⑴ 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目 录
一、固定设备
1、通用部分
2、主要提升机
3、一般绞车
4、主要扇风机
5、水泵
6、空气压缩机
7、锅炉
二、运输设备
1、通用部分
2、刮板输送机
3、转载机
4、绳带输送机
5、胶带输送机
6、窄轨电机车
7、人车
8、矿车
9、调度绞车、内齿轮绞车
三、采掘设备
1、通用部分
2、滚筒式采煤机
3、液压支架
4、液压泵站
5、单体液压支柱
6、回柱绞车
7、掘进机
8、装煤机
9、铲斗式装岩机
10、耙斗式装岩机
11、局部扇风机
12、煤电钻
13、风钻
四、电气设备
1.通用部分
2.地面高压断路器
3.地面高压隔离开关
4.通用高压开关柜
5.矿用高压开关柜
6.高压隔爆配电装置
7.低压开关板(包括整流屏)
8.低压隔爆开关
9.50KVA及以上户外变压器
10.矿用变压器
11.矿用照明干式变压器
12.移动变电站
13.电动机
14.控制设备
15.隔爆充电机
16.隔爆型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17.矿用通讯、信号装置
18.矿灯
19.充电架
20.小型电气
21.电缆
固定设备
1、通用部分
1. 1.紧固件
1.1.1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必须齐全,牢固可靠。螺栓头部和螺母不得有铲伤或棱角严重变形。螺纹无乱扣或秃扣。
1.1.2螺栓拧入螺纹孔的长度不应小于螺栓的直径(铸铁、铜、铝合金件等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
1.1.3螺母扭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用增加垫圈的办法调整螺纹露出长度。
1.1.4稳钉和稳钉孔应吻合,不松旷。
1.1.5铆钉必须紧固,不得有明显歪斜现象。
1.1.6键不得松旷,打入时不得加垫,露出键槽的长度应小于键全长的20%,大于键全长5%(钩头键不包括钩头的部分)。
1.2联轴器
1、端面的间隙及同轴度应符合表1.1.1的规定:
2、弹性圈柱销式联轴器弹性圈外径与联轴器销孔内径差不应超过3mm。柱销螺母应有防松装置。
3、齿轮式联轴器齿厚的磨损量不应超过原齿厚的20%。键和螺栓不松动。
4、蛇型弹簧式联轴器的弹簧不应有损伤,厚度磨损不应超过原厚的10%。
1.3轴和轴承
轴
1轴不得有表面裂纹,无严重腐蚀和损伤,内部裂纹按探伤纪录检查无扩展。
2轴的水平度和多段轴的平行度均不得超过0.2‰,如轴的饶度较大达不到此要求时,齿轮咬合及轴承温度正常,也算合格。
滑动轴承
1.轴瓦合金层与轴瓦应黏合牢固,无脱离现象。合金层无裂纹、无剥落、如有轻微裂纹或剥落,但面积不超过1.5cm2,且轴承温度正常,也算合格。
2.轴颈与轴瓦的顶间隙不应超过表1.1.2的规定
轴颈与轴瓦的顶间隙 mm
3.轴颈与下轴瓦中部应有900~1200的接触弧面,沿轴向接触范围不应小于轴瓦长度的80%。
4.润滑油质合格,油量适当。油圈或油链转动灵活。压力润滑系统油路畅通,不漏油。
滚动轴承
1轴承转动灵活,平稳,无已响。
2润滑脂合格,油量适当,占油腔的1/2~~2/3,不漏油。
3轴承温度应符合表1.1.3的规定。
轴承温度 ℃
4轴在轴承上(包括减速器)的振幅不超过表1.1.4的规定:
轴在轴承上的振幅
1.4传动装置
1.主、被动皮带轮中心线的轴向偏移不得超过:
A、平皮带轮为2mm。
B、三角皮带轮当中心距小于或等于500mm时为1.5mm,当中心距为大于500mm时为2mm。
2两皮带轮轴中心线的平行度不超过1‰。
3平皮带的接头应平直,接缝不偏斜。接头卡子的宽度应略小于皮带宽度。皮带无破裂。运行中不打滑,跑偏不超过皮带轮边缘。
4三角皮带的型号与轮槽相符,条数不缺,长度一致,无破裂,剥层。运行中不打滑。皮带底面与轮槽底面应有间隙。
1.5减速器和齿轮
1.减速器壳体无裂纹和变形。接合面配合严密,不漏油。润滑油符合设计要求,油量适当,油面超过大齿轮半径的1/2/油压正常。
2.轴的水平度不大于0.2‰。轴和轴承的配合符合要求。
3.齿圈与轮心配合必须紧固,轮缘、辐条无裂纹。齿轮无断齿,个别齿断角宽度不超过全齿宽的15%。
4.齿面接触斑点的分布,应符合表1.1.5的规定
5.齿面无裂纹,剥落面累计不超过齿面的25%,点蚀坑面积不超过下列规定:
A、点蚀区高度接近齿高的100%,
B、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70%,长度占齿长的10%。
C、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30%,长度占齿长的40。
6、齿面出现的胶合区,不得超过齿高的1/3,齿长的1/2。
7、齿厚的磨损量不得超过原齿厚的15%,开式齿轮齿厚的磨损量不得超过原齿厚的20%。
1.6“5不漏”的规定
1.不漏油 静止接合面一般不允许有漏油,老旧设备允许有油迹,但不能成滴。运动接合面允许有油迹。但在擦干后3min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非密闭转动部位,不甩油(可加罩)。
2.不漏风 空气压缩机、通风机、风管等的静止结合面不漏风。运动结合面的泄露距100mm处用手试,无明显感觉。
3.不漏水 静止结合面不见水,运动结合面允许滴水,但不成线。
4.不漏汽 锅炉、气动设备、管路及附件的静止结合面不漏汽,运动结合面的泄露距200mm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
5.不漏电 绝缘电阻符合要求,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使用。
1. 7电气设备
电动机、开关箱(柜)、启动控制设备、接地装置、电器、电缆及配线等符合本标准“电气设备”分册完好标准的规定。
1.8安全防护
1、机电设备和机房(硐室)内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和场所,都应安设防护栏,防护罩或盖板。
2、防火措施
A、机房(硐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润滑油和用过的棉纱、破布应分别放在盖严的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指定地点。
B、机房(硐室)内要有合乎规定的防火器材。
1.9涂饰
1.设备的表面喷涂防锈漆,脱落的部位应及时修补。
2.设备的特殊部位如外露轴头、防护栏、油嘴、油杯、注油孔及油塞等的外表应涂红色油漆,在同一设备上的油管应涂黄色、风管应涂浅蓝色,水管应涂绿色,以便区分。
3.不涂漆的表面应涂防锈油。
1.10 基础
1.机座和混凝土不得相互脱离。
2.混凝土不得有断裂、剥落和松碎现象。
3.基础坑内无积油和积水。
1.11记录材料
1、各种设备的机房(硐室)都应备有下列记录:
A、交接班记录
B、运转记录
C、检查、修理、试验和整定纪录
D、事故和故障记录
2有设备铭牌、编号牌,并固定牢靠,保持清晰。
1.12 设备环境
1设备无积尘,无油垢
2机房(硐室)内外无杂物,工具、备件、材料、油料等有固定存放地点,安放排列整齐。
3机房(硐室)通风良好,温度和噪声符合规定。
1.13照明
照明装置符合安全要求,并有足够亮度。
2、主要提升机
(含滚筒直径2M以下提人绞车和滚筒直径2M及以上提升人员、物料的提升机)
2.1滚筒和驱动轮
1.缠绕式提升机滚筒和摩擦式提升机驱动轮。无开焊、裂纹和变形。滚筒衬木磨损后表面距固定螺栓头端部不应小于5mm,驱动轮摩擦衬垫固定良好。绳槽磨损深度不应超过70mm,衬垫底部的磨损剩余厚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的直径。
2.双滚筒提升机的离合器和定位机构灵活可靠,齿轮及衬套润滑良好。
3.滚筒上钢丝绳的固定和缠绕层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4、385、386条的规定。
4.钢丝绳的检查、试验和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八章第3节有关条文的规定,有规定期内的检查、试验记录。
5.对多绳摩擦轮提升机的钢丝绳张力应定期进行测定和调整。任一根钢丝绳的张力同平均张力之差不得超过±10%。
2.2深度指示器
1.深度指示器的蜗杆、传动和变速装置润滑良好,动作灵活,指示准确。有失效保护。
2.牌坊式深度指示器的指针行程,不应小于全行程的3/4,圆盘式深度指示器的指针旋转角度范围,应不小于2500,不大于3500。
2.3仪表
各种仪表和计器,要定期进行校验和整定,保证指示和动作准确可靠。校验和整定要留有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2.4信号和通讯
1信号系统应声光具备,清晰可靠,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41、350、358、359、360等条文的规定。
2司机台附近应设有与信号工相路线的专用直通电话。
2.5制动系统
1.制动装置的操作机构和传动杆件动作灵活,各销轴润滑良好,不松旷。
2.闸轮或闸盘无开焊或裂纹,无严重磨损,磨损沟纹的深度不大于1.5mm,沟纹宽度总和不超过有效闸面宽度的10%,闸轮的圆跳动不超过1.5mm。闸盘的端面圆跳动不超过1mm。
3.闸瓦及闸衬无缺损,无断裂,表面无油迹,磨损不超限:闸瓦磨损后表面距固定螺栓头端部不小于5mm,闸瓦与闸轮或闸盘的接触良好,制动中不过热,无异常振动和噪声。
4.施闸手柄、活塞和活塞杆,以及重锤等的施闸工作行程都不得超过各自容许全行程的3/4。
5.松闸后的闸瓦间隙:平移式不大于2mm,且上下相等,角移式在闸瓦中心处不大于2.5mm,两侧闸瓦间隙差不大于0.5mm,盘型闸不大于2mm。
6.闸的制动力矩、保险闸的空动时间和制动减速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7、398、399条规定,并必须按照第401条要求进行试验。试验记录有效期为一年。
7.油压系统不漏油,蓄油器在停机后15MIN内活塞下降量不超过100mm,风压系统不漏风,停机后15min内压力下降不超过规定压力的10%。
8.液压站的压力应稳定,其振摆值和残压,不得超过表1.2.1的规定:
液压站的压力振摆值和残压 ,MPa
2.6安全保护装置
提升机除具备《煤矿安全规程》第392、393条规定的保护装置外,还应具备下列保护:
1.制动系统的幼芽(风压)不足不能开车的闭锁。
2.换向器闭锁
3.压力润滑系统断油时不能开车的保护
4.高压换向器的珊栏门闭锁
5.容器接近停车位置,速度低于2m/s的后备保护(报警、并使保险闸动作)
6.箕斗提升系统应设顺利通过卸载位置的保护(声光显示或制动)
这些保护装置应保证灵敏可靠,动作可靠,定期进行试验整定,留有记录,有效期为半年。
2.7天轮及导向轮
1天轮或导向轮的轮缘和辐条不得有裂纹,开焊,松脱或严重变形。
2有衬垫的天轮和导向轮,衬垫固定牢靠,槽底磨损量不得超过钢丝绳的直径。
3天轮和导向轮的径向圆跳动和端面圆跳动不得超过表1.2.2的规定:
天轮和导向轮的圆跳动 mm
2.8微拖装置
1气囊离合器摩擦片和摩擦轮之间的间隙不得超过1mm。气囊未老化变质,无裂纹。
2压气系统不漏气,各种气阀动作灵敏可靠。
3.一般绞车
3.1滚筒
1.滚筒不得有开焊、裂纹和变形。
2.双滚筒绞车的离合器和定位装置要灵活有效,齿轮和衬套润滑良好。
3.滚筒上钢丝绳的固定和缠绕层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4.385.386条规定。
4.钢丝绳的检查,试验和安全系数,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8章第3节有关规定的条文。
3.2 深度指示器
1深度指示器的螺杆、传动和变速装置润滑良好,指示准确。
2有断油断销保护。
3.3仪表
绞车上使用的各种仪表要定期校验,指示正确可靠。
3.4信号
信号系统要声光具备,准确可靠。
3.5制动系统
1.制动装置的操作机构和传动杆件动作灵活可靠,各销轴润滑良好,不松旷。
2.闸轮无严重磨损,闸衬或闸带无断裂,磨损余量不得小于3mm,闸木磨损后固定螺丝的顶端距闸木的曲面不小于5mm。
3.制动时闸瓦与闸轮接触良好,不过热,噪声和震动不超过规定。
4.施闸手柄与活塞的工作行程不超过全行程的3/4。
5.闸的制动力矩、保险闸的空动世界和制动减速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97.398.399条规定,并按401条规定进行试验。
6.油压系统不漏油,风压系统不漏风。
3.6安全保护装置
绞车应具备下列4项安全保护装置,并要进行定期整定试验,保证灵敏可靠。
1、防止过卷或过放。
2、保险闸手动或脚踏开关
3、过电流和欠电压保护
4、减速警铃
3.7天轮、导向轮
天轮或导向轮的轮缘、辐条不得有开焊、裂纹、松脱或明显变形。底部磨损量不超过钢丝绳的直径。润滑良好,转动、游动灵活。
运输设备
1、通用部分
1.1紧固件
1.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必须齐全,牢固可靠。螺栓头部和螺母不得有铲伤或棱角严重变形。螺纹无乱扣或秃扣。
2.螺母拧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3.同一部位的紧固件规格应一致,主要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载荷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背帽)或其它防松装置,使用花螺母时,开口应符合要求,螺母止动垫圈的包角应稳固,铁丝锁紧螺母时,其拉紧方向应和螺旋方向一致,接头应向内弯曲。
4.螺栓不得弯曲,螺栓螺纹在连接件光孔内部分不少于2个螺距,沉头螺栓拧紧后,沉头部不得高出连接件的表面。
5.键不得松旷,键和键槽之间不得加垫。
1.2轴和轴承
1轴无裂纹、损伤或锈蚀,运行时无异常震动。
2轴承磨损允许最大间隙不超过表2.1.1的规定
轴承磨损允许最大间隙 mm
3轴承润滑良好,不漏油,转动灵活,无异响。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5度,滚动轴承不超过75度。
1.3齿轮
1齿轮无断齿。齿面无裂纹或剥落。
2点蚀坑面积不超过下列规定:
A、点蚀区高度接近齿高的100%
B、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30%,长度占齿长的40%。
C、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70%,长度占齿长的10%。
3齿面出现的胶合区不超过齿高1/3,齿长1/2。
4齿厚磨损不超过下列规定:
A、硬齿面齿轮,齿面磨损达硬化层的80%
B、软齿面齿轮,齿厚磨损为原齿厚的15%
C、开式齿轮,齿厚磨损为原齿厚的25%
5齿轮副啮合的接触斑点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圆柱齿轮,沿齿长不小于50%,沿齿高不小于40%
B、圆锥齿轮,沿齿长,齿高均不小于50%
C、弧齿锥齿轮,沿齿长、齿高均不得小于30~50%
D、涡轮,沿齿长不小于35%,沿齿高不小于50%
E、圆柱齿轮副、涡轮副接触斑点的分布应在齿面中部,圆锥齿轮副应在齿面的中部并偏向小端。
6齿轮的磨损、点蚀、胶合及接触斑点面积可以检修纪录为依据进行检查,记录的有效期不超过规定的检修间隔期。
1.4减速器
1.箱体无裂纹或变形,结合面配合紧密,不漏油。
2.运转平稳,无异响。
3.油脂清洁,油量合适,润滑油面超过大齿轮直径约1/3,轴承润滑脂占油腔1/2~1/3。
1.5连轴器
1连轴器的端面间隙和同轴度应符合表2.1.2的规定
连轴器的端面间隙和同轴度
2齿轮连轴器齿厚磨损不超过原齿厚的25%,键和螺栓不松动。
3弹性连轴器的弹性圈外径磨损后和孔径差不大于3mm,柱销螺母应有防松装置。
4.链式连轴器链轮无裂纹或严重咬伤,链轮齿厚磨损不超过3~5mm。
5.木销连轴器木销齐全,有防脱落装置。
1.6液力耦合器
1外壳及泵轮无变形,损伤或裂纹,运转无异响。
2易熔合金塞完整,安装位置正确,符合各型液力耦合器的规定,不得用其他材料代替。
1.7 “四不漏”的规定
1不漏油 固定设备的静止接合部位无油迹,转动及滑动部位允许有油迹,但在擦干后3min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移动设备的固定结合部位允许有油迹,擦干后30s不见油,转动部位15min不成滴。非密闭转动部位,不甩油。
2不漏风 距压风管路、风包和风动工具100mm处用手试,无明显感觉。
3不漏水 静止的固定结合面不见水,转动部位允许滴水,但不成线。
4不漏电 绝缘电阻符合下列要求。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使用运行。
1140V 不低于60千欧
660V 不低于30千欧
380V 不低于15千欧
127V 不低于10千欧
1.8 电气设备
1电动机、开关箱、电控设备、接地装置、电缆、电器及配线,符合本标准“电气设备”分册完好标准的规定。
2照明灯具符合安全要求。
1.9安全防护装置
1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电气设备和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以及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部分或场所,都应加防护罩或防护栏。
2固定安设的输送机,经常有人员横越的地点应设有过桥。过桥应有扶手、栏杆。
3机房硐室应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1.10 涂饰
1机壳及外露金属表面(有镀层除外)均应进行防腐处理。涂漆要与原出厂颜色一致,
2设备的防护栏、油标、注油孔、油塞等,其外表应涂红色油漆,以引起注意。
3压风管、水管、油(或工作液)管外应分别涂色,以示区别。
1.11记录资料
1各种设备应分别备有下列纪录资料
1交接班记录
2运转记录
3检查、修理、试验和整定纪录
4事故和故障记录
2设备有铭牌,编号牌,并固定牢靠,保持清晰。
1.12设备环境
1工具、备件、材料整齐存放在专用箱、柜、架内。
2设备及机房硐室整洁,设备附近无积水,无积煤(矸)、无杂物、巷道支护无缺梁断柱。
6窄轨电机车
6.1车架
1车架无裂纹或明显变形,严重锈蚀,侧板及顶板凸凹深度不超过30mm。
2蓄电瓶车拖辊板平整,拖辊转动灵活。
3缓冲装置(碰头)固定牢靠。弹簧无断裂,伸缩长度不小于30mm。连接装置可靠,碰头销孔、连接销的磨损量不超过原尺寸的20%,刚性碰头不超过25%。
4均衡梁、弹簧、吊架等无裂纹或严重磨损,板弹簧各片厚度要一致。承载时要保持弓形。
6.2轮对
1轮箍(车轮)踏面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度的50%,踏面凹槽深度不超过5mm。
2轮缘高度不超过30mm。轮缘厚度磨损不超过原厚度的30%(用样板测量)。
3同一轴两车轮直径差不超过2mm,前后轮对直径不超过4mm。
4车轴不地有裂纹,划痕深度不超过2.5mm,轴颈磨损量不超过原直径的5%。
6.3轴承箱,齿轮罩
1轴承箱与导向板间隙:沿行车方向不大于5mm,沿车轴方向不大于9mm。
2齿轮罩固定牢靠,无损坏,不漏油。
6.4制动装置
1.机械、电力制动装置齐全可靠。
2.制动手轮转动灵活,蜗杆、螺母配合不松旷。
3.各连接销轴不松旷,不缺油。
4.闸瓦磨损余厚不小于10mm,同一制动杆两闸瓦的厚度差不大于10mm,在完全松闸状态下,闸瓦和车轮踏面间隙为3~5mm。紧闸时,接触面积不小于60%。调整间隙装置灵活可靠。制动梁两端高低差不大于5mm。
5.抱闸式制动装置。闸带磨损余厚不小于3mm,闸带与闸轮的间隙为2~3mm,闸带无断裂,铜铆钉牢固,弹簧不失效。
6.撒沙装置灵活可靠,沙管畅通,管口对准轨面中心,沙子干燥充足。
7.制动距离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21条的规定。
6.5控制器
1换向和操作手把灵活、位置准确,闭锁装置可靠。
2消弧罩完整齐全,不松脱。
3触头,接触片、连接线应紧固,触头接触面积不小于60%,接触压力为15~30N。
4触头烧损修整后余量不小于原厚度的50%,连接线断丝不超过25%。
6.6电阻器
电阻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阻元件无变形及裂纹,绝缘管(板)无严重断裂,绝缘电阻不低于±0.5兆欧。
6.7集电器、自动开关、插销连接器
1.集电器弹力合适,起落灵活,接触滑板无严重凹槽。
2.电源引线截面符合规定,护套无破裂,无老化。线端采用接线端子或卡爪与接线螺栓连接牢固。
3.自动开关零部件齐全完整。电流脱扣器要与电动机容量相匹配,动作灵敏可靠。
4.插销连接器零件齐全,插接良好,闭锁可靠,无严重烧痕。隔爆型插销的隔爆面、接线符合规定。
6.8蓄电池、蓄电池箱
1.蓄电池的电解液密度、液面高出极板高度,电解液温度应符合表2.6.1的规定。
⑵ 皮带机八大保护装置有哪些
所谓皮带机八大保护装置就是指皮带机的综合保护装置,是指速度、打滑、断带、煤位、跑偏、急停、撕裂、温度、烟雾、张力等多种监控和保护功能。
一、防滑保护
当输送带速度10s内均在(50%~70%)Ve(Ve为额定带速)范围内、输送带速度小于或等于50%、输送带速度大于或等于110%Ve时防滑保护应报警,同时中止带式输送机的运行,对带式输送机正常启动和停止的速度变化,防滑保护装置不应有保护动作。
二、堆媒保护
堆煤保护装置在2s内连续监测到煤位超过预订值,应报警,同时,中止带式输送机运行。由改变传感器偏角或动作行程实现保护的堆煤保护装置,其保护动作所需的作用力不大于9.8N。
三、跑偏保护
当运行的输送带跑偏超过托辊的边缘20mm(如使用三联辊的胶带输送机超过70 mm)时,跑偏保护装置应报警。
3.3.2.2当运行的输送带超出托辊20mm(如使用三联辊的胶带输送机超过70 mm),经延时5~15s后,跑偏保护装置应可靠动作,能够中止带式输送机的运行。
3.3.2.3对于使用接触式跑偏传感器之类的跑偏保护装置 ,其保护动作所需作用于跑偏传感器中点正向力为20~100N。
四、烟雾保护
连续2s内,烟雾浓度达到1.5%时,烟雾保护应报警,中止带式输送机运行,同时启动自动洒水装置,洒水降温。
五、防撕裂保护
运行的胶带纵向撕裂时,防撕裂保护应报警,同时中止带式输送机的运行。
六、超温自动洒水保护
在测温点处,温度超过规定时超温自动洒水装置应报警,同时能启动自动洒水装置,喷水降温。
七、沿线紧急停车保护
当沿线的某一紧急停车开关被接通时,本产品立即实现停车保护功能。
八、温度保护
当监测点温度超过温度传感器的设定温度时(+80℃),本产品立刻实现温度故障保护。
⑶ 皮带机运行中注意事项包括内容是什么
1、固定式输送机应按规定的安装方法安装在固定的基础上。移动式输送机正式运行前应将轮子用三角木楔住或用制动器刹住。以免工作中发生走动,有多台输送机平行作业时,机与机之间,机与墙之间应有一米的通道。
2、输送机使用前须检查各运转部分、胶带搭扣和承载装置是否正常,防护设备是否齐全。胶带的张紧度须在启动前调整到合适的程度。
3、皮带输送机应空载启动。等运转正常后方可入料。禁止先入料后开车。
4、有数台输送机串联运行时,应从卸料端开始,顺序起动。全部正常运转后,方可入料。
5、运行中出现胶带跑偏现象时,应停车调整,不得勉强使用,以免磨损边缘和增加负荷。
6、工作环境及被送物料温度不得高于50℃和低于-10℃。
7、输送带上禁止行人或乘人。
8、停车前必须先停止入料,等皮带上存料卸尽方可停车。
9、输送机电动机必须绝缘良好。移动式输送机电缆不要乱拉和拖动。电动机要可靠接地。
10、皮带打滑时严禁用手去拉动皮带,以免发生事故。
(3)皮带延线闭锁规定扩展阅读:
安装工艺:
1、皮带机支腿及中间架:
在安装前用经纬仪找好中心线,再根据中心线位置引出各支腿的桩点位置,如有预埋铁,应根据预埋铁的位置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便于安装公司,各支腿应与埋件焊接牢固。
2、配重装置:
安装配重装置时应保证两力柱间的平行度,同时应保证其垂直度,配重装置装好后,考虑到安全性应立即安装防护栏杆。
3、头架、尾架及驱动装置架:
首先校验安装基础的标高,找好中心线,并注意头、尾架的轴线偏差不大于±1.5。安装时还应注意垫铁的设置,应根据规范要求,将垫铁设于主要承重位置,每个连接螺栓两旁应放置一对垫铁,斜垫铁要成对设置,垫铁的数量不超过5块,放置垫铁时要把较薄的垫铁放在较厚的中间,调整结束后还应将垫铁焊牢,螺栓收紧。
4、滚筒及托辊:
滚筒及托辊安装时应检查其轴承部位转动情况,如有转动不灵活的应及时修理或调换。传动滚筒及改向滚筒在调试时还需要调整位置,其螺栓的拧紧力矩为终拧力矩的75~80%。
5、机组安装:
机组安装应符合《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及相关国家规范的要求。其机组中心线偏差为0.02mm,联轴器的径向误差为0.05mm,端面跳动值为0.02mm,半联轴器间的间隙为3~5mm。还应保证机组的水平度和垫铁的使用符合规范要求。
6、拉皮带:
由厂家或专业人士负责。
7、加油、调试:
加油时做加油记录,根据减速器型号添加合适的机械油或齿轮油,加油数量为到指示位置即可;皮带机各轴承座位置添加黄油(锂基润滑脂)。调试时应在皮带机头、尾及中间位置分别设置人员,工作人员要注意皮带机运转是否正常,若遇故障或严重跑偏应立即停止运转。
试运转时应先采取点动,当电动正常时再连动调试。皮带机跑偏后工作人员应根据经验对相关的部位进行调节,在多次调节后保证皮带机的运转正常。
工作人员还应当使用对讲机或吹哨子保持联系,要时刻注意机器及人员(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严禁违章操作。调试时检查电机、减速机及各轴承位置的温度情况,用听诊器检查减速机的噪音并做好调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