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服装有三包吗
服装的三包是:
1:在购买后七天内,吊卡未剪、未穿过、未洗涤过的服装尺码不合的可包换;
2:开包装时发现服装严重开线、变形、色染不均匀、有明显破损和油渍的可包换;
3:在购买后七天内,第一次正常洗涤时发现服装严重脱色、变形,经检测确认后可包换
“三包”范围及期限。
1、西服、大衣、裘皮服装三包期为六个月。
2、羊毛衫及其他服装、床上用品三包期为三个月。
3、童装、针织内衣及纺织制品三包期为一个月。
4、凡购买100元以上的针纺织品、服装类商品实行“三包卡”制度。
所谓“三包”是指包修、包换、包退。对商品或服务实行“三包”,是经营者对商品(服务)承担质量保证的一种方法。其意义有二:一是促进经营者保证商品或者服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二是有助于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包的基本内容是:经营者对所经营的商品(服务)在一定期限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便有免费修理、更换、退货的义务,如果经营者不履行此义务,则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不包换范围:
1:在消费者穿过、洗涤过,产品无明显质量问题的不包换;
2:由消费者自己造成污垢的不包换;
3:有消费者洗涤不当造成染色、脱色、变形的不包换;
4:在规定日期外的产品不包换。
Ⅱ 服饰三包法细则
一、鞋类三包制度包括:
鞋类三包期限:
皮革为三个月;旅游鞋、运动鞋、合成革鞋为二个月;布鞋、童鞋为一个月。在“三包”期限内售出的鞋出现下列质量问题之一者,分别按包修、更换、退货由专柜先行解决。
鞋类三包政策分为:
1、修理
三包期内,消费者正常穿着情况下,如出现脱胶、帮面断线、脱线、轻微掉漆、掉浆,内底凹凸不平影响穿着,围条开胶、断裂,天皮脱落,掉扣眼、拉链掉牙等任一问题,经营者应给予免费修理,修理期限一般不超过7天。
2、更换
三包期内,消费者正常穿着情况下如出现断底、断面、断帮脚,鞋内突出钉头(尖),鞋跟变形、裂、断或掉,穿着后钢勾心软、松动,涂饰层严重脱落或龟裂的(特殊设计除外),严重泛硝、掉浆的,鞋码不一或不顺脚的,一个月修理2次仍不能正常穿着等任一问题,经营者应当给予换货。
3、退货
鞋类商品因质量问题符合上述包换条件,经营者无同款同型号商品时,消费者可以要求调换其他鞋类品或退货,调换其他鞋类品种时,应按照其所换商品价格多退少补;换同款同型号商品后,在同一部位仍出现换货前的质量问题,经营者应按消费者购买价格退货并一次性退清货款。
二、服装类商品三包制度内容:
服装类商品三包期限:西服、裘皮、羊皮为三个月;合成革、茄克衫、中山服为二个月。
在“三包”期限内,因服装的原在质量问题,有下列情况的销售者需负责:
1、西服、中山服、茄克衫如有开线、起光、拉锁坏免费包修。修理后仍出现同类问题的应予以更换或退换。
2、裘皮、皮革服开线、拉锁坏,免费包修,如属皮板槽明显掉毛,褪色等严重质量问题,应更换,按每日0.3%折旧率收取折旧费。消费者不愿换货的,要求退货应按每日0.5%折旧率收取折旧费,时间从售出之日起计算.
3、消费者购买的服装在三日内(外阜十日内),如对花色、规格、品种不满意的,只要未穿用,保持原状的,可免费调换,如无同类型的,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免费退货。
(2)童装服饰吊卡扩展阅读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Ⅲ 衣服退换货法律规定三包法
法律分析:第一条“三包”范围及期限。
1、西服、大衣、裘皮服装三包期为六个月。
2、羊毛衫及其他服装、床上用品三包期为三个月。
3、童装、针织内衣及纺织制品三包期为一个月。
4、凡购买100元以上的针纺织品、服装类商品实行“三包卡”制度。
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更换或退货,不收折旧费。不符合国家《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规定,标识、号型与实际不符者;左右衣袖、裤腿宽窄、长短不一致、裤缝歪斜、疵点、色差超过标准者;缩水率、染色牢度不符合该产品标准相应等级者正常使用后,面料严重起球、披裂(拔丝)超出标准要求者;正确洗涤后,粘合衬出现严重起皱、起泡超出标准要求者。
第三条 缝线开线,饰件破损、脱落者给予免费修理,不能修理者给予更换或一次性作价处理。修理,本市不超过七天,外地不超过一个月,超过时间不能修好者予以更换;三包期内两次修理后,仍不能使用者,给予更换。
第四条 符合更换条件,但无同品牌、同型号者予以退货不愿更换而要求退货者,收取折旧费。
第五条折旧费自购买之日起按售价每日0.2%计算;一次性作价处理者,可视穿着时间,磨损程度,按售价的10%-30%退款。
第六条下列情况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期限的;
2、由于使用、洗涤、保管不当造成的划伤、沾色、掉色、缩水、披裂、虫蛀、起毛起球、破损的;
3、已标名“处理品”,“等外品”的;
4、自行修理或拆动的。
5、无有效购物凭证的。
第七条 纺织品、服装类商品质量“三包卡”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制作发放。
第八条 本规定由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1:在购买后七天内,吊卡未剪、未穿过、未洗涤过的服装尺码不合的可包换;
2:开包装时发现服装严重开线、变形、色染不均匀、有明显破损和油渍的可包换;
3:在购买后七天内,第一次正常洗涤时发现服装严重脱色、变形,经检测确认后可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Ⅳ 服装三包有什么规定
三包政策 ·ISO9001 ·QS9000 ·TS16949服装产品质量三包规定 总则: 产品质量“三包”是公司产品在保用期内,通过包修、包换、包退,在质量上对用户负责的重要方式,其目的是明确公司的质量承诺,满足顾客对产品质量的需求。
对于有较严重质量问题的服装,在售出7日内(含7日),消费者可以任意选择退货、更换或者修理。具体包括打开包装时发现服装严重开线、脱线、漏丝、布面稀裂、变形,色差不均较明显,有破损、坏拉锁(敲扣)、明显油渍等质量问题的。
标识、号型与实际不符的;左右衣袖、裤腿宽窄、长短不一的(属于特殊设计与款式除外);裤缝歪斜、疵点超过标准的。
缩水率、染色牢度不符合该产品标准相应等级的;正常使用后,面料严重起球、拔丝、主辅料披裂超出标准要求的;正确洗涤后,粘合衬出现严重起皱、起泡超出标准要求的。
未标明洗涤方法或标注“不可干洗、不可水洗”等不科学洗涤方法的;以及经检测鉴定有质量问题的、注明的产品标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等情况。
(4)童装服饰吊卡扩展阅读:
所谓“三包”是指包修、包换、包退。对商品或服务实行“三包”,是经营者对商品(服务)承担质量保证的一种方法。其意义有二:一是促进经营者保证商品或者服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二是有助于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包的基本内容是:经营者对所经营的商品(服务)在一定期限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便有免费修理、更换、退货的义务,如果经营者不履行此义务,则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不包换范围:在消费者穿过、洗涤过,产品无明显质量问题的不包换;由消费者自己造成污垢的不包换;有消费者洗涤不当造成染色、脱色、变形的不包换;在规定日期外的产品不包换。
Ⅳ 服装售后有国家三包规定吗
服装类三包规定:
第一条 “三包”范围及期限。
1、西服、大衣、裘皮服装三包期为六个月。
2、羊毛衫及其他服装、床上用品三包期为三个月。
3、童装、针织内衣及纺织制品三包期为一个月。
4、凡购买100元以上的针纺织品、服装类商品实行“三包卡”制度。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天灾人祸等原因,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对商品或服务实行“三包”,是经营者对商品(服务)承担质量保证的一种方法。
新三包规定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