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顶戴花翎
清代改冠制,替以礼帽。礼帽分二种,一为暖帽,圆形,有一圈檐边,多用皮、呢、缎、布制成,多黑色,中有红色帽纬、帽子最高处有顶珠,其材料多以宝石制成、有红、蓝、白、金。
按清礼仪,一品为红宝石,二品为珊瑚,三品为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六品用砗磲,七品为素金,八品用阴纹缕花金,九品为阳纹镂花金。无顶珠者无官品;二为凉帽,无檐,喇叭式,初期扁而大,后期小而高,用藤、篾席,外裹绫罗,多为白色,也有湖色、黄色,上缀红缨顶珠。
清朝的礼帽,在顶珠下有翎管,质为白玉或翡翠,用以安插翎枝。清翎枝分蓝翎和花翎两种。蓝翎为鹖羽所做,花翎为孔雀羽所做。花翎在清朝是一种辨等威、昭品秩的标志,非一般官员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级、赏赐军功,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随意不戴,如有违反则严行参处;一般降职或革职留任的官员,仍可按其本任品级穿朝服,而被罚拔去花翎则是非同一般的严重处罚。
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三眼最尊贵;所谓“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状的圆,一个圆圈就算做一眼。蓝翎是与花翎性质相同的一种冠饰,,又称为“染遏帷保
B. 《鹿鼎记》中,韦小宝的官职是什么
后宫太监总管、上书房行走、二等钓鱼伯、尚膳司副总管太监、赏穿黄马褂御前侍卫副总管、骁骑营正黄旗副都统、康熙替身、骁骑正黄旗都统、钦差大臣、赐婚使。
一等子爵、巴图鲁、一等忠勇伯、二等通吃伯、二等通吃侯、太子太保衔、三等鹿鼎公、抚远大将军、二等鹿鼎公、一等鹿鼎公、白龙使、陈近南之徒、天地会青木堂堂主、铁剑门独臂神尼之徒、驸马。
《鹿鼎记》是香港作家金庸创作的一部长篇武侠小说。讲述从小在扬州妓院长大的韦小宝,以不会任何武功之姿态闯江湖各大帮会,周旋于皇帝朝臣之间并奉旨远征云南、俄罗斯之故事,塑造了一个与传统侠客完全不同的小人物形象。
(2)五千块帽子扩展阅读:
创作背景
《鹿鼎记》是金庸的最后一部武侠小说。小说名字中有“鹿”和“鼎”二字,“鹿”是“逐鹿中原”的“鹿”,“鼎”是“问鼎”的“鼎”,因此,从名字上看,《鹿鼎记》就和政治、权力斗争是紧密相连的。
人物赏析
《鹿鼎记》中韦小宝这一反侠形象,集中地反映了中国国民性的特点,倾注着金庸对中国国民性批判;康熙的形象作为韦小宝形象的补充,概括了中国文化中的另外一面。
《鹿鼎记》在思想深度上,也许还赶不上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但因为它是长篇小说,篇幅广大,在广度上是有过之的。从文化价值上看,韦小宝是中国20世纪仅次于阿Q的最光辉的文学形象,他的价值是可以跟阿Q相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