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警察执法需要戴帽子吗
法律分析:不需要的,只是戴着帽子显得更加真,因为现在骗子很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㈡ 城管队员上街执勤戴帽子吗
一般都不戴,因为那东西太麻烦,又没有什么实际的用处,上级又不要求,我觉得如果上级要求的话,肯定得戴,不戴也不行啊?
城管制服胸牌的戴法是带字(城管执法)的胸牌佩戴于外衣左胸处。领花戴法是领花圆头向外,尖头朝里佩戴于外衣领。
(3)城管带帽子吗扩展阅读: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2010式城管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以下简称城管制服及标志)的管理,保障和维护城管制服及标志的专用性和严肃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管制式服装是指城管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穿着的统一式样服装,包括春秋装、夏装、冬装、帽子、鞋及其他等。
本规定所称标志标识是指城管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时佩戴的专用标志,包括帽徽、肩章、领花、胸牌号、胸徽、臂章、领带夹等。
第三条 城管制服及标志由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监制,并组织实施管理。
第四条 每名执法人员城管制服及标志配发标准:
(一)城管制式服装:
1、冬装:冬季常服套装2套、多功能服1件、毛衣1件、内衬衣4件;
2、春秋装:春秋常服套装2套、作训服2件、作训帽2顶;
3、夏装:夏季长袖衬衣3件、夏季短袖衬衣3件、夏季短袖夹克衬衣3件、夏裤4条;
4、帽子:夏季帽子2顶;春秋冬季帽子2顶、
5、鞋:皮凉鞋1双、单皮鞋2双、棉皮鞋1双。
6、其他:领带2条、腰带2条、头盔1个、雨衣1套、反光背心1件。
(二)城管标志标识:
帽徽2个、硬肩章2套、软肩章2套、套式肩章2套、领花2对、金属胸牌号2个、丝织胸牌号4个、金属胸徽2个、丝织胸徽4个、臂章2个、领带夹2个。
第五条 城管制服及标志换发周期为:
(一)夏装每三年换发一次,春秋装、冬装每四年换发一次。
(二)鞋子每两年换发一次,帽子每三年换发一次。
(三)领带、腰带每两年换发一次。
(四)标志标识每四年换发一次。
参考资料:网络——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制式服装
㈣ 有什么职业是需要戴帽子的
警察、空姐、建筑工人、厨师、军人、炼钢工人、保安工商、税务、城管、检查、安全、矿工、火车司乘人员等。
帽子的实用意义于在御寒、防暑、防风沙,后来才是,装饰和标识以及象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