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检察官帽子上戴的是国徽还是检徽
你好,
检察官帽子上戴的是检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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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检察院 侦查员有服装吗都做些什么啊
1984年检察院第一次统一着装,夏装为米黄色,春秋冬装为豆绿色,佩以领花、肩章和戴有国徽的大檐帽。1990年,夏装改为豆绿色。
2000年检察服改为西服样式,颜色为国际通行的藏蓝色,胸前佩戴检徽。
③ 检察院徽章代表什么
检徽全称为“检察官徽章”,基本图案由盾牌、五颗五角星、长城和橄榄枝图形构成。
盾牌和五角星象征着司法机关在国家法治建设中担负着法律保障等重要职责;长城象征着中国,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的国家属性,也象征着国家对司法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保障力;橄榄枝代表着和谐,象征司法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检察官作为法律的守护人,既要追诉犯罪,更须保护被告人免于法官恣意及警察滥权,担当国家权力双重控制的任务;检察官不是法官,但要监督法官裁判,共同追求客观公正的裁判结果;检察官也不是警察,但要以司法的属性监督警察的侦查活动,确保侦查追诉活动的合法性。
(3)检察制服夏装检徽扩展阅读
起初,中国的检徽曾经设计为两把交叉的利剑。也许是因为容易让人联想到血腥与残暴,后来就不再使用该标志了。检察官在执行公务时只好佩戴国徽,理由是检察官是代表国家来依法行使检察职权的。这样做显然没能体现出检察官的法律职业特色。
从历史发展来看,大陆法系所创设的检察官制,当初既未采取政府代言人的一般行政官模式,也未采纳完全独立自主的双法官模式,因而,自始具有居间的双重性质;从创设的目的来看,检察官向来居于法官与警察、行政权与司法权两者之间的中介枢纽。
现行的检徽设计突出了代表国家利益的特征,无论是对刑事案件的公诉,还是对民事行政条件的抗诉或提出检察建议,均体现国家利益在司法领域代言人的象征意义。
同时,这一设计理念还契合了检察机关承担维护法律公正的客观义务,即从刑事政策的角度对不起诉履行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或者就起诉案件行使一定的量刑建议权。
④ 检察官工作服是什么颜色啊
我国检察官目前的工作服为2000式检察制服,服装为西服样式。具体可以,鹰诺达,工作服厂家,看看,春秋制服颜色为国际司法界通行的藏蓝色。夏季制服为浅蓝色。要求检察官着制服时佩戴检徽。当然,由于一些地方冬季很冷,所以一些检察院冬季也发检察大衣。
⑤ 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管理规定
为加严格执行《》,规范检察人员的着装行为,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的着装行为,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实行统一着装,是维护国家法治尊严,依法行使检察权的需要。检察制服是检察人员依法履行法律职务时统一穿着的制式服装。检察徽章是证明检察人员身份的专用标识。
第三条 检察人员在下列工作中,应当穿着检察制服,佩戴检察徽章:
一出席法庭;
二进行刑事案件现场勘查;
三到监管场所进行检察,执行死刑临场监督;
四接待来访群众;
五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六其他要求着装的公务活动。
第四条 检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着检察制服,不佩戴检察徽章:
一执行案件侦查任务不宜着装的;
二非因公外出的;
三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停职检查或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四其他不宜或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第五条 检察制服应当按照规范配套穿着,检察制服不得与非检察服装混穿。
一夏服著夏服时,浅蓝色短长袖衬衣配夏裤裙,扎系检察专用制式蓝色领带,夏服衬衣下䙓扎系于裤裙腰内,不得露在外边敞穿。
二春秋服、冬服著春秋服、冬服时,上身内穿白色长袖衬衣,扎系检察专用制式红色领带,衬衣下䙓扎系于裤裙腰内。
三防寒大衣着检察防寒大衣时,内穿检察春秋服或冬服;取下保暖内胆时,可作风衣穿着。
四穿着检察制服要著黑色皮鞋。男同志配穿深色袜,鞋跟一般不高于3厘米;女同志配穿肤色袜,鞋跟一般不高于5厘米。
五检察制服的穿着效果参见《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规范图册》。
第六条 检察徽章应按下列规定佩戴:
一佩戴检察徽章的检察制服为:夏服、春秋服、冬服和大衣;
二出席法庭必须佩戴检察徽章,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场合也应佩戴检察徽章;
三检察徽章佩戴的位置为:夏服佩戴在左胸前口袋沿上方1厘米徽章佩戴标记处;春秋服或冬服应佩戴在左驳头装饰扣眼处;检察大衣佩戴在左胸前上方线迹中间位置;
四检察徽章不得在其他服装上佩戴,穿着检察制服也不得佩戴检察徽章以外的徽章。
第七条 穿着检察制服,应当做到服装整齐洁净,仪表端庄得体,注重礼仪规范,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敞怀、披衣、挽袖子、卷裤腿;
二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彩发。男同志不得留长发发长侧面不过耳,后面不过衣领、剃光头、蓄胡须。女同志不得披散长发、染指甲、化浓妆,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首饰;
三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或者饰物;
四不得在公共场所吸菸、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八条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着装要求,应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负责对检察人员的着装行为进行督察。对违反本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检察人员,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第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人民检察院服装管理规定试行》高检发装字〔2003〕5号中有关着装规范条款同时废止。
⑥ 检察官官佩戴的是什么徽章
检察官官佩戴的是检徽。
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管理规定》(2010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11届第28次会议通过)
第三条检察人员在下列工作中,应当穿着检察制服,佩戴检察徽章:
(一)出席法庭;
(二)进行刑事案件现场勘查;
(三)到监管场所进行检察,执行死刑临场监督;
(四)接待来访群众;
(五)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六)其他要求着装的公务活动。
第六条检察徽章应按下列规定佩戴:
(一)佩戴检察徽章的检察制服为:夏服、春秋服、冬服和大衣;
(二)出席法庭必须佩戴检察徽章,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场合也应佩戴检察徽章;
(三)检察徽章佩戴的位置为:夏服佩戴在左胸前口袋沿上方1厘米徽章佩戴标记处;春秋服或冬服应佩戴在左驳头装饰扣眼处;检察大衣佩戴在左胸前上方线迹中间位置;
(四)检察徽章不得在其他服装上佩戴,穿着检察制服也不得佩戴检察徽章以外的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