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㈡ 河北男子被扒裤子,随后将室友杀害,他的做法可以理解吗
河北男子被扒裤子,随后将其舍友杀害,他的做法想起来不禁让人感到害怕,可能是一时冲动,但是也犯不着杀人来解决,所以我觉得这种做法是不可以理解的。
就算是同学之间因为一些事发生了矛盾,也不应该做出如此过激的行为。其实在现在同学之间打打闹闹的事情很常见,尤其是在男孩子之间,总是会开一些不分轻重的玩笑,甚至事对其做出来一些很不尊重的行为,总之同学之间开玩笑的现象很正常,但是也会有一些人做出来一些比较过分的举动,这就会对对方的尊严造成伤害。
在生活中朋友间的小打小闹很正常,但是一旦失去的度,就难免整的朋友之间两败俱伤,轻者可能就是生气闹几天的脾气,重者可能就绝交了,但是很少会出现这种因为被扒了裤子就一定要人家死的事情。
㈢ 为什么有些男生会扒其它男生裤子,而且特喜欢在女生面前扒,吓得我喜欢的女生都避着我走了
学生时代,总有一段时间会做这些以后会觉得幼稚的事情,男生总喜欢在女生面前扒裤子是让那个人觉得丢人呗
㈣ 医生上下其手,陕西男子看病被扒裤猥亵,为何10分钟后他才开始反抗
陕西36岁男子看病遭男医生猥亵,10分钟后他才开始反抗是有原因的。原因就是,该遭到男医生猥亵的男子还以为这是医生的正常检查。
其实,这个问题应该不难理解,毕竟一个男医生对一个男子做那样的事,很难以令人产生怀疑。如果是把看病的人换成是一个女子的话,也许这件事情就要好理解的多了。
他发现,那位给自己看病的张医生居然也脱掉了自己的裤子,直到此时吴某才如梦方醒,于是他果断选择了报警。
通过吴某以上的经历我们不难看出,吴某之所以在医生猥亵他十分钟之后发发觉并进行反抗,主要是因为他一直误以为医生是在给他看病。毕竟他是个男性,而对方也是个男性,这是让吴某放松警惕的主要原因。
㈤ 在公众场合下强行扒光他人裤子犯法吗
1、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的侮辱行为不构成的犯罪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公安机关未对行为人依法进行治安处罚,受害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行为人依法进行治安处罚,甚至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要求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
3、侵犯了受害者的名誉权,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责令侵权人承担以下责任: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同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㈥ 男子宿醉被大汉扒裤侵犯,被指有隐情,真相是怎么样的
当事人是南京的王先生,他称自己在5月18日晚上,因为喝酒了在街上迷路,被一个男的给侵犯了。因为是男性对男性实施的侵犯,所以罪犯无法被定为强奸罪,只能以猥亵罪来惩罚他。这对王先生来说,是不公平的。明明自己是被侵犯了,而对方却因为法律的不完善而免受更多的惩罚。
不敢是男性还是女性,被人侵犯就要大声的说出来,一是保护自己,二是不让罪犯逃走。
男性如何保护自己男性和女性一样,不要一个人喝酒。喝醉了之后,谁知道别人会对你做什么呢?轻则偷走你身上的钱,重则侵犯你的身体,摘走你的器官。不要觉得自己是男人就很安全了,现在这个社会,男人和女人一样的。有垂涎女性美色的人,也有垂涎男性身体的人。
男性如果要喝酒,一定要和朋友一起,或者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喝酒,比如自己的家里。这样,即使你喝的酩酊大醉也不会有事,因为有人看着你。总之,男性和女性一样,都要保护好自己,不要让自己轻易陷入危险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