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珍妃挨板子的详细描写
在戊戌政变前夕,慈禧到底打没打过珍妃,为何要打珍妃,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胡思敬在《国闻备乘》当中记载,慈禧曾就卖官一事责问珍妃:“他事犹可宥,汝宁不知祖宗家法而黩货若此。谁实教之?”珍妃反唇相讥道:“祖宗家法亦自有坏之在先者,妾何敢尔?此太后之教也。”一语戳中了慈禧的软肋,让慈禧气结于胸。于是下令对珍妃“袒而杖之,降贵人”。“袒而杖之”,就是脱了裤子赤身露体地挨板子。慈禧设禁牌两块,一块专为珍妃、瑾妃而设,谕曰:“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一,奉皇太后懿旨:瑾贵人、珍贵人着加恩准其上殿当差随侍,谨言慎行,改过自新。”
溥仪著《我的前半生》也记载慈禧曾打过珍妃。《清史稿》后妃传中记载:“恪顺皇贵妃,他他拉氏,端康皇贵妃女弟。同选,为珍嫔。进珍妃。以忤太后,谕责其习尚奢华,屡有乞请,降贵人。逾年,仍封珍妃。二十六年,太后出巡,沉于井。”关键即在那“习尚奢华”,“屡有乞请”八字中。清制,皇后每年例银一千两,妃每年三百两,嫔二百两,分月例支。珍妃的祖父裕泰是陕甘总督,父亲长叙曾任户部右侍郎,伯父长善任广州将军达十二年之久,珍妃自幼即生长在伯父府中,享尽钟鸣鼎食之家的奢华。入宫之后每年区区二、三百两银子怎够她用度?亏空日巨,怎么办?解决之道是利用皇帝对她的宠幸,串通奏事处的太监,私卖官缺,而主谋则是其胞兄志。卖官所得,大部归太监和志,珍妃不过是他们的摇钱树。
有学人查阅故宫档案,找到当时太医的处方单据,给珍妃开的处方都是活血化淤的治外伤药物。身为贵妃,如果说是无意跌倒受伤几乎不可能。因此可以断定是受了慈禧的杖责。
珍妃喜欢照相,尤其喜欢女扮男装照相,有时还穿着光绪皇帝的衣服照相。慈禧命人到珍妃宫中搜出照相机和穿男装的相片,大怒,为此珍妃又受了“掌嘴”之罚。
2. 古代女子刑罚杖刑 脱光内衣用木板打臀部惩治妇人出轨
我们经常在许多的古装剧中可以看到,很多县令们在审判案件的时候,就会对于犯人用木板桥打臀部,其实这就是古代的杖刑。不过这种杖刑是隋唐以来才有的,通常就用来惩治那些出轨的与他人通奸的妇人,并且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脱下内衣,直接用木板敲打臀部,直到犯人哀哀求饶才罢休。
古代女子刑罚:骑木驴、接铜阳、铁裙之刑、幽闭、坐冰块刑、三角木马、一丈红、刑舂、拶刑(夹手指的刑罚)、杖刑
古代五刑: 拶刑、杖刑、宫刑、刑舂、赐死
一、 古代女子刑罚 杖刑说到这种古代女子刑罚中的杖刑,其实就是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用木杖来打犯人让犯人投降。杖刑作为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古代杖刑的手艺和技巧: 三百六十行中没有这一行,但这一行绝对是靠手艺吃饭的。笞杖在手,生杀、轻重仅在一念之间。于是,怎么打人就成了一门学问。
杖刑是指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脊背臀腿的一种刑罚,是隋唐以来的五刑之一。我们常见的杖刑是杖臀全刑,指打在腰下屁股之上的杖刑。景帝六年,将杖臀全刑做了就几个具体规定,一规定了刑具的规格,二规定了行刑位置,三规定了行刑时不可换行刑者。此后杖臀全刑才成了最常用的刑罚,每次的变化基本只是板子数量的变化。
杖刑虽然是为了不致命而改进来的刑法,但因为任何法律都无法规定打手行刑时的轻重,所以等于犯人的小命全掌握在打手手中。有经验的行刑者,可以只用几下就将人打残或打死,也可以打上数百下不伤筋动骨。比起夹手指的刑罚拶刑更加残酷。
所以电视剧中两个不同的受刑者,一样的板子数量,下场却截然不同,也就不难理解了。其实我们在古装剧里,经常见到宫女被打板子的镜头,有人奇怪:杖刑是隔着裤子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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