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女小偷被抓后大庭广众脱光衣服,钱比脸还重要吗
对于当事人来说,面子并不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俗话说“狗急了会跳墙”,面对抓捕,能脱身的办法都是“好办法”。从当时的情景看,该女子的方法确实奏效了,当她把自己拖得一丝不挂时,原本抓住她的男子尴尬地放手了,并且闻讯赶来的两名男警察也不敢上前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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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管理书《现在就干》作者,职场 2宝妈,公号“发愤的草莓”陪你高效生活
你说的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还是挺复杂的。
1、一般而言,公安机关需要根据盗窃的标的额、盗窃者的主观认知、是否属于初次盗窃还是多次盗窃等其他与本案件有关的情况来确定处罚或者移送起诉。
2、通常情况下,小偷盗窃了两条裤子,如果是初次盗窃,两条裤子属于通常价值,公安机关应当批评教育、可以并处罚款或者拘留等行政处罚。
3、如果两条裤子属于价值畸高(比如有的官员的裤子几万元一条),如果小偷也明知价值畸高而故意盗窃的,那么,案件就不是一般的行政处罚问题,应当移送起诉;
4、如果两条裤子的价值畸高,但是盗窃的小偷并不知道其价值所在,而是作为普通衣物来盗窃的,那么,小偷不能因为盗窃标的价值畸高而承担刑事责任(所谓主客观相一致)。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
『叁』 有个警察抓小偷,嫌疑犯有三个人,但是他不知道三个人中谁是小偷。以是警察就让他们仨个人把裤子脱了,你
有个警察抓小偷,嫌疑犯有三个人,但是他不知道三个人中谁是小偷。于是警察就让他们仨个人把裤子脱了,不想脱的人心虚,可以基本认定为小偷。
再者,赃物有可能藏匿在裤子里。
『肆』 今早的新闻,小偷遭民众踹头扒光裤子,警察围观未制止,合适吗
肯定是不合适的,小偷也是人,这样侮辱别人,本来是别人的错,这下两者都有错了,再来说警察这边,小偷是不对,但也不能放纵他人侮辱他,他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但不是这样。希望对您有帮助。
『伍』 我们街上的超市里抓到一个女小偷,店主是个男的,他把这个女的衣服扒光了在店门前让她示众, 请问店主的
店主只能将小偷抓获后交给派出所等公安部门;没有自己随意拘禁他人的权利!更没有扒光衣服羞辱女人的权利!
这种行为不仅仅是违法,而且是犯罪!
『陆』 小偷偷东西被抓现行,被围观群众群殴,群殴参与者会受处罚吗
这种情况当然属于违法行为,小偷也有人身权,包括身体不受侵犯的权利,参与殴打的人会受到处罚,对方是小偷属于从轻情节,采纳谢谢
『柒』 小偷在街上被人打
看一个实历
偷车贼持刀伤人被当街打死
律师:群众将无路可逃的小偷打死已超越法律底线
新闻提要:偷车贼被人发现仓皇逃窜,在遭到围堵时,用尖刀向堵住他的青年连刺两刀,被刺的青年应声倒地……
看到抓小偷的青年被刀刺伤,气愤的群众从四面追堵,把小偷赶到一个无路可逃的水塘边,将小偷活活打死在现场。
警方对打死小偷的事件展开调查,市民称痛打小偷身临其境情不自禁。
3月25日晚上,一名在海南临高县新盈镇偷窃摩托车的窃贼被人发现后仓皇逃窜,当其被迎面冲来的青年堵住时,挥刀将对方刺伤,其凶行激怒了赶来的群众,情绪失控的群众将小偷当场打死。
小偷被活活打死了
“打死他!打死他!”25日晚上7点半左右,临高县新盈镇新街易富园宾馆前发现一名偷摩托车的小偷,被众人围追堵截,赶到一片无路可逃的空地方,众人情绪激昂,叫喊着要打死小偷。被追的小偷尽管手上捏着两把尖刀,也只好蹲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任凭众人拳打脚踢。据镇上居民王先生介绍,他听到喊抓小偷,就从屋子里跑出来,看到四面八方都是人,小偷被赶到一片空地上,那块地两面都有房屋,一方靠水塘,小偷无路可逃,只好蹲在地上,被人抓起来推打,你一拳他一拳,一直打得小偷没了呼吸。
偷车贼用刀刺伤人
记者了解到,死者姓陈,临高县美良镇人。当天晚上,陈某在易富园宾馆前偷窃摩托车被车主发现,在逃跑过程中用刀刺伤追堵他的青年李小虎,遭到愤怒群众的痛打,陈某当场毙命。据易富园宾馆一位管理人员称,当晚一位先生把骑的一辆鹰王摩托车停放在宾馆前,上楼去办事,当车主下楼时,看到自己的车被人撬开车锁,正准备打火启动,便大喊抓小偷。偷窃摩托车的人听到喊叫,丢下车就逃,被闻声追出的群众紧追不放,正在拼命逃跑时,又遇到从正前方跑来的李小虎,陈某被李小虎紧紧抱住,陈某见一时无法脱逃,便掏出携带在身上的尖刀,对李小虎一阵乱捅,李小虎被刀捅伤后倒在血泊中,陈某继续逃窜,跑出约两百米远被群众堵住,是因为陈某捅伤了人,才激怒了附近群众,被愤怒的群众活活打死的。
抓贼受伤无钱治疗
记者在医院看到,抓小偷被刀捅伤的伤者李小虎躺在病床上,其面色惨白,医生正对其采取救治措施,其家人焦急地守候在病床边。医生在其诊断结果栏上写着:左胸部刀刺伤伴血气胸,右小腿刀刺伤。据其家人介绍,李小虎今年19岁,去年才从学校毕业,现在家待业,其哥哥李小龙年前在外打工手臂被机械轧伤,治疗花了大笔费用,现在家里处境窘迫,一家人都在为救治小虎的费用发愁。邻居陈先生说,小虎受伤后,大家都被他见义勇为的行为所感动,知道他家里穷,左邻右舍都自发为其捐款,当天晚上就捐到2000多元,26日上午又在为其捐款,并有街邻赶到海口去看望受伤的李小虎,他希望大家都肯定李小虎的见义勇为行为,帮助他得到顺利救治。
市民对打死小偷看法不一
偷车贼捅伤追贼人,众人泄愤当场打死小偷。自己身临其境,会不会动手殴打小偷?是支持报告警方,还是动手把被抓的小偷打一顿?记者就此向市民做了随机采访,大部分人在这一问题上都感到很矛盾,难以把握。
说法之一:看看你被他偷走的贵重物品,看看被他伤害的人,你还会对他心生同情吗?我懂得法律,但我无法控制自己,不仅不反对别人打他,我还会打他。
说法之二:相信现场的人都没想要把他打死,更多的人还是想以痛打来发泄对小偷的恨,特别是他在逃跑的过程中还用刀捅伤人,谁还能冷静下来与他说法,打他是必然的事。
说法之三:我知道偷窃不犯死罪,公民也没有权力处罚犯罪的人,但我还是做不到不打小偷,打只是给对方一个教训,我会适度控制的,不会把人打死。
说法之四:打人是违法的,小偷本来就在做违法的事,我们打他不与对方一样了吗?法律规定,不能以一种违法行为去对抗另一种违法行为,殴打对方会殴打出大问题的,我不会这样做,也不支持这样打来打去。
警方连夜对案件展开调查
案件发生后,有群众打电话向警方报了案。当地新盈边防派出所接到报警,当即派出民警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保护,并报告县公安局,等待刑警部门到场勘察。派出所值班干警唐警官告诉记者,他们接到报警就赶去了现场,对于这样的刑事案件,他们只是负责保护现场,案子归刑警大队办理,派出所只是起协助作用,已调查证实死者姓陈,为临高县美良镇抱舍村人,死前涉嫌偷窃摩托车,在逃跑的过程中用刀捅伤抓贼人李小虎,其它情况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律师称已超越法律底线
群众能不能动手打小偷?打死小偷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发生在临高县新盈镇的小偷被打死一案,记者就上述问题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刘长征律师。刘律师对记者说,本案中陈某偷窃被人发现,又用凶器伤害追贼的人,其犯罪行为已从偷盗转化为抢劫,如果受伤的人在遭受到他的暴力攻击时打他属防卫行为,但后面的人把小偷陈某追到无路可逃的地方,并且失去攻击能力时,还对其进行殴打,直至当场打死,已严重超越了应有的度,打人者应该对陈某的死承担法律责任。
刘律师说,市民再遇到这样的情况,千万要冷静,不能图一时之快,触犯法律,做出后悔终身的事,这也并不是叫人看到小偷不管,而是采取适度的行为制服对方,交由公安机关去处理,公安机关会依法做出处理。
目前,受伤青年李小虎正在抢救中,警方正进一步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