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为什么同是二战战败国,德国可以有国防军和国防部,日本只有自卫队和防卫省
首先,日本的和平宪法所规定的自卫队是美国麦克阿瑟为了彻底解除战后日本的武装力量,防止日本的军国主义复活对美国造成新威胁所制定的。其实是美国人修订的日本和平宪法。
当然,现在的这部“和平宪法”其实已经名存实亡了。同时由于朝鲜战争的迅速爆发,使得当时对于日本军国主义的清算并不彻底,靖国神社这些为日本军国主义分子招魂的社团都保存下来。使得现在日本军国主义再次复活。
其次,当时和平宪法规定的日本最高防卫部门不是“防卫省”,是“防卫厅”。防卫省相当于国防部,防卫厅类似于厅级部门,级别更低。现在的防卫省已经改变了以前由文职官员“西装组”统领军职“制服组”的传统,已经是由”制服组“指定作战目标了。相比较之下增加了和其他国家爆发战争的威胁。因为文职官员在发动战争之前会考虑各方面因素,包括可能导致的周边或则国际局势恶化,大量平民伤亡,经济恶化等。而”制服组“仅仅考虑如何为获取战争的胜利可以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包括他们所谓的”先发制人“。”先发制人“的策略极大的增加了战争爆发的风险。
再次,名称仅仅是一个标志,日本现在的自卫队其实就是国防军了,防卫厅早就升级成了防卫省。论综合军事实力,其实是远超德国国防部队的。
关键在于日本的军国主义已经复活,他们不但不承认二战中给各国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甚至提出了”侵略战争未定义“的说法。一面每年大张旗鼓的纪念广岛和长崎核爆炸的历史,一面否定”南京大屠杀“和”慰安妇"问题。相比较德国对于二战纳粹的亲算简直天差地别。
如今这只拥有世界前列军事实力的军队被军国主义色彩浓重的政府所控制,和二战爆发前的日本历史有着惊人的相似,实在使人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