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问题一警察在什么情况可以开枪毙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九条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