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求王安忆《长恨歌》全文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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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是王安忆创作的长篇小说,最初连载于《钟山》杂志1995年第2、3、4期,首次出版于1996年。
⑵ 王安忆的长恨歌
[内容提要]人们对白居易《长恨歌》的主题思想历来争论不休,有所谓爱情说、政治主题说、双重主题说等等。本文作者持爱情说。首先从作品的四个层次来分析,肯定自居易井非像陈鸿写《长恨歌传》那样板着说教的脸孔去描写李杨故事,而是以“情”作为主旋律,让主人公的情去感动读者,使之产生共鸣,取得审美上的极大成功。本文还结合作者生平经历和社会历史分析他在处理历史题材、政治题材和来自民间的人性题材、心理题材的关系问题上的独到之处,进一步说明唐明皇杨贵妃形象的审美意义。
唐宪宗元和元年(806)冬,三十五岁的白居易被授周至县尉,当时,他与好友陈鸿、王质夫同游仙游寺,听到当地民间流传唐玄宗李隆基与杨贵纪的故事,深有感触,于是创作了千古传诵的长篇叙事诗《长恨歌》。陈鸿为此诗撰写了一篇《长恨歌传》。《长恨歌》以其标格卓异的风姿赢得了古今无数的读者,甚至当时长安妓女以“我诵得白学士《长恨歌》”而自夸,并因此身价倍增。“一篇《长恨》有风情,十首《秦吟》近正声”①,不仅是作者的自我肯定,也道出了众多读者的心声。关于《长恨歌》的主题思想,历来是读者争论的焦点问题,观点颇为分歧,约可分为三派:其一,爱情主题说。认为从作品宫中多宠的宪宗;其三,双重主题说。认为将此诗看成纯粹的讽谕诗或爱情颂歌都不恰当,它是暴露与歌颂的统一,讽谕和同情的交织,既为李、杨的爱情悲剧一掬同情之泪,又为他们的误国失政一叹遗恨之声,二者交相融汇而不是机械叠加。此外,还有人认为此诗是作者借李、杨悲剧来抒发自己爱情失意的情怀。究竟如何,还需从作品本身去分析。
《长恨歌》就是歌“长恨”,“长恨”是埋在诗里的一颗牵动人心的种子。而“恨”什么,为什么要“长恨”,诗人不是直接铺叙、抒写出来,而是通过他笔下诗化的故事,一层一层地展示给读者,认人们自己去揣摸,去回味,去感受。根据全诗的内容和情节发展,可将诗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从“汉皇重色思倾国”至“尽日君王看不足”,叙述了安史之乱前,唐玄宗如何重色、求色,终于得到了“回眸一笑百媚生”的杨贵纪。贵纪进宫后恃宠而娇,不但自己“新承恩泽”,而且“姊妹弟兄皆列士”,反复渲染唐玄宗得贵妃后完全沉湎于歌舞酒色。开卷首句既提示了故事的悲剧因素,又唤起和统领着全诗。第二层从“渔阳鼙鼓动地来”至“回看血泪相和流”,写安史之乱,玄宗逃难,被迫赐死贵妃,写出了“长恨”的内因,是悲剧故事的基础。诗人有意将因玄宗荒淫误国所造成的安史之乱进行了淡化处理,对二人的生离死别则着意形容,读者受到的是悲剧气氛的感染而不是历史的理性批判。陈鸿《长恨歌传》“惩尤物,窒乱阶”之说是板着面孔做文章,故不能视为此诗的写作动机。第三层从“黄埃散漫风萧索”至“魂魄不曾来人梦”,描述了杨贵妃死后,唐玄宗在蜀中的寂寞悲伤还都路上的追怀忆旧,行宫见月,夜雨闻铃,是一片“伤心色”和“断肠声”。长安收复以后回朝时,重过马克,“不见玉颜空死处”。回宫后,池苑依旧,物是人非,缠绵悱恻的相思之情,使人觉得荡气回肠。第四层从“临邛道士鸿都客”至“此恨绵绵无绝期”,写玄宗派方士觅杨贵妃之魂魄,重在表现杨妃的孤寂和对往日爱情生活的忧伤追忆。诗人运用浪漫主义手法,上天入地,后终在虚无缥渺的仙山上让贵妃以“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的形象再现于仙境。“情”的渲泄已超脱于帝王妃子间的感情纠葛,而更多地带有诗人的主观的理想成分,并早已超出了历史事实的范围,将主观愿望与客观现实的矛盾冲突表现无余。结尾“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二句,是爱情的叹息与呼声,是对于爱情受命运播弄,和爱情被政治伦理摧残的痛惜,此恨之深,已超越时空而进入无极之境。这样,诗人便以“长恨”表现了爱情的长存,亦即点明全诗的主题。
所以,我们认为《长恨歌>并非是一篇政治讽谕诗,而是一篇歌颂爱情的诗篇。如果说李、杨的生离死别是个爱情悲剧的话,那么,这个悲剧的制造者最终成为悲剧的主人公,无法不叫人遗憾。《长恨歌》所写的历史题材是依照史实想像而成的帝纪间的爱情故事,而故事的主人公唐玄宗又是唐朝历史兴衰转折期中的关键人物。由于受重道德而视爱情为罪恶的传统观念之根深蒂固,读者对于《长恨歌》的认识,便常常游移在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之间,或者把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同文学批评混淆起来,或者以伦理的批评取代审美评价,从而产生理解上的困惑与分歧。这种分歧,大概在白居易写这首诗的时候即已存在。当时,白居易、陈鸿、王质夫闲谈玄宗与杨妃的故事,王质夫说:“乐天深于诗,多于情者也,试为歌之,如何?”他期待白居易的是表述爱情。陈鸿则不然,他认为,白居易写《长恨歌》“不但感其事,亦欲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也。”②赋予《长恨歌》以伦理说教的意义。白居易本人则认为,该诗表现的是“风情”,并非如同《秦中吟》、《新乐府》那样的正声。唯其如此,他在编集时才把它归入感伤诗,用作者自己的话说就是“事物牵于外,情理动于内。”③《长恨歌》以“情”为中心的主旋律始终回旋激荡于全诗之中,当白居易把“情”作为描写对象时,那种被他承认的人皆有之的情潮便会以其固有的人性之美奔涌于笔端而无从遏制,即使他心存讽谕,只要着意深入感情的领域,作品便不会以讽谕说教的面貌出现。《长恨歌》写作之初,未尝不曾出现过如陈鸿所说的“惩尤物,窒乱阶”的念头,写作的结果却是倾注着作者感情的爱情描写。依照正常的艺术感受,读者是很难从中感受到女人是祸水,李、杨之恋是唐帝国衰亡根由的。假若白居易真的把这个故事写成讽偷诗,使全诗充满了“尤物惑人”的讽刺与说教,其价值将如何,我想,是很难与此篇分庭抗礼的。诗人以历史为素材,又不拘囿于史实,在文学与历史的隔膜中求得平衡,超越时空局限,并与人们普遍意义上的情感产生共鸣,因而取得审美意义上的成功。读者掩卷之余,甚至会忽略造成这一爱情悲剧的根源,而完全将审美意识集中于李、杨之间缠绵悱恻、难舍难分的感情渲染。生离死别的悲痛、绵绵长恨的情思、宛转动人的传说、虚无缘渺的仙境完全将读者带进一个透明的纯情世界,它没有尘世间的喧嚣与龌龊,其中凝聚着诗人的理念,也层层积淀着历代读者的理想,一种对真情向往的共鸣使这首诗获得了永恒的魅力。
⑶ 王安忆的《长恨歌》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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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求王安忆的《长恨歌》里女主角王琦瑶的女性形象分析
王安忆的《长恨歌》里女主角王琦瑶的女性形象分析:
一、城市的代言人
王安忆在创作《长恨歌》时,试图以历史记录者的身份来描写上海几十年的变迁,但她又不是从纯粹的历史角度来记录,而是从日常生活的场景来记录,充满了生活气息,让人更加真实地切身体会到上海几十年的历史变化。正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长恨歌》是“一部非常写实的东西。在那里面我写了一个女人的命运,但事实上这个女人只不过。上海是城市的代言人,我要写的其实是一个城市的故事”。
这个城市曾被人称作“冒险家的乐园”,这里居住着各式人物,每天都上演着各种传奇故事,这使人们感到这个雄性世界充满了勃勃生机。但为什么作者会选王琦瑶这一女性形象来做城市的代言人呢?这也是与王安忆对上海这个城市的精神,王琦瑶的形象就是她心目中的上海形象。在她眼中,上海是以一个女性形象而存在的,它犹如女性一般,缺少历史和传统的积淀,忽然被抛上新舞台,流光溢彩,令人眩目。上海的女性有一股勇往直前的劲头,更有一种韧性,能委屈自己,却永远不会绝望。上海这个城市的精神就像上海的女性,没有太高的升华,却也没有特别的沦落,她有一种平民精神。所以,王安忆选择了王琦瑶这一人物形象来做上海的代言人。
王琦瑶是上海弄堂典型的女儿,她追求时尚,对未来充满想象,并为之努力,她的生命中有一种韧性,不甘于平庸生活的寂寞,她追求各种时尚的元素,过着精致的生活。这种对物质的欲望也是当时上海真实的写照,表现了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繁华昌盛。
大都市变得沉静了。这时的王琦瑶独自居住在平安里,当一名护士维持生活,闲时找些熟客一起打牌,喝下午茶,过着一种平淡闲适的生活。于是,她同外界拉开了距离,躲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不管外面的世界是如何的风云变幻,都是与她无关的。“文革”结束后,全国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潮流,而上海正处在改革开放的前沿,于是各种时尚元素又开始流行开来,各种派对、舞会重新绽放光彩。王琦瑶也受到时尚的诱惑,在虚荣心的驱使下试图追赶潮流,参加各种派对、舞会,外出旅游,过圣诞节。可以这样说,王琦瑶的生命是与上海的生命相连的,都是上海这个大都市的精灵。
二、世俗的平凡人
20世纪40年代到80年代的历史时,在淡化一系列政治性事件的同时,重点突出了民间生活的淳朴状态,她通过上海女儿王琦瑶一生的悲喜剧,展示出丰富的都市民间历史和文化传统。一般来说,民间世界都是与土地、农村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与现代都市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各地的移民不仅给城市带来了生产力,也带来了他们各自的文化习俗,虽然这些文化习俗在城市化过程中被逐渐同化消失,但其价值仍然存在,并影响到城市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虽然王琦瑶在解放前曾去拍电影,做杂志的封面人物,并且参加“上海小姐”大赛获得第三名,但是王琦瑶只是一个世俗的凡人,生活中到处都有她的影子,每间偏厢房或者亭子间里,几乎都坐着一个王琦瑶。
王琦瑶一生经历的三个阶段正是历史大变革的时期,而她却对这些漠不关心,她所关心的只是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更像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从而与主流历史拉开了一定的距离。20世纪40年代的上海是动荡不安的,而小说开头描写的正值解放战争时期。
正如每一个平凡的女人一样,王琦瑶追求的是一个温暖可靠的归属。随后,为了给自己找到一个安安稳稳的家,她义无反顾地投进了李主任的怀抱。她喜欢的不是李主任这个人,而是喜欢他给她带来的生活,一种既能满足她的虚荣心又安安稳稳的生活。当她住进“爱丽丝”公寓时,似乎找到了这种感觉,只是“爱丽丝”公寓虚有其表,徒有家的外表,而没有任何家的温馨。李主任根本没想要给她一个真正的家,在他心目中,王琦瑶只是一只供观赏的“金丝雀”,仅此而已。受过伤害的王琦瑶从未放弃过对归属的追求。当康明逊出现时,她在他身上看到了希望。可惜康是一个懦弱的人,逃避责任。起初王琦瑶还能够理解他的难处,甚至当有了身孕后还替他解围,试图让萨沙当替罪羊。但是等孩子出世后一切都变了,她发现自己被欺骗了。当再一次见面时,两人怔了一时,康明逊就绕到床边要看孩子,王琦瑶不让看,康明逊问为什么,王琦瑶就说因为不是他的孩子。王琦瑶此时所背负的负担和辛酸可见一斑。
尽管王琦瑶曾经夺得“上海小姐”的第三名,但从她整个生命历程来看,她也只是一个平凡的人,过着平凡琐碎的生活,和多数女人一样,期望拥有一个完整温馨的家庭。
三、追逐的一生
来自不同地域的先民们,为了能在城市立住脚跟,所以具有一种不服输的拼劲,一种不断追求的精神,这也是城市不断发展向前的动力。王琦瑶就属于这类人,她自身有一种不断追求的精神。
20世纪40年代,“导演是负了历史使命来说服王琦瑶退出复选圈,给竞选‘上海小姐’以批判和打击”,然而他的理论却在餐桌上被她干脆地拒绝了。王琦瑶有一颗年轻好胜的心,对未来充满了渴望,于是她成功当选“三庸、小姐”,并成为李主任的“金丝雀”。但当李主任这座可以依靠的大山遭遇空难后,她又不得不离开上海,回到外婆家避乱。虽说阿二年轻的心是唤起她城市旧梦和新梦的原因之一,但上海本身灯红酒绿和纸醉金迷的诱惑也是主要原因。她的心从来没有真正地离开过上海,于是她又回到了上海,这个让她魂牵梦绕的地方。
平安里的生活让她的生命多了一份独特的宁静色彩,也让她能够安全地度过那个混乱的年代。在那里,她以替人打针维持生计,并因此认识了严家师母的亲戚康明逊。重新燃起了她对爱情的渴望,也正因为如此,他们不顾一切地逾越了禁区,竟有了身孕。可惜康明逊最后给她的只是感情上的伤害。
王琦瑶生命的最后一个阶段适逢“文革”结束,这时薇薇已经长大成人。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各种时尚元素又开始在上海流行起来,这也激起了王琦瑶对生活的热情。这个昔日的“上海小姐”未能抑制对爱情的渴望,竟与一个比自己小三十岁的老克腊发生了离奇的恋情。这主要是因为王琦瑶一直没有在爱情上得到满意的结局,所以她从未放弃对爱的寻找。而老克腊则是因为对老上海强烈的怀念,爱屋及乌,对昔日的“上海小姐”产生了感情,并非与她产生真正的爱情。
总而言之,在男权社会里,没有一个男人能够成为王琦瑶的伴侣,他们如过客般从她的生命中路过。旧上海是一个物欲横流、奢华享受的世界,尽管王琦瑶曾经那么努力地追求自己的幸福,但是爱情如镜中花、水中月那般遥不可及,留给她的只有无限的落寞。
四、悲剧的一生
在所有的人生悲剧中,女性的人生悲剧可以说是悲剧中的悲剧。自古红颜多薄命,这种悲剧产生的条件是女性性格中所特有的依附性,与偶然和运气好坏关系不大。王琦瑶是一个聪明的人,一个独立的人,一生都未放弃过追求,但最终也难免悲剧性的命运。有人说,爱情是女人悲剧命运的开始,这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从王琦瑶投身于李主任的怀抱
开始,她的悲剧命运也就开始了,虽然以前的生活很是平淡,但绝非不幸。那时吴佩珍对她爱护有加,并无私地甘做陪衬,后来又有待人真挚热情的蒋丽莉。平凡的她先是获得“沪上淑媛”的美称,后来又参加“上海小姐”比赛获得第三名,风光一时。但王琦瑶有自己的想法,不想被别人安排自己的生活,所以甘愿成为李主任的“金丝雀”。她从李主任那里获得的只是物质上的虚荣,只能满足虚荣心而已。所以,即使李主任最后没有遇难,一直陪伴着她,幸福也不会与她相伴。正如她外婆所说,这不过是一场梦,只是梦醒得早了点而已。
建国后,王琦瑶的生活是平淡充实的,有种生活本真的纯朴,可康明逊的出现却改变了这种状态,虽然康明逊曾明确表示过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但她却并未在意。此时的王
琦瑶虽然还年轻,却历经沧桑,这让她得出这样的人生态度:长久是很难拥有的,不如及时抓住眼前的欢愉,享受生活。这种及时行乐的人生态度在她委身于李主任带来的伤害是很痛苦的。于是,当她有了身孕时,康明逊乖巧地躲开,给她留下了无尽的痛苦。
新时代开始了,一个对旧上海有着浓厚怀旧之情的老克腊又闯入了王琦瑶的生活。他们之间的感情是靠对旧上海的怀念来维系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相爱,所以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悲剧的结局。她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但她并没有多少反抗便投降了,甚至在老克腊清醒时,对她的暮气感到厌烦,美人迟暮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时,她竟拿出自己用一生的幸福换来的金条去做无力的争取,这时的她已经完全放弃了一生坚守的清高和矜持。
最后,当王琦瑶死在自己床上的时候,她又想起几十年前那个似曾相识的场景。那时她正在片场拍电影,演一个床上死去的女人。
可是那时她没有意识到,那个女人正是四十年后的自己,她的死早已被安排好,无法逃避。王安忆显然将王琦瑶的悲剧一生归咎于宿命的安排,这是因为她不仅要写王琦瑶一个人的宿命,同时也是写上海旧文化形态的宿命,王琦瑶的死代表着一种文化形态的消亡,为这种文化形态的消逝画上了句号。
王琦瑶是王安忆长篇小说《长恨歌》中的女主人公。她是一位典型的上海女性形象,不仅有着独特的个像。两者互为镜性特点,更体现了上海文化的基本精神。她的悲剧命运是历史变迁之中上海文化精神的命运写照,作者通过对王琦瑶一生命运的书写,为已经远去的旧上海文化形态唱了一首无尽的挽歌。
王琦瑶的一生,可以分为解放前的辉煌期、解放后到改革开放前的平淡期以及改革开放后的复苏期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是与上海这几十年的历史相对应的,两者的命运发展是如此地相似,以至于她成为上海的代言人,通过她来描写上海的命运。
在小说中,主人公的命运和周围的生存环境是相融合的。王琦瑶虽也曾有过人生的辉煌期,但她骨子里仍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会过日子的上海女儿。
她一生追寻自己的人生幸福,却终究没能找到,在最后的时光又错把生命的赌注押在了时尚上,最终被长脚所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王琦瑶用自己一生悲剧的探索,完成了对现当代都市女性人生道路探索的阐释。
⑸ 王安忆《长恨歌》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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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求王安亿长恨歌的赏析
在王安忆的笔下,上海的弄堂也是有灵魂的,这灵魂也是一个少女的形象——王琦瑶。王琦瑶闭月羞花,着阴丹士林蓝的旗袍,身影袅袅,漆黑的额发掩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单看这些,王琦瑶与经典恋爱故事中的女主人公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别忘了,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的心是上海弄堂的心。如果读者希望在王琦瑶身上,或者在《长恨歌》里看到纯粹的美,纯粹的爱,那他免不了会失望的。《长恨歌》里的一切都是现实的,而一切现实都是免不了要让人失望的。
长恨歌是王安忆的重要作品之一.也有不少评论家称之为王安忆的颠峰之作.
她是40年代的一位上海小姐。她处于灯红酒绿的繁华旧上海中,经历了人生该有的波澜,从一个时代走向另一个时代。她是上海的精灵,是美的使臣,她叫王琦瑶。
王琦瑶本是中产资级家庭的一位闺女吧,她热爱唱歌,哼着周旋的《四季调》,处在上海的一处弄堂里。她算不上是校园的才女,却有着家常养眼的好看。这美,不是远距离的美,而是近在咫尺的美。
因一次与好友到片厂去参观,王琦瑶他一步一步的走向上流社会。因导演的介绍,摄影爱好者程先生为他影了一辑照片,这照片,渗透着女人动静中的妩媚。王琦瑶身上所散发的味道,是女人的韵味。她的一张玉照刊登在上海周刊上,名为《沪上淑媛》。这小有名气的中学女生,便在众人的推举喧哗中选上了上海小姐。她以净素取胜,在二十朵红花中脱颖而出,她是三小姐,上海小姐的季军。
她是苦命的鸳,一生总是错过爱情。
在她还是三小姐的时候,遇上军官李主任。于是,18岁的王琦瑶成了40多岁的李主任的闺中情人,住在与世隔绝豪华又凄清的爱丽丝公寓。每天,做着最孤独的等待。这小小的公寓,就这样一寸一寸的吸取了阳光,掳走了一个女人如水般的光阴。
只能说,奢侈的生活维持不了多久吧。数月未回的李主任在硝烟中罹难了,这王琦瑶,便成了一名不是寡妇的寡妇。
在上流社会中陨落的红星,在一阵邬桥镇的留连之后,又回到了她土生土长的旧上海。这是上海的角落,是摇摇欲坠的“平安里”。王琦瑶成了一名打针护士,却认识了毛毛娘舅康明逊。
这本是不应该的恋情,作为“不正经”的女人,王琦瑶自知不能却仍是陷入这段情。这段情,耗了她多少的情感,却意外的怀上了孩子。
王琦瑶还和另一个男人纠缠不清,那便是俄国人萨沙。萨沙对女人了如指掌,却被王琦瑶坑了一回。她把孩子说成是萨沙的了,这怯懦的俄国男人,还是逃了。
苦命的王琦瑶养了个不顺心的女儿薇薇,当然她的薇薇并没有母亲容貌的惊叹。她是潮流的追随者,执拗地对待不易老的母亲。她只知道大把大把的花母亲的钱,却从来不想这钱是从哪里挤出来。还好这女儿最终得到了幸福,随丈夫去了美国。
40岁的王琦瑶风韵犹存。她有着一帮青春无限的年轻朋友,还收着一个暧昧不清的小情人。王琦瑶就是命不好,每一个男人都离她而去。
王琦瑶是片场中银幕上的女星,最终只能死于非命。她是粉红色的,就连死,也死得那般风尘……
王琦瑶还是时尚的领路人。她善于抓住时尚,把握时尚。她清楚地了解流行这东西的轮回,她能轻松熟练地将旧款的衣服改成大街上时尚里的独一无二。王琦瑶,是个女人中的女人。
王琦瑶一生没有走进婚姻,却有作为妻子和母亲的经历;王琦瑶有辉煌的命运,却有时代变故的唏嘘;王琦瑶邂逅的四段爱情,却只能称得上是纠葛。
这如蝶一般华丽的人生,也如花一样短暂凄苦的人生,是王琦瑶的人生。对于一个旧上海的女人,是幸还是不幸?
⑺ 王安忆《长恨歌》书评
看王忆安的《长恨歌》,一曲娓娓道来,弦音顿挫,台上的人伊伊啊啊,热闹非凡;台下的人看的清晰,不过是赶了一回繁华,只是低回慢转都作着告别,曲终人要散,幕台上的冷清无人眷恋,不过是述说着无法挽回的难过。
《长恨歌》里有的是似女人小性子的潮粘的梅雨季风,有的是似肌肤之亲般的性感的挨挤的上海弄堂,有的是带阴沉气息如云似雾的虚张声势的乱套流言。也有处于嘈杂混淆中如花蕾一样纯洁娇嫩的闺阁,盛载的都是不可为人知的心事。还有把城市的真谛都透彻领悟的自由群鸽,它们在密匝的屋顶盘旋,带着劫后余生的目光哀怨地看这一片城市废墟。
那是属于上海的废墟,上海夜夜笙歌,歌声是带着形式般迫不得以带欢庆的热闹,却是没有高山流水纯粹清澈,在这废墟里,袅袅娜娜的浮出一个清新雅致的影子,那是王琦瑶。
她是就典型的上海女儿,追逐潮流讲究小情小调,平易近人,心比天高。若是出生不好,被虚荣牵着鼻子走,都是要走上无奈的不归路的。
小说分三条清晰的线索:第一是王琦瑶的遭遇,从片厂拍戏到登上摩登杂志到舞会流连再到选举上海小姐,把她推到一个前所未有的众人羡慕吹捧的高度,这不是幸事,而是为她的悲剧奠下基础。到这里是小说的高峰,月以满,则要亏,水到满,则溢出。王琦瑶戏剧的荣耀开始走下波路,在人们意味深长的眼里约定俗成的成了交际花,勾三搭四,堕了胎,成了最卑微的女人。最后死于他杀。无人同情。
第二条线索是从王琦瑶的友情出发。从吴佩珍到蒋文丽到严家师母再到张永红,这些友情不过如水般淡薄,各有各的利益计较,讲不清道不明的各怀鬼胎,但彼此做了个寂寞途里的聊友也未尝不可。
第三条线索是王琦瑶的爱情。从程先生到李主任到阿二到康明逊到萨特再到老克腊,王琦瑶并非多情也非滥情,而是生活所逼。一开始,王琦瑶的生存意识是在爱情前面的;到有那么一刹那爱情的尾巴跳跃到她眼前,也是转瞬即逝,留也留不住。忧伤的缠绵,总是带着无可奈何的悲情,像随时都要消逝般。
王琦瑶对程先生,既是明白他的一颗心全在自己身上,她高高在上,带着些许的骄傲,因为这垫底的骄傲。于是她不承诺。“不承诺是一根细钢丝,她是走钢丝的人,技巧是第一,沉着镇静也是第一。”退到最后,还有个程先生。 她心安理得的这样想。
命运的齿轮启转,慢慢为她踮起一层又一层的高度。她的心本是高的,只是受了现实的限制,这种矛盾终于在爱丽丝公寓里得到缓解——她当起了李主任的姨太太。名副其实的交际花,却只能在暗无天日的等待中默默枯萎。她爱他,却留不住他。这种爱是无端生出的被动的回应,在寂寞的光影度过的。她说:“我还不能走,我要留在这里等他,我要是走了,他倒回来了,那怎么办?他要回来,见我不在,一定会怪我的。”终于,小女人的任性还是抵不住命运的无情宣判——李主任飞机失事。
到阿二,他只是懵懂少年。见着她,把她当成了童话和向往。她是他一个繁华的梦,真是是不愿醒来。但王琦瑶也没放在心上,只隔着一层暧昧。
情缘再流转,王琦瑶由邬桥重回到上海,当了注射护士,认识了康明逊和萨沙。康明逊和她是两情相悦,却是不能在一起,当有了孩子,康明逊又无法承当。王琦瑶不怪他,她想,她是很爱这个男人的,不愿他受委屈。她对他不仅是爱,还是体恤。于是她独自承当。平安里的流言三传四传,王琦瑶不得不找来萨沙当垫背的孩子的父亲。也是略施小技,却也掩不过情场浪子萨沙的眼睛。最后他也离开。
轮转了一圈,还是又回到原点,遇到程先生,他无怨无悔地照顾她和她的孩子。王琦瑶心想,若是他提出,她也定是不会拒绝他;但程先生是君子,从不在她那里过夜。两人都明白王琦瑶此刻对他只有恩没有爱。他爱她,却只能不告而别。到底是回不去了。
当年的王琦瑶有如白绢似的,后来渐渐写上字,字成了句,成了历史。历史沉淀得深,不过是漫天扬起的灰尘。那华丽的旗袍,抖落的不单是繁华似锦,还有的是抑制不住的落寞和惆怅。时间是最具有腐蚀力的,洗尽了铅华,那夺目的荣耀,不过过眼云烟,留不住的风景,竹蓝打水一场空,到头来,只剩空旷的虚无。人什么都没有。
⑻ 怎样评价王安忆的《长恨歌》
01
又一次翻起王安忆的《长恨歌》,伴着武汉的雨,细细读过。
04
王琦瑶的故事,发生在其他地方,都有些牵强,但在上海,恰如其分。
这里,前有张爱玲,后有王安忆;这里有纸醉金迷,也有大江东去;这里弄堂深深,流言漫漫,影影绰绰,云遮雾绕。
上海,是一座女气的城市。
王安忆说:“上海的繁华其实是女性风采的,风里传来的是女用的香水味,橱窗里的陈列,女装比男装多。那法国梧桐的树影是女性化的,院子里夹竹桃丁香花,也是女性象征。梅雨季节潮黏的风,是女人在撒小性子,叽叽哝哝的沪语,也是专供女人说体己话的。这城市本身就像是个大女人似的,羽衣霓裳,天空撒金撒银,五彩云是飞上天的女人的衣袂。”
这里的风景,迷你的眼,可当你睁开眼,却什么也没有。
三小姐翻篇了,“沪上淑媛”成幻想了,满足王琦瑶一切虚荣的李主任,也在命运的大海里搁浅了,上海留给王琦瑶的,是如胶片纸一样的回忆,四十年细腻深刻到骨的寂寞,窗外,永远漆黑,而心里,也漆黑一片。
王琦瑶在最好的年纪,在夜上海穿上了最美的婚服,繁华过去,当初的婚服,原来就是埋葬她的丧服。
有人说:“大多数人,四十岁就死了,八十岁才埋。”而王琦瑶,二十多岁就死了,六十多岁,才埋。
05
《长恨歌》这本书,读着读着就陷进去了,它是一杯苦咖啡,但你必须,慢慢品。
这里有上海,有时代,有爱情,但更多的,是低回婉转的寂寞与悲哀。
恨,长恨,哀怨、惆怅,填满心房,最后谱成了一首歌,长恨歌。
但时光终会把所有带去,所有办不到的,时光都会办到。
原来都是一场梦,醒来才觉,太可笑!
⑼ 谁能简单介绍下王安忆的长恨歌
喜欢!
特别喜欢《长恨歌》,三恋也不错,源于母爱的更加深刻吧!你有什么想法?这些文章我认为分析的很好,也用来共同欣赏吧:
读王安忆的"长恨歌"
"长恨歌"前几十页我不喜欢。感觉中,王安忆是在和张爱玲较劲。她的写作独白是:你张爱玲能写,我也能写;你写得好,我写得绝不比你差。然而,张爱玲笔下的上海、上海人,是活的,传神的,是她用敏锐的五官切实感觉来而后轻松挥洒出的,而王安忆笔下的上海、上海人,是她坐在黑漆漆的斗室中,凭借电影、图片、听来的故事和一些文字记载开展想象,然后将想象蘸上干乎乎的墨水,使劲挤呀挤地"挤"出来的。她依赖的是她的勤奋、毅力和刻苦,依赖的是她丰富的想象力和感觉。她是在用想象与感觉堆砌,靠堆砌来"硬写"、"死写"、"愣头愣脑"地写......她写"弄堂",写"流言",写"鸽子",一写就是好几页,"咬 住"不放,写得实在很笨。
要不是"长恨歌"得了"茅盾文学奖",我想我是不会继续看下去的。
然而,幸亏我继续看下去了。继续看下去后,我的看法完全变了。
"长恨歌"是写前国民党要员的情妇王琦瑶几十年来的生活。通过王琦瑶写了几十年历史,或说通过几十年历史写了王琦瑶的命运。王安忆笔下的历史不是我们通常习惯于关注的与重大政治事件紧密联系的历史,而是作为时间的历史。她极力渲染的是各历史时期迷漫于空气中的不同气味、不同氛围、不同的来自感官的特征,她努力准确捕捉的,是各个历史时期中特定个人的生存面目、精神依赖、趣味取向。由于投向历史的视点不是政治,不是历史变迁中存有的政治成份,而是作为时间、年代的历史,历史中的个人,故而,她笔下的历史与个人显得特别平实,真切,贴近,两者的交融也因之更和谐,从而给人一种浑然一体的饱满、浑厚感。"长恨歌" 确实写出了作为年代的历史,写出了存在于历史中的个人。
我觉得,王琦瑶这个人我认识,严家师母、毛毛娘舅我也认识,他们似乎就住在我童年、少年、青年时上海住的那条弄堂隔壁。这些遗老遗少身上散发出一股樟脑丸气味。他们是躺在旧时的记忆上活过来的。"旧时",是他们家中不太打开的箱底压着的几件曾经漂亮过的西装与旗袍。他们彼此靠着对这种樟脑丸气味、"西装、旗袍"气味的记忆、嗅觉、感情走到一起的......
王安忆之所以看中王琦瑶这个人物,写她,是因在她身上看见了一份怆凉。一份逼人的、摆脱不了的怆凉。这份怆凉与其说来自命运来自历史变迁,不如说来自生命本身;与其说来自王琦瑶,不如说来自王安忆自己。这份怆凉是王安忆人到中年对生命的感悟,是对美好生命流水般逝去的一首挽歌、一声叹息。"长恨歌"最大的成功正在于以冷静的旁观角度叙述了这份实在的、透自骨髓、挥之不去的怆凉。
王安忆的感觉很好,想象力很好。而且,她的感觉和想象很特别。她的感觉、想象常常不是感性的,而是理性的;不是感性的抒发与接收,而是理性的断语。理性归纳过的感觉与想象所能拥有的空间应该很有限,但在王安忆那则泉涌不息,无穷无尽,被用得层层叠叠。在读者一而再,再而三地感觉她的刻意、堆砌、笨拙感觉得不耐烦,感觉得有点累时,又不得不叹口长气,无可奈何、心服口服地承认她的感觉、想象独特且准确,承认她的感觉、想象是她脑中流出的,信手拈来的,承认这是她的风格,至少是"长恨歌"这部小说的风格--就像"长恨歌"的一个"记号"。
补充一句,"长恨歌"那些堆砌而成的"硬写"、"死写" 看惯了倒也看出了味道,看出了合理性,尤其结合故事、人物一起看(故事叙说,人物心理捕捉,向来是王安忆的强项) ,甚至觉得它们必不可少,觉得正是它们使这本书厚重起来的。
还得略谈"长恨歌"的不足。比如说,关于王琦瑶的女儿薇薇;比如说,王琦瑶被长脚杀死...... 薇薇这个人物可有可无,没有也许更好。作者想通过青少年薇薇写出那个年代,可薇薇没写好那年代也没写好。明确让人感到的,只剩作者写微微的用心(又一个刻意)。王琦瑶为什么会死?作者想以她的死来加强悲剧效果,加强她身上存有的那种怆凉感。然而,王琦瑶身上的怆凉感不是靠死来突出的,而是靠活,靠她怎么活下去怎样活出怆凉来。长脚杀王琦瑶杀得莫名其妙,杀得太戏剧化,这一杀,将一本沉甸甸的书、将一个严肃的作家,"杀"出了一些轻浮、杀出了一些稚嫩。
然而,"长恨歌"纵有再多的不足,一切不足在她获得的巨大成功面前都显得不重要。
"长恨歌"不可取代,王安忆不可取代。
作家简介:
中国当代著名中年女作家,八十年代即已成名,其短篇小说《小鲍庄》被视为寻根派代表作。其母茹志娟亦是作家,可谓家学渊源,但我更喜欢后者的作品。王安忆的许多作品以上海为背景,如近期比较有影响的长篇小说《长恨歌》。她是一个讲故事的能手,一段旧事娓娓道来,很有女性的细致感。但也嫌有些絮叨。对细节很执着,总是不厌其烦地从头讲起。她的作品中,我比较喜欢的是一个较短的长篇,叫《米尼》,大概是写一个有偷窃癖的女孩子,很有意思。(宇慧 2000,1,21)
自然资料:当代女作家,祖籍福建同安,1954年生于南京。1955年随母茹志鹃迁居上海。1969年初中毕业。1970年赴安徽插队。1972年考入江苏徐州地区文工团。1978年回上海任《儿童时代》编辑,后任中国作协理事、作协上海分会专业作家。1975年冬开始发表作品,1980年发表成名作《雨,沙沙沙》。著有小说集《雨,沙沙沙》、《王安忆中短篇小说集》、《尾声》、《流逝》、《小鲍庄》,长篇小说《69届初中生》、《黄河故道人》、《流水三十章》、《父系和母系的神话》、《长恨歌》,散文集《蒲公英》、《母女漫游美利坚》(与茹志鹃合集),儿童文学作品集《黑黑白白》,论著《心灵世界——王安忆小说讲稿》以及《乘火车去旅行》、《王安忆自选集》等。其中《本次列车终点》获1982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流逝》和《小鲍庄》分获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长恨歌》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王安忆是近二十年来,中国大陆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事实上,早在八十年代初期,王安忆便以《雨,沙沙沙》、《阿跷传略》等系列作品,取得公众的注意。这些作品主要是以平实细腻和充满伤感的文笔,描写大陆自文革后生活的转变。然而,当时的王安忆,与大陆许多已而或正要走红的作家,如阿城、韩少功、莫言、苏童等相较,总好像缺了点甚麽。
举例来说,《小鲍庄》那样的道德寓言,感人有馀,却不如韩少功的《爸爸爸》、《女女女》来得令人惊心动魄;写情欲荒原里男女间挣扎的「三恋」故事,则又缺少了苏童《妻妾成群》、〈罂粟之家》一类作品旖旎多姿的魅力。而她的其他长篇,如《黄河故道人》《流水三十章》,千言万语,却被批评为「流水账」。及至九十年代,王安忆终能以《叔叔的故事》大放异彩,随后的《长恨歌》和《纪实与虚构》等,亦证明她驾驭长篇说部、想像家国历史的能力。
既是文学评论家,亦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东亚系及比较文学研究所教授的王德威曾经描述王安忆创作的三个特徵,分别是对历史与个人关系的检讨;对女性身体及意识的自觉;对「海派」市民风格的重新塑造。而《纪实与虚构》可说是集三者的大成。
在小说中,作者意图为自己的家族寻根探源,但却与苏童、余华、叶兆言、李锐等不同,舍父系族裔命脉於不顾,反之转而探勘早已佚失的母系家谱;至於其创作和探源的据点则在上海,一个由外来者汇聚而成的都会,一个不断迁徒、变易和遗忘历史的城市。
书中内容共分十章。单数章讲述作者,即叙述者在上海成长的经过,从幼年迁入、求学、文革、流放、归来到成婚;至於双数章节,则追溯其母家族在中华民族史上的来龙去脉。最后在第十章,家史在民族史中的线索与个人在国家史中的历史记录,合而为一,并归结到作者对创作历程的反思。
事实上,小说中最令人注目的是双数章节的母系历史,且更为有趣的是,作者的「考证」显示母亲的血源乃来自北魏时的蠕蠕族,并由此开始,王安忆刻划出一篇家族兴衰史。
到此,《纪实与虚构》已是一部能令人注目的「总结、概括、反省与检讨」家史小说。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当提到王安忆的长篇小说《长恨歌》,有时难免令读者以为是唐代诗人白居易《长恨歌》的小说版。其实两者并没有一点儿关系的!
小说中最令人触目的是主角王琦瑶的出场。作者花费篇幅来描写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目的只有一个:衬托王琦瑶像是吸尽黄浦精华的结晶。
「……上海弄堂是性感的,有一股肌肤之亲似的。它有着触手的凉和暖,是可感可知,有一些私心的。积着油垢的厨房后窗,是专供老妈子一里一外扯闲篇;窗边的后门,是供大小姐提着书包上学堂读书,和男先生幽会的……」细致和属於女性的笔触,具体描写弄堂的一切。
事实上,在王安忆发表了《长恨歌》后,便有学者或文学评论将之归类为张爱玲的「延续」,试想像着如葛薇龙、白流苏、赛姆生太太等角色的舞台由中华民国的上海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上海,一群曾经过着声色的男女,如何在夸张禁欲的政权里,度过馀生。
当然,王安忆的《长恨歌》并非全没有缺点,其缺点亦正如其优点,就是《长恨歌》只是将张爱玲没有全面写出的上海风情给予全面集中的描写,意即是成功地借鉴了别人的创意,非常流畅的将别人零碎描写的东西集中起来全面描写;可是,这些描写却非作者的原创,换言之,她只是依循前人成功的道路。当然,客观来说,王安忆的描写上海的原貌是成功的,亦显出其驾驭长篇巨著的能耐!
浅谈王安忆在九十年代后半期的写作
不像小说的小说
一九九六年,王安忆发表了头年完成的《姊妹们》,接下来,一九九七年发表《蚌埠》、《文工团》,一九九八年发表《隐居的时代》,到一九九九年,在与《喜宴》、《开会》两个短篇一块儿发表的短文里,她明确地说:“我写农村,并不是出于怀旧,也不是为祭奠插队的日子,而是因为,农村生活的方式,在我眼里日渐呈现出审美的性质,上升为形式。这取决于它是一种缓慢的,曲折的,委婉的生活,边缘比较模糊,伸着一些触角,有着漫流的自由的形态。”(《生活的形式》,《上海文学》一九九九年第五期)
这期间王安忆还在写着另外不同类型的作品,像短篇《天仙配》、中篇《忧伤的年代》和断断续续进行着的长篇《屋顶上的童话》,等等。这些作品不仅与上述一组作品不大一样,而且各自之间也差异明显。这里我们暂不讨论。且让我们只看看那一组不少人觉得不像小说的小说。
为什么会觉得不像小说呢?早在九十年代初,王安忆就清楚地表达了她小说写作的理想:一、不要特殊环境特殊人物,二、不要材料太多,三、不要语言的风格化,四、不要独特性。这“四不要”其实是有点惊世骇俗的,因为她不要的东西正是许多作家竭力追求的东西,是文学持续发展、花样翻新的趋动力。我们设想着却设想不出抱着这一理想的王安忆会走多远。现在读王安忆这些年的作品,发觉我们这一设想的方向错了。小说这一形式,在漫长的岁月里,特别是在二十世纪,本身已经走得够远了,甚至远得过度了,它脚下的路恐怕不单单是小路、奇径,而且说不定已经是迷途和险境。所以王安忆不是要在已经走得够远的路上再走多远,而是从狭窄的独特性和个人化的、创新强迫症(“创新这条狗”在多少创作者心中吠叫)愈演愈烈的歧路上后退,返回小说艺术的大道。
于是在王安忆的这一系列小说中,我们读到了内在的舒缓和从容。叙述者不是强迫叙述行为去经历一次虚拟的冒险,或者硬要叙述行为无中生有地创造出某种新的可能性。不,不是这样,叙述回归到平常的状态,它不需要刻意表现自己,突出自己的存在。当“写什么”和“怎么写”孰轻孰重成为问题的时候,“偏至”就难免要发生了。而在王安忆这里,叙述与叙述对象是合一的,因为在根本上,王安忆秉承一种朴素的小说观念:“小说这东西,难就难在它是现实生活的艺术,所以必须在现实中找寻它的审美性质,也就是寻找生活的形式。现在,我就找到了我们的村庄。”(《生活的形式》)
好了,接下来我们要问,“我”从“我们的村庄”,还有“我们团”、“我们”暂时安顿身心的城市、“我们”经历的那个时代,找到了什么?
理性化的“乡土文明志”
作为新文化运动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新文学,从它初生之时起就表明了它是追求现代文明的文学,它的发起者和承继者是转型过来的或新生的现代知识分子,文学促进国家和民族向现代社会形态转化并表达个人的现代性意识和意愿的方式。今天回过头去看,在这样一种主导特征下,新文学作品的叙述者于诸多方面就显示出了相当的一致性,就是这种一致性,构成了今天被称之为“宏大叙事”的传统。举乡土文学的例子来说,我们发现,诸多作家在描述乡土中国的时候,自觉采取的都是现代知识分子的标准和态度,他们的眼光都有些像医生打量病人要找出病根的眼光,他们看到了蒙昧、愚陋、劣根性,他们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他们站在现代文明的立场上,看到这一片乡土在文明之外。其实他们之中大多出身于这一片乡土,可是由此走出,经受了文明的洗礼之后,再回头看本乡本土,他们的眼光就变得厉害了。不过,在这一叙事传统之内的乡土文学,与其说描述了本乡本土的形态和情境,倒不如说揭示了现代文明这一镜头的取景和聚焦。这些作家本身可能非常熟悉乡土生活,对本乡本土怀抱着深厚的感情和眷念,可是,当他们以一个现代知识分子的眼光并且只是以一个现代知识分子的眼光审视这一片乡土的时候,他就变得不能理解自己的乡土了——如果不能从乡土的立场上来理解乡土,就不能理解乡土。
所以并不奇怪,我们的乡土文学常常给人以单调、沉闷、压抑的印象。民间的丰富活力和乡土文明的复杂形态被叙述者先入为主的观念遮蔽了,被单纯追求现代性的取景框舍弃了。不过仍然值得庆幸,所谓“宏大叙事”从来就不可能涵盖全部的叙述,我们毕竟还可以看到沈从文的湘西,萧红的呼兰河,乃至赵树理的北方农村,这些作品毕竟呈现出主导特征和传统控制之外的多种有意味的情形。
说了这么多,本意只是为了以一种叙事传统与王安忆的小说相对照,这一对照就显出王安忆平平常常叙述的作品不那么平常的意义来:从中我们能够看到,她发现了或试图去发现乡土中国的文明;而若以上述叙事传统的眼光看来,这样的乡土是在文明之外的。在二十世纪的中国,我们显然更容易理解后一种文明:西方式的,现代的,追求进步和发展的外来文明,而对于乡土文明,却真的说不上知悉和理解了。
正是在这种一般性的认知情形中,王安忆的小说成为一种不被视为文明的文明的知音和载体,成为一种探究和理解,一种述说和揭示,一种乡土文明志。你知道《姊妹们》是怎样开篇的吗?“我们庄以富裕著称。不少遥远的村庄向往着来看上一眼,这‘青砖到顶’的村庄。从文明史的角度来说,我们庄处处体现出一个成熟的农业社会的特征。”——这就是了。
和九十年代初《九月寓言》这样的作品相比较,张炜的胶东乡村生活回忆录把一种自然的、野性的民间生命力张扬得淋漓尽致,它的背后是一种抒情的态度,那野歌野调的唱者不仅投入而且要和歌咏的对象融合为一;王安忆的淮北乡土文明志则是守分寸的、理性化的,它的背后是分析和理解的态度,因而也是隔开一点感情距离的。这样一种经过漫长岁月淘洗和教化的乡土文明,远离都市,又远非自然,有着一幅世故的表情,不那么让人喜欢的,可是必须细心去了解,才可了解世故、古板、守规矩等等之下的深刻的人性:“这人性为了合理的生存,不断地进行着修正,付出了自由的代价,却是真心向善的。它不是富有诗情的,可在它的沉闷之中包含着理性。”立基于这样宽厚、通达、有情的认识,《姊妹们》才把那一群出嫁之前的乡村少女写得那么美丽活现,又令人黯然神伤。
“两种文明”的奇遇
王安忆甚至发现,在被普遍视为保守的、自足性极强的乡土文明中,其实潜藏着许多可能性和强大的洇染力,譬如对并非出自这种文明的人与事的理解和融汇。《隐居的时代》写到一群“六·二六”下放到农村的医生。王安忆在文中说,“当我从青春荒凉的命运里走出来,放下了个人的恩怨,能够冷静地回想我所插队的那个乡村,以及那里的农民们,我发现农民们其实天生有着艺术的气质。他们有才能欣赏那种和他们不一样的人,他们对他们所生活在其中的环境和人群,是有批判力的,他们也有才能从纷纭的现象中分辨出什么是真正的独特。”你看接下来描述的“两种文明”的奇遇:“现在,又有了黄医师,他给我们庄,增添了一种新颖的格调,这是由知识,学问,文雅的性情,孩童的纯净心底,还有人生的忧愁合成的。它其实暗合着我们庄的心意 。像我们庄这样一个古老的乡村,它是带有些返朴归真的意思,许多见识是压在很低的底处,深藏不露。它和黄医师,彼此都是不自知的,但却达成了协调。这种协调很深刻,不是表面上的融洽,亲热,往来和交道,它表面上甚至是有些不合适的,有些滑稽,就像黄医师,走着那种城里人的步子,手里却拿着那块香喷喷的麦面饼。这情景真是天真极了,就是在这天真里,产生了协调。有些像音乐里的调性关系,最远的往往是最近的,最近的同时又是最远的。”
《隐居的时代》还写了插队知青的文学生活,写了一个县城中学来历特殊的老师们,这些都清楚不过地表明,在大一统的意志下和荒漠时期,精神需求,对美的敏感,知识和文化,潜藏和隐居到了地理的夹缝和历史的角落里,这样的夹缝和角落不仅使得它们避免流失散尽,保留下相传承继的文明火种,而且,它们也多多少少改变了他们栖身的所在——一种新的、外来的因素,“很不起眼地嵌在这些偏僻的历史的墙缝里,慢慢地长了进去,成为它的一部分。”——就像下乡的医疗队和黄医师,“它微妙地影响了一个村庄的质质。”
《文工团》也写到了不同文明的相遇,只是其中所包含的挣扎求存的能量左冲右突,却总是不得其所。“文工团”是革命新文艺的产物,可是“我们这个地区级文工团的前身,是一个柳子戏剧团。”新文明的团体脱胎于旧文明的戏班子,譬如说其中的老艺人,他们与生俱来的土根性,他们代代承传的老做派,将怎样委屈求全地适应新文艺的要求,而在历经改造之后却又脱胎不换骨?这个由老艺人、大学生、学员、自费跟团学习的等带着各自特征的人员杂糅组成的文工团,在时代的变幻莫测中风雨飘摇,颠沛流离,终于撑持到尽头。
“我”隐退到“我们”
现在,让我们回到与王安忆这些小说初逢时的印象。这些作品,起意就好像置小说的传统规范和通常的构成要素、构成方式于不顾,作者就好像日常谈话似的,把过往生活存留在记忆里的琐屑、平淡、零散的人事细节,絮絮叨叨地讲出来,起初你好像是有些不在意的,可是慢地,你越来越惊异,那么多不起眼的东西逐渐“累积”(而不是传统小说的“发展”过程)起来,最终就成了“我们庄”和自由、美丽地表达着“我们庄”人性的姊妹们,就成了一个萍水相逢的城市蚌埠和“我们”初涉艰难世事的少年岁月,就成了文工团和文工团执着而可怜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发展”使小说的形态时间化,而“累积”使小说的形态空间化了,开始我们还只是认为叙述只是在不断填充着这些空间:“我们庄”、文工团、隐居者的藏身之处,后来才惊异地看到这些空间本身在为叙述所建造的主体,那些人事细节就好像这个主体的鼻子、眼睛、心灵和一举一动的历史。能够走到这一步,不能不说是大大得力于一个亲切的名之曰“我们”的复数叙述者。“我们”是扬弃了“我”——它往往会演变成恶性膨胀的叙述主体,严锋在《文工团》的简评中说,在新时期的文学中到处可见一个矮揉造作的叙事者,或洋洋得意,或顾影自怜,或故作冷漠,怎一个“我”字了得——而得到的。
“我”并非消失了,而是隐退到“我们”之中。
⑽ 分析王安忆的《长恨歌》与上海的文化记忆
“如果没有你,日子怎么过。”老式唱机里传来的咿咿呀呀的歌声时常在耳边响起,简简单单一句歌词因为特别的音调,咝咝啦啦的声响变得意味深长,轻描淡写的一句,一下子将人带到那个年代,繁华的租界,嗲嗲的穿着旗袍的上海小姐。“如果没有你,日子怎么过。”好象又是那么直接地一语点破瑶瑶的人生,如果没有程先生,她的人生又会如何?
看戏看得久了就象是入了梦。
会看电视剧《长恨歌》是因为喜欢上了王安忆的这部小说。书里的王琦瑶我是不喜欢的,虚荣、势利又造作,可是我很喜欢小说本身。喜欢王安忆的叙述方式,上海的石库门,老克腊,江南水乡的风情,一聊就是一个章节,笔触细腻温和,悠悠地在细节里点到要害,好象说到上海的骨子里头了。王琦瑶,虽然有缺点,虽然有时候让人恨得牙痒,却是十分活脱,十分玲珑的上海女子,典型的上海石库门里的女孩儿。
戏里的王琦瑶,我更喜欢称她瑶瑶,因为多了前因后果的铺垫外加细节上的补充,比起小说更多了些可爱可怜之处,也因为这些补充,她的故事比原作更容易让人理解和接受。黄奕的清纯娇嗔,张可颐的成熟冷艳,恰到好处,给了瑶瑶前后连贯的完整人生。也许每个上海女孩的身上都有瑶瑶的影子,所以才会有特殊的亲切感吧。天生丽质懂得打扮不张扬;有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贤惠;在父母面前发嗲撒娇,在外人面前保持着适当的矜持;只想过好自己每一天的小日子,做安分的老百姓;在任何时候不忘记咖啡、黄油和小资情调……为了参加舞会,会拿出全衣柜的衣服来选,舞会上,优雅的姿态,娴熟的舞步令人惊艳,而她的优越感也就悄然而生。这不就是活脱脱的上海女孩子吗?
终身误
戏的开头,瑶瑶妈妈安慰长相平平的吴佩珍说道“女孩子不要长得太漂亮,有个六七分长相就可以了,长相太好,心思太活络,反而把终身耽误了。”结果,吴小姐的确嫁得好人家。这句话就好象是预言摆在那里,暗示着瑶瑶一生的命运。
学堂里的王琦瑶说,自己的理想是过不一样的人生,于是她飞蛾扑火,宁愿做外室,选择了有权有势有才情的李主任,放弃了留学归来一付绅士做派,不温不火的程先生。是年少无知或是虚荣心作祟,亦或者这个有权有势有霸气的男人真的虏获了她的心,有一点可以肯定,她,不肯拘泥于平淡的日子。但这一切终究拗不过局势,似昙花一现,却付了一生的代价。三十岁依然独身的王琦瑶说,人的漂亮犹如烟火,绽放绚烂之后什么都没有了,只留下漆黑的天空。可是她并不甘心,于是她选了资本家小开康明逊,是看重他的家世也好,是那个男人主动殷勤也好,无聊的岁月,需要激情来打发。之后她载了更大的跟斗,甚至生下了私生女薇薇,那个男人竟然不敢出来担当,倒是那个她称为温吞水的程先生,默默守在她身边,陪伴她度过艰难岁月。年近五十的王琦瑶,美貌输给了岁月,却仍然不甘心无果的爱情,莫名地跟了老克腊,二十岁出头的男孩子,畸形的感情脆弱至极,很快又失败。从绚烂到不堪,小说在这里让她生命戛然而止,可是戏中的她还要继续生活下去,在失去程先生的世上,她又将如何生活下去?
长恨歌
“程先生这样的人顶多是个底。”瑶瑶妈妈说。
印象里面,读小说的时候没觉得程先生这么伟大,只是感叹他和瑶瑶的缘分总是一再擦肩而过。戏里面的他却是写得太过完美了。瑶瑶生命中的男人形形色色,可是没有一个愿意承担责任愿意给她承诺。程先生为人老实憨厚,受过良好教育,在外界政治压力之下,流露的是谨小慎微的知识分子的懦弱,但是,就是这样一个男人,敢为自己心爱的女人向李主任要名分,逼康明逊解决问题未果,居然大度到愿意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他的世界里只有瑶瑶,她对于他是天上的月亮,她的安好就是他全部的希望,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她的利益着想,这世上除了父母亲情,我几乎不相信其他感情有这样的力量。可是,这样的人,却只是她的底。故事的尾声,瑶瑶说自己势利,程先生却说,“你不是势利,只是老早就知道我对你的感情,就像小孩子知道父母对自己的宠爱,所以什么淘气的事情都敢做。”其实他是最明白的人。看到瑶瑶跪在程先生膝盖前痛哭流涕,不禁心酸,失去了他,才是这个女人一生中最大的不幸。天长地久有尽时,此恨绵绵无绝期。对于戏中的瑶瑶,恨字里头更多是悔意吧,世上最痛的莫过于明白得太晚,追悔莫及。
时间定格在昏黄的灯光下,幽暗的林荫道深处,没有音乐的华尔兹,从这里开始由这里收场。喜欢电视剧的拍摄手法,特写的路灯,石库门房子上空飞翔的白鸽,不断交错出现的黑白镜头,以及手风琴伴奏的圆舞曲,一连串简单的上海的符号是过去的终结,也是未来的开始。时光转瞬几十年,却似过了翻天覆地的几个世纪。每每看到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的外婆,想着,这样的时光不正是她一生所经历?对于那个时代,她又是怎么认为?而她似乎早已经不记得了,只好由得我们这些现代人凭着自己的理解去猜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