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监狱里面穿什么类型的衣服
监狱里面服刑人员为了便于管理和整齐,都统一发制式的服装,四季都有,你买的便服是不让穿的,如果想买可以买一些秋衣、内衣、毛衣之类的里面穿的衣服。
B. 警察的制服和狱警的制服有区别嘛 谢谢!
有区别。
1、臂章
监狱系统警服上佩带“司法”字样的臂章。
公安的臂章是写有小字“公安”。
2、胸徽
监狱系统警服上佩带“司法”字样的胸徽(这个“司法”指的是监狱的上级机关的司法部和司法厅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并不是指司法警察)。
地方公安的胸徽是省份名称、公安部和公安部直属单位的胸徽分别是“公安部”和“公直”,行业警察的胸徽是行业名称。
3、警号
监狱系统警服上是七位数警号。
公安和司法警号是六位数的。
其它警服着装区分:
其他四个系统的胸徽就是系统名称、分别是“国安”(国家安全系统人民警察)、“司法”(监狱系统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检察”(司法警察)
另外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除监狱系统人民警察以外的工作人员曾经穿过一种非常类似警服的制服,这种制服的肩章上没有警衔标识、臂章上没有“警察”字样,最重要的是这种制服早已经被取消了。
(2)看守所制服扩展阅读:
普通人购买使用警用品违法。
关于人民警察专用标志、制式服装、证件、警械(包括警棍、催泪器、手铐、脚镣、警绳等警用器械)等警用品管理,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等都有相关规定。
2011年11月,公安部还发布通告禁止非法生产销售持有使用警用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警察专用标志、制式服装、证件和警械等警用品的管理。
就警用标志监制和管理,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警服
网络-警服标志
人民网-普通人购买使用警用品违法
C. 在看守所上班的穿深蓝色制服,里面是浅蓝色衬衣的是什么职业。没有警衔,
外劳,就是没多久会释放的人员平时帮看守所干点活但还要有关系的
D. 看守所拘留三天的非法人员穿制服吗
1、关羁押于看守所的,应该是因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或逮捕了。
2、对于被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可着自己的衣服,不会要求统一穿发放的制服,但不可以有金属的拉链或饰品。
E. 看守所里有东西的衣服卖吗,还是要家属寄过去
那里边儿肯定是没有衣服卖的。因为里边儿有统一的制服。其实里边儿的人更希望家里人带着衣服去看看他。家里人也可以好好安抚他一下,让他好好改造。
F. 在看守所期间的犯人需要自己买衣服穿吗
在看守所期间的犯人需要自己买衣服吗?我倒霉去过看守所,但是我认为。自己得买里边的内衣棉衣外面的就是不用买了都是统一的制服你给买些换洗的内衣或者保暖的衣服就可以了希望在看守所的犯人在里边儿呢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好好改造
G. 看守所禁止穿什么衣服
看守所禁止穿便服,在看守所里一般穿统一的制服。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五章 , 第二十四条规定: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
在看守所里面送衣服,食物,鞋一般没有硬性规定,但是你记住不能送可以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一般是不能写信的,在看守所门口有接待室,可以通过接待室人员送东西。
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的武装警戒和押解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任。看守所对执行任务的武警实行业务指导。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7)看守所制服扩展阅读:
看守所部分条例:
第十六条 看守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随时巡视监房。
第十七条 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
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人犯,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后报告看守所所长。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予以解除。
第十八条 看守人员和武警遇有下列情形之一,采取其他措施不能制止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开枪射击:
1、人犯越狱或者暴动的;
2、人犯脱逃不听制止,或者在追捕中抗拒逮捕的;
3、劫持人犯的;
4、人犯持有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危险物,正在行凶或者破坏的;
5、人犯暴力威胁看守人员、武警的生命安全的。
需要开枪射击时,除遇到特别紧迫的情况外,应当先鸣枪警告,人犯有畏服表示,应当立即停止射击。开枪射击后,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第二十九条看守所对于人犯的日常生活要建立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看守所应当有供人犯沐浴的设施、设备。
看守所应当依据季节变化和实际需要,规定人犯洗澡、理发、洗晒被服的次数和时间。
经常保持监室内外的清洁卫生,注意美化环境。每天打扫监室,定期消毒,并要做好人犯的夏季防署降温、冬季防寒保暖工作。
第三十三条 看守所应当对人犯进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势和劳动教育。
第三十四条 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人犯的劳动收入和支出,要建立帐目,严格手续。
第三十五条 人犯在被羁押期间,遵守监视,表现良好的,应当予以表扬和鼓励;有立功表现的,应当报请办案机关依法从宽处理。
第三十六条 看守所对于违反监视的人犯,可予以警告或者训诫;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的,可以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经看守所所长批准予以禁闭。
第三十七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有犯罪行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将情况通知办案机关依法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H. 看守所工作要穿制服吗
看守所没有临时工,只有正式工(警察)和文职辅警人员,都有统一的制服,上班时着装上岗并佩戴胸牌(禁区出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