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谁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文件谢谢!
总 则
1.1 编制的目的
规范机械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对突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应急救援行动,维护社会的安定和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5、《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条例》
1.3 适应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峄城区行政区域内机械生产制造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等突发事故。
1.4 工作的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充分发挥机械从业人员和专业救援力量的主观能动性的同时加强安全防护,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机械事故应急办公室统一领导下,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制。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预防预测和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质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 组织体系
区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政府及区安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2.2 组织机构
设立峄城区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区经贸局。
总 指 挥: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协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区长助理和区
经贸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区经贸局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区公安分局
区环保局
区卫生局
区民政局
区消防大队
区总工会
区监察局
区行政执法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3职责
机械行业发生事故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区机械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应急演练。根据机械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为:经贸局负责机械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机械行业的公共安全管理。按分工要求由经贸局牵头组织机械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公共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4 队伍编成及任务
2.4.1快速反应力量
区机械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八个救援专业组。
(1)指挥协调组
组 长:区政府区长助理
副组长:区经贸局局长
任务:
a.v组织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
b.组织救援物资、电力供应和装备调度等;
c.协调救护人员和技术专家,确定救护技术方案和措施。
(2)事故救援组
组 长:区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务:
a.组织抢救事故现场人员;
b.研究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3)技术专家组
组 长:由总指挥确定
副组长:区环保局副局长
任务:
a.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
b.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c.参与事故调查。
(4)交通治安保障组
组 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任务:
a.迅速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
b.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
c.协助事故救援组组织调动运输工具;
d.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秩序。
(5)医疗救护组
组 长:区卫生局局长
任务:
a.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b.协调相关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c.协调血站、防疫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供血和防疫工作。
(6)事故救助协调组
组 长:区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任务:
a.组织做好伤亡人员家属临时安顿工作;
b.组织协调有关治疗和善后处理等问题。
(7)事故调查组
组 长: 区经贸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监察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总工会副主席
副组长:区环保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安监局副局长
任务:
a.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勘察、取证、分析等工作;
b.追查事故原因及有关责任人员;
c.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调查工作。
(8)事故综合组
组 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务:
a.建立事故救援信息网络;
b.向社会公布事故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c.协调总指挥、副总指挥等值班安排。
2.4.2 基本救援力量
由机械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区指挥部命令,迅速集结职工队伍,携带必要的的救援设备器材,赶赴救援现场。
社会救援力量由区卫生局和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等组成,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执行增援任务。
根据处置事故需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完成各自任务。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预测
全区机械安全生产事故预测主要表现为以下情况:在机械的生产制造过程中发生的机械伤害、火灾、触电、厂内机动车辆伤害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3.2 信息传送和报告
峄城区经贸局行使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对机械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信息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监测和上报。
3.2.1 信息报送渠道
主渠道:全区开通机械安全报警电话(7758091),设在区机械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受机械事故现场的信息报告,有关信息应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政府的,由区机械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区经贸局)按程序要求直接上报。
分渠道:镇(街道)安监所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信息报送区纺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再由指挥中心报送上级部门。
3.2.2 信息报送时限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马上将事故概要情况报区纺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填报《峄城区重大安全事故快报表》,事故处理结束后,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3 预警
(1)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制度,明确责任。
(2)加强教育培训,定期检查,做好日常管理。
(3)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
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 预警的级别
预警的级别:三级、二级、一级。
3.4.2 预警的分类
预警的分类:一般事故(三级),重大事故(二级),特大事故(一级)。颜色依次为蓝色、橙色、红色。
本预案基本指导重大事故(二级)预警。
3.4.3 预警发布
峄城区经贸局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组织协调全区机械安全预警发布;如出现重大、特大事故时负责组织其他应急救护队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紧急救援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发生机械生产安全事故时,指挥中心在接报后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由总指挥确定进入响应行动状态;指挥中心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组织救援行动。
4.2 响应程序
4.2.1机械重大安全事故响应时,指挥部启动并实施本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需要上级政府、部门或其他应急力量支援时,向上级政府提出请求。本预案启动时,区安监局及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和相关镇(街道)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相关部门、医疗系统,特别是发生事故的企业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4.2.2 现场人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故扩大,并报报告当地政府或指挥中心。
4.2.3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确需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尽可能地作出标志,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
4.3通讯
指挥中心(峄城经贸局)联系电话:7758091,紧急报警电话:110或119。
4.4 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指挥部应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5 医疗卫生救助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相关医疗救护机构提供紧急救治装备、特种药品并派出有关专家和医防人员进行支援,需要进行防疫的,应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6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4.7 群众的安全防护
机械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当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撤离和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村居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疏散、转移,并负责治安管理;
(4)区民政局负责应急避难场所。
4.8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本行政区域处置能力时,区政府向市政府或由市政府向上级申请社会力量支援。
4.9 事故检测与评估
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测、鉴定与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和依据。
4.10 信息发布
事故综合组对纺织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并以指挥部或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实施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遵循及时、主动、客观、准确、规范原则进行,并严格审查、发布程序。
4.11 应急结束
当遇险(含失踪)人员全部发现,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结束由区政府或者有关规定要求的上级人民政府宣布。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由事故救助协调组负责组织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治疗、安置、补偿和工伤鉴别,征用物资和劳务补偿等事项,尽快清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2 社会救助
由区民政局动员社会力量,积极组织协调社会捐赠,并负责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和监督使用。
5.3 保险
5.3.1 参加现场救助的政府公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3.2 参加救助的专业救助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3.3 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4 事故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事故调查组应全程开展勘察、取证和分析等工作,并应在应急状态解除后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灾难原因和在应急期间所采取的主要行动,及时作出书面报告。
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灾难的基本情况,事故灾难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和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及其处理结果等。
6 保障措施
6.1 基本信息与通信保障
机械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建立信息系统维护以及信息采集等制度。明确参与部门的通讯方式,分级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和通讯录。
应急状态时,事故综合组明确应急期间领导机关、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的通信保障方式。
6.2 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 救援装备保障
机械生产制造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配备的装备,必须按规定配备。机械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区经贸局信息装备部门应当加强检查指导工作。
6.2.2 应急队伍保障
(1)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和消防大队应组织事故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及通信方式和分布信息,并做好应急状态下的动员工作。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列出纺织事故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机关团体、民兵、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应急能力保持方案。
6.2.3 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机械重大安全事故后,由指挥部根据需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区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2.4 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定相关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械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械、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6.2.5 物资保障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区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消防器材、器具等物质的储存和调度,区卫生部门负责相关医院医疗器械和急救药品等应急物质的储备和调度。峄城区消防水带厂及市消防服务公司出售消防水带、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作为备有物质储备。
6.2.6 资金保障
(1)企业应做好必要的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准备,应急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2)必要时,应急处置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解决。
6.3 技术保障
区安委会成立全区纺织安全专家组,并协调沟通省、市相关专家组,建立机械安全技术信息系统,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区经贸局会同区公安局开展机械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 公众信息交流区政府或区政府授权区经贸局公布机械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信息,并由区经贸局和区公安局等部门组织机械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机械生产制造单位应当加强主体宣传教育意识,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6.4.2 培训
机械生产制造单位应进行突发事故的应急业务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个人防护知识、突发事故的预防、抢险及配合等
6.4.3 演习
单位每年组织1—2次应急救援演习活动,每月组织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5 监督检查
区经贸局负责机械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检查指导相关分项预案的制定、修订、运行和管理工作。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与说明。
7.1.1 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害的措施。
7.1.2 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指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预案要求充分考虑现有物资、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够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为。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1 修订
由峄城经贸局负责修订解释(传真:7758091)。
7.2.2 管理与更新
区经贸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和应急资源的变化情况,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未尽事宜参照上级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执行;上级应急预案对基本原则、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7.3.1 奖励
在机械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3.2 责任追究
在机械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机械重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贰』 煤矿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预案编号:YXYA – 01- 02
煤业有限公司***
2011年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
编制日期:二○一一年元月
目录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
1.1危险源评估 3
1.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3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
3.1、应急组织体系 3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4
3.2.1、应急救援指挥部 4
3.2.2应急救援行动组 5
4预防与预警 9
4.1危险源监控 9
4.2、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 9
4.3、预警行动 10
5信息报告程序 10
6应急处置 11
6.1响应分级 12
6.2响应程序 12
6.2.1应急救援行动启动程序 12
6.2.2现场救援指挥与控制程序 12
6.2.3向公司及其他上级主管、相关部门报告程序 14
6.2.4本矿内部职工的事故情况的告知程序 14
6.2.5现场医疗救护响应程序 14
6.2.6现场警戒保卫程序 15
6.2.7需要外部支援的请求及联系程序 16
6.2.8媒体信息沟通及公众信息告知程序 16
6.3处置措施 16
6.4、矿井发生火灾事故现场人员的避灾自救: 17
6.5 发生灾变时人员避灾路线 19
7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 19
7.1井下非常仓库消防器材现存一览表 19
7.2医院需要准备的救灾物资: 20
8 井下火灾事故处理通知顺序表 21
###2011年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危险源评估
###煤层具有自燃性。井田范围内共有3个生产盘区,矿井使用胶带输送机运输,回采、掘进采用综合机械化生产,也可能在井下使用可燃物如油类等。
由上分析可知,###存在发生火灾事故潜在危险。
1.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煤层自然发火可能引发采空区瓦斯爆炸、外因火灾事故、人员窒息事故。
矿井外因火灾事故,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矿井外因火灾事故可能引发瓦斯爆炸或煤尘爆炸,给矿山以突然性的袭击,酿成严重灾害,不管矿井任何一个地点发生了火灾,若不及时进行采取灭火措施,控制火势蔓延,可能导致矿毁人亡的结果。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先救人后救物,先救命后治伤,先重伤后轻伤。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和应急救援行动小组组成。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矿长
副总指挥: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矿长助理
成 员:调度室、生产科、安监站、通风区、救护队、机电科、运输队、保卫科、行政科、劳财科、矿办、事故单位等负责人。
职 责: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煤矿井下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与发布;
3)负责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4)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组织修订、补充和完善;
5)负责应急资源的定期检查评估,并组织落实;
6)负责落实事故处理方案和营救遇险人员方案;
7)负责按照《预案》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8)负责选定井下救援基地,任命井下基地指挥;
9)负责清点井下被困人员数量和姓名;
10)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
11)负责指导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2)负责配合事故调查;
13)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
主任:调度室主任
成员:调度室各副主任及调度室全体调度员
报警电话:
办公室职责:
1)在接到报警信号时,保证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的重要信息。
2)事故发生后负责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行动组成员。
3)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
4)掌握现场救援情况,并向指挥部报告。
3.2.2应急救援行动组
1)技术组
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技术科科长
成 员:技术科、通风区、机电科
职 责:
(1)收集现场有关资料、记录事故处理情况;
(2)了解掌握事故的发展动向、综合分析各种数据,为事故的正确处理提供技术依据;
(3)提供事故现场的有关图纸、技术资料等;
2)抢险救灾行动组
组 长:生产矿长
成 员:调度室、生产科、机电科、通风区
职 责:
(1)保养并维护好各类装备、仪器。
(2)经常组织本部人员搞好岗位练兵和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发生灾变事故时,根据事故性质的不同,进行具体的抢险救灾。
(4)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5)当发生灾害时,组织一切力量进行抢险救灾。
3)医疗急救行动组
组 长:分管医院的副矿长
副组长:医院院长
成 员:医院全体成员
职 责:
(1)备足抢险救灾过程中所需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
(2)建立与上级及外部医疗机构的联系与协调。
(3)指定医疗指挥官,建立现场急救和医疗服务的统一指挥、协调系统。
(4)建立现场急救站,设置明显标志,保证现场急救站的安全以及空间、水、电等基本条件保障。
(5)建立对受伤人员进行分类急救、运送和转院的标准操作程序,建立受伤人员治疗跟踪卡,保证受伤人员都能得到及时的救治。
(6)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的人身安全。
4)治安保卫行动组
组 长:分管治安保卫的副矿长
副组长:保卫科长
成 员:保卫科成员
职 责:
①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及车辆,避免出现意外的人员伤亡或引起现场的混乱。
②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③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严防不法分子乘机破坏。
④必要时承担抢险救灾工作。
⑤搞好灾变期间,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的监控和管理工作。
5)物资供应行动组
组 长:分管机电和材料的副矿长
副组长:机电科科长
成 员:机电科、矿办等部门有关人员
职 责:
(1)根据不同灾变分类备好相应的救灾物资;
(2)按规定及时为抢险救灾人员配齐救援装备,提高救援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
(3)组织人员和车辆,运送救灾物资,保证救援物资快速、及时供应到位。
6)后勤生活服务组
组 长:分管后勤的副矿长
副组长:行政科科长
成 员:行政科、矿办等部门有关人员
职 责:
(1)负责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
(2)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
(3)做好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安排增援人员的饮食和休息。
7)宣传教育行动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矿办室主任
成 员:矿办、安监站、保卫科等部门负责人。
职 责:
(1)负责及时收集、掌握准确完整的事故信息;
(2)向新闻媒体、应急人员及其它相关机构和组织发布事故的有关信息;
(3)负责谣言控制,澄清不实传言;
(4)做好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灾民情绪,坚定信念,鼓舞士气;
(5)发动群众,战胜困难。
8)善后处理行动组
组 长:分管后勤的副矿长
副组长:劳资财务科
成 员:劳资财务科、安监站、矿办室、行政科、车队等部门负责人。
职 责:
(1)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
(2)督促、指导事故单位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
(3)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通过定期对井下各采空区密闭及工作面上隅角进行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检查,预测煤炭的自然发火情况,以此来对火灾事故进行预防工作。
4.2、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
(1)进风井口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严禁用火炉、电炉取暖。
(2)加强井口管理,严格入井检身制度,禁止将烟火带入井下。
(3)井下使用的油脂、棉纱等严格管理,定期清理出井,严禁乱扔乱放,井下不准设油库。
(4)皮带运输机必须上齐并用好各种保护装置,防止摩擦起火,并在皮带头设灭火器和砂箱。
(5)各机电峒室、设备库、火药库均要不燃烧材料支护,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砂箱、消防锹、消防镐、消防桶要登记入册,设专人管理。
(6)井下严禁使用灯炮和电炉取暖。
(7)井下全部使用阻燃皮带,皮带需在井下硫化,在硫化过程中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措施,并严格执行。同时在矿井各运输皮带头、尾部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材。采掘工作面皮带头配备灭火器和灭火砂。
(8)井下每个皮带头都安装20米的消防软管。
4.3、预警行动
⑴ 井下出现促成火灾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隐患,积极组织撤人,利用电话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矿调度室汇报。井下其他区域的人员,在发现异常现象后,也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⑵ 调度室及汇报人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⑶ 在抢救事故期间,井下救灾负责人应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灾区状况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如现有抢救力量、人员的情绪及身体状况、救灾的现有条件、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也可对下一步抢救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和措施,取得矿井抢险组织部门指示和支持。
5信息报告程序
矿调度室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应急救援接警工作,具体联络方式如下:
调度室井下程控电话:
报警程序
⑴ 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应利用电话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事故的性质、发生地点、原因和危害程度向矿调度室汇报。井下其他区域的人员,在发现异常现象后,也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⑵ 调度室及汇报人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⑶ 在抢救事故期间,井下救灾负责人应随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灾区状况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如现有抢救力量、人员的情绪及身体状况、救灾的现有条件、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也可对下一步抢救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和措施,取得矿井抢险组织部门指示和支持。
接警、记录程序
接警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了解事故的性质和规模等初始信息,并记录在案。具体了解、记录内容见下表:
事故汇报人姓名
汇报时间
事故性质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地点通风情况
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
是否伴生其它灾害
事故区域有何异常现象
备 注
通知程序
接警人员在接到报警后,首先要迅速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然后迅速按照附表所列顺序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发出事故通知,以采取相应的行动。接到灾害通知后,指挥部成员要立即赶赴指挥部集中,由总指挥统一安排工作,不准擅离职守。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一般分为三级:
一级紧急情况:能够利用本矿的资源处理的紧急情况。
二级紧急情况:需要利用太原华润煤业公司的资源处理的紧急情况。
三级紧急情况:需要太原华润煤业公司和政府部门响应的紧急情况。
6.2响应程序
发现事故人员通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通知总指挥,总指挥决定启动预案等级,由矿调度室通知指挥部相关人员。指挥部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根据预案要求落实相关物资,并根据总指挥命令运送到相应地点。然后根据预案要求实施。
6.2.1应急救援行动启动程序
指挥部一旦接到火灾事故的报警后,应根据事故级别,立即按如下程序启动应急救援系统,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调动各方人力和物力,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控制和紧急救援。
(1)命令救护队立即赶赴事故区域进行救援。
(2)调度指挥邻近队组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紧急控制,避免事态扩大或波及范围扩大。
(3)通知医疗行动组,一是赶赴现场抢救;二是在医院内部按医疗系统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对伤员的抢救准备工作。
(4)通知物资供应行动组,提供一切抢险、救护所需的材料设备。
(5)如果控制事态有困难,应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邻近单位请求增援。
6.2.2现场救援指挥与控制程序
(1)立即召集救灾指挥部所有成员,首先听取当班值班矿领导的灾情汇报以及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要通风机,副井提升及压风机的正常运转(派专人去风机房、副井绞车房、压气机房组织与督促工作)。
(2)通知事故单位和有关区队、电脑考勤室准确统计出发生事故时已下井的人数及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通知各救灾行动组准备救灾材料,医院准备急救伤员。
(3)指定一名副职领导签发下井许可证,并通知副井口保卫人员和信息站,没有下井许可证不准入井。
(4)选定井下救援基地,指定具有救护知识的领导担任井下救护基地指挥。同时明确基地指挥只起“上传下达”作用,不得自行发号命令,以免形成多头指挥。落实井下救护基地所需的通讯设备、救灾器材等,选定安全岗哨位置及其人员,明确其任务。
(5)命令救护队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将伤员救到井下救护基地或其他安全地点进行现场急救后,送到地面,得知受伤人员困在灾区时,一方面设法与受阻人员联系、稳定其情绪,一方面立即报告抢救指挥部采取措施组织特别抢救。
⑹、救灾指挥部根据井下灾情报告,责成协助成员,将抢险人员组成二线、三线力量。当抢险人员不足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请求支援。及时满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计完成撤人抢险任务。
(7)井下撤出人员和抢救人员完成后,应投入二线或三线力量,命令救护队进行侦察工作,掌握灾情性质、影响范围、灾区通风与瓦斯等灾情,同时撤出一线部分人员。救护队长应具体负责指挥救护队按救护规程的要求完成侦察任务,提出测定数据、灾区示意图及灾区处理建议,供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侦察结束后,应安排救护队在安全地点监视灾情变化,具体位置应由井下救护基地负责人提出建议,报总指挥部确定。
(8)指挥部组织所有成员听取侦察情况汇报后,结合灾情实际,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并将成员明确分工,限定时间完成救灾准备工作,并派员检查核实。
(9)根据灾区现场情况不断协调平衡力量,确保方案顺利进行。当遇灾情变化时,应及时修改救灾方案,调整救灾力量。事故处理结束稳定一定时间后,应抓紧恢复事故破坏的各个系统,使之正常,特别是通风系统。当各系统恢复正常后,即可恢复正常生产秩序,抢险指挥部结束工作。
(10)事故处理结束后,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调查报告,并进行全面分析。对事故发生、抢救处理过程、重要的经验教训以及今后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形成文件后上报并存档。
6.2.3向公司及其他上级主管、相关部门报告程序
当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在矿井积极组织事故救援的同时,要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受灾情况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部门进行汇报。
6.2.4本矿内部职工的事故情况的告知程序
由矿抢险指挥部启动该程序;应由矿指派专人通过会议、媒体及时将事故情况传达到每个员工、家属,以稳定员工、家属情绪,确保事故抢险及时、顺利进行。
6.2.5现场医疗救护响应程序
医疗急救行动组成员在接到应急救护指挥部命令后要迅速到原相矿医疗卫生救援领导组办公室,听取灾害事故,简单情况介绍。研究部署应急医疗救援工作,统一指挥和调遣各医疗队伍及医疗资源的动用,决定是否向上级医疗机构救援。原相矿应急救援现场急救小分队、伤员运送小分队、临床医疗小分队成员立即整装待命,做好救治准备工作。
(1)现场救护:现场人员要根据现场受伤人员受伤原因和受伤情况,立即进行救治。
①、如遇重伤者,如呼吸心跳骤停者立即给予胸外心脏按压或人工呼吸,直到病人清醒或医院、医疗组接手为止。
②、如遇烧伤时,对伤员撤离火灾现场,保护好烧伤创面,尽量避免污染,对利于以后的院内救治。
③、如遇中毒、窒息伤员,立即将中毒者从危险区运到新鲜风流中,并安置在顶板良好、无淋水和通风正常的地点。给予氧气吸入;必要时做口对口人工呼吸。
(2)现场急救小分队在接到指令后要立即下井,组织进行现场急救,伤员运送小分队要携带药品、抢救器件奔赴现场或指定地点,运送和急救伤员,临床医疗小分队做好伤员的准备工作。
(3)现场小分队要本着时间就是生命,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立即实施现场急救措施,进行止血、包扎、固定及心肺复苏等紧急处理。按照国际统一标准对伤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兰、红、黄、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扣系在伤员的手腕和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时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运送小分队在现场处于危险或伤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运,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就地予以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在监护下进行转运。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要合理分流伤员,及时将伤员转运到指定医院救治。
(5)临床急救小分队在医院内组织好接收伤员工作,对接收的收员,按检伤分类实施临床救治。
(6)医疗急救行动组要及时向指挥部和上级医疗机构汇报救治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向上级医疗机构请救增援。
⑺医院救治:医院要将出井伤员分类组织救治,必要时将伤重人员送到上级医院救治。
6.2.6现场警戒保卫程序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⑴警戒保卫组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在井下受灾区、及井口工业广场各路口设置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及车辆,避免出现意外的人员伤亡或引起现场的混乱。
⑵在警戒保卫的同时,要尽量抽调力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⑶必要时承担抢险救灾工作。
6.2.7需要外部支援的请求及联系程序
当事故灾情重大,应及时请求公司向太原市矿山救护大队求援。
6.2.8媒体信息沟通及公众信息告知程序
⑴对需要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批准,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避免出现矛盾信息;
⑵指定新闻发布人,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澄清事故传言;
⑶为公众了解事故信息、防护措施以及查找亲人下落等有关咨询提供服务安排;
⑷接待、安抚死者及受伤人员的家属。
6.3处置措施
(1)井下发生火灾,井下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及时就近组织力量,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直接灭火。如电器设备着火,要立即切断电源,直接灭火无效时,应及时撤离火区。
(2)调度室接到火灾报告后,总指挥立即组织救护和通风有关人员查明火灾地点、范围和蔓延方向,并通知灾区危险人员佩带自救器按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险区,同时切断险区电源。
(3)根据已探明的情况,确定井下通风方式。若在进风井筒、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如不能就地灭火,可采用风流短路或反风的措施;若盘区皮带巷、轨道发生火灾时,可采用保持事故前风流方向措施,控制火区供风量,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域性反风;若在进风下山巷道发生火灾时,要特别注意形成火风压使风流逆转烟火弥漫巷道;若火灾发生在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要立即打开风门、风桥,使风流短路,根据着火工作面的有害气体情况调整工作面的风量;或者在进风巷道中构筑临时风墙,减少或切断向火区供风,若火灾发生在掘进工作面时,根据本巷道和工作面瓦斯的涌出情况,决定采用保持正常通风或停止局扇运转。
(4)根据已探明的火灾情况,采取灭火方法,对范围较大的火区,采用现有洒水设备直接灭火无效时,要采取隔绝灭火方法,切断火区供氧,使火区窒息。
(5)在灭火过程中,要控制煤尘飞扬,防止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6)在封闭火区时,必须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尽量缩小火区范围,可先作临时密闭,然后建筑永久密闭。
6.4、矿井发生火灾事故现场人员的避灾自救:
(1)火灾事故后现场工作人员自我防护
①、发现火灾中进行的自我防护
现场工作人员一旦遇到或发现火灾预兆,要沉着、冷静、采取措施进行自救。具体方法是:选择合理的避灾路线,沿新鲜风流撤离,若需要穿越着火地点时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最好用衣物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肉体暴露面积,以减少烧伤。火灾下风侧人员,要迅速按规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赶快撤退到新鲜风流中。撤退中,假如巷道破坏严重,不知撤退是否安全时,可以到棚子较完整的地点躲避,等待救护队前来救护。
(2)烧伤人员的现场急救
矿井火灾中的烧伤,现场急救是救治烧伤的起点,非常重要。其重点可概况为灭、查、防、包、送五个字,即:
灭:熄灭病人身上的火,使病人尽快脱离热源,缩短烧伤时间;对已灭火而未脱去衣服的人,务必仔细检查其衣服,特别是对已失去知觉的病人要特别注意。
查:病人呼吸、心跳怎样?是否会合并其他外伤和有害气体中毒?对爆炸冲击烧伤病人,应特别注意有无颅脑损伤、胸腹腔内脏损伤和呼吸道烧伤。
防:防休克、窒息创伤污染。病人因疼痛和恐惧常常发生休克,可用针法止痛或给止痛药;若发生急性喉头梗阻或窒息时,可请医务人员进行气管切开,保证通气;在现场检查和搬运病人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创面,防止污染。为了减少创伤的污染和损伤,病人已灭火的衣服可以不脱或剪开除去。
包:就是用较干净的衣服,把伤面包裹起来,防止再次污染。在现场,除化学烧伤可用大量流动的清水持续冲洗外,对创伤一般不作处理,尽量不弄破水泡,保护表皮。
送:就是迅速离开现场,把严重烧伤病人送往医院。注意在搬运病人时,动作要轻柔,行进要平稳,随时观察伤情。
(3)对井下中毒、窒息人员的急救
①、对井下有害气体中毒人员的急救
井下工作人员由于受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中毒时,应采取如下综合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急救:
A、立即将中毒者从危险区运到新鲜风流中,并安置在顶板良好、无淋水和通风正常的地点。进入有害气体中毒场所,急救者一定要佩用呼吸系统的个体防护装备。
B、迅速将中毒者口、鼻内妨碍呼吸的粘液、血块、泥土、碎煤等除去,并将上衣、腰带解开,胶鞋脱掉。
C、对中毒者要进行保暖,用棉被或毯子将身体盖起来。有条件时,可在中毒者身旁放置热水袋。
D、为促使体内毒物的排除,要及时输氧或进行人工呼吸。受一氧化碳中毒时,如有条件输氧,应请医务人员或急救员(以下简称医务人员)在纯氧加入5%的二氧化碳,以刺激呼吸中枢,增强肺部的呼吸能力,使毒物尽快地排除体外。
②、对井下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人员的急救
井下各种有害气体中毒,严重者都有窒息的可能。窒息一旦发生,伤员生命就处于危机状态。因此,必须千方百计、争分夺秒地进行抢救。
A、迅速将伤员运送道空气新鲜的地方区 ,给予氧气吸入;必要时做口对口人工呼吸。
B、对昏迷的伤员,一定要取侧俯卧位,使口中的分泌物流出,防止舌后坠;同时,把舌拉出口外,必要时请医务人员进行气管切开。
C、如果伤员出现脉搏微弱、血压下降等循环衰竭症状或体征时,应请医务人员注射强心、升压药物,如皮下注射苯甲酸钠咖啡因25%2毫升。经过抢救待病情平稳后,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6.5 发生灾变时人员避灾路线
附,原相煤矿火灾避灾线路图
7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
7.1井下非常仓库消防器材现存一览表
名 称 数 量 名 称 数 量
7.2医院需要准备的救灾物资:
矿井发生火灾事故时,井下工作人员可能出现以下伤害:颅脑损伤、胸腹腔内脏损伤、呼吸道烧伤、一氧化碳有害气体中毒、表面皮肤烧伤、肢体创伤、眼睛损伤等。因此,医院需要准备以上伤害所需要的应急救援物资。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1 急救包 包 20
2 担架 个 10
3 保温毯 条 100
4 血压计 个 5
5 电子体温计 个 10
6
8 井下火灾事故处理通知顺序表
序号 单位和负责人姓名 内 线 手 机 备 注
1 矿 长
2 生产矿长
3 总 工
4 机电矿长
5 安全矿长
6 通风副总
7 生产副总
8 矿长助理
9 矿长助理
10 机电科长
11 调度室主任
12 通风区长
13 安检科长
14 生产科长
15 办公室主任
16 财务科
17 后勤科长
18 保卫科长
19 公司总调 值班
『叁』 国家规定,皮带机预警铃声应响多长时间,每隔多少米布置一个预警铃
最奇怪的就是响的那个铃声在手机铃声选择里面是没有的。后来下载了一个铃音刷机试一下吧, 我的也是刷完机好了 用天天动听 扫描你的铃声 到
『肆』 皮带机开机预警多长时间
这个机器的预警时间可以设置为30分钟到1小时左右。
皮带机在开机前需禅顷要进行预警,以确保机器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预警的时间取决于多个因素,例如机器的型号和规格、使用环境和工况等。
在这段哗袭唯时间内,工作人员可以乱培检查机器的各个部分是否正常运行,润滑系统是否充足,传动系统是否松动或过紧等等。
『伍』 皮带机运行中注意事项包括内容是什么
1、固定式输送机应按规定的安装方法安装在固定的基础上。移动式输送机正式运行前应将轮子用三角木楔住或用制动器刹住。以免工作中发生走动,有多台输送机平行作业时,机与机之间,机与墙之间应有一米的通道。
2、输送机使用前须检查各运转部分、胶带搭扣和承载装置是否正常,防护设备是否齐全。胶带的张紧度须在启动前调整到合适的程度。
3、皮带输送机应空载启动。等运转正常后方可入料。禁止先入料后开车。
4、有数台输送机串联运行时,应从卸料端开始,顺序起动。全部正常运转后,方可入料。
5、运行中出现胶带跑偏现象时,应停车调整,不得勉强使用,以免磨损边缘和增加负荷。
6、工作环境及被送物料温度不得高于50℃和低于-10℃。
7、输送带上禁止行人或乘人。
8、停车前必须先停止入料,等皮带上存料卸尽方可停车。
9、输送机电动机必须绝缘良好。移动式输送机电缆不要乱拉和拖动。电动机要可靠接地。
10、皮带打滑时严禁用手去拉动皮带,以免发生事故。
(5)皮带运输事故预警条件扩展阅读:
安装工艺:
1、皮带机支腿及中间架:
在安装前用经纬仪找好中心线,再根据中心线位置引出各支腿的桩点位置,如有预埋铁,应根据预埋铁的位置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便于安装公司,各支腿应与埋件焊接牢固。
2、配重装置:
安装配重装置时应保证两力柱间的平行度,同时应保证其垂直度,配重装置装好后,考虑到安全性应立即安装防护栏杆。
3、头架、尾架及驱动装置架:
首先校验安装基础的标高,找好中心线,并注意头、尾架的轴线偏差不大于±1.5。安装时还应注意垫铁的设置,应根据规范要求,将垫铁设于主要承重位置,每个连接螺栓两旁应放置一对垫铁,斜垫铁要成对设置,垫铁的数量不超过5块,放置垫铁时要把较薄的垫铁放在较厚的中间,调整结束后还应将垫铁焊牢,螺栓收紧。
4、滚筒及托辊:
滚筒及托辊安装时应检查其轴承部位转动情况,如有转动不灵活的应及时修理或调换。传动滚筒及改向滚筒在调试时还需要调整位置,其螺栓的拧紧力矩为终拧力矩的75~80%。
5、机组安装:
机组安装应符合《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及相关国家规范的要求。其机组中心线偏差为0.02mm,联轴器的径向误差为0.05mm,端面跳动值为0.02mm,半联轴器间的间隙为3~5mm。还应保证机组的水平度和垫铁的使用符合规范要求。
6、拉皮带:
由厂家或专业人士负责。
7、加油、调试:
加油时做加油记录,根据减速器型号添加合适的机械油或齿轮油,加油数量为到指示位置即可;皮带机各轴承座位置添加黄油(锂基润滑脂)。调试时应在皮带机头、尾及中间位置分别设置人员,工作人员要注意皮带机运转是否正常,若遇故障或严重跑偏应立即停止运转。
试运转时应先采取点动,当电动正常时再连动调试。皮带机跑偏后工作人员应根据经验对相关的部位进行调节,在多次调节后保证皮带机的运转正常。
工作人员还应当使用对讲机或吹哨子保持联系,要时刻注意机器及人员(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严禁违章操作。调试时检查电机、减速机及各轴承位置的温度情况,用听诊器检查减速机的噪音并做好调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