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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百乐门旗袍年会

发布时间:2024-10-01 03:56:08

㈠ 为什么穿旗袍饱受争议

最近看了一个帖子,说15万人穿旗袍破吉尼斯世界纪录。之后就有人评论:为何不是汉服?旗袍实在是太风尘了。也有人说:旗袍就适合迎宾小姐穿?诸如此类的争论声还有很多,可旗袍有错吗?没有。那么为何穿旗袍饱受争议呢?

第一:中国人骨子里还很传统。旗袍作为展现女性身材美的服饰,比较凸出女性身材曲线美,而且旗袍两侧开衩较高,正是如此,一大部分传统的中国人骨子里接受不了旗袍的开放。

第二:民国时期,上海滩、百乐门,旗袍女子风姿绰约、妩媚迷人,这在很多人印象中,会将旗袍与纸醉金迷、灯红酒绿联系在一起,这种根深蒂固的想法让旗袍成为了争议的对象。

第三:旗袍成为了很多不良场合的代名词,尤其是有些卖家的旗袍低俗、廉价,而且款式艳俗,这是不能被骨子里传统的中国人能接受的。而且,这类旗袍拉低了人们对美的欣赏,降低了旗袍的文化品位。这也是人们对穿旗袍饱受争议的原因之一。

㈡ 盛爱颐的一生

化粪池”与晚清首富盛宣怀爱女、上海百乐门创始人盛七小姐盛爱颐?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二者似乎永远也不可能扯上关系。但是,这二者却真真实实地相伴了二十多年。曾经风光无限的盛七小姐,最后老死的地方,也正是她所住这化粪池旁一个极窄陋的汽车间。然而,沦落至此的盛七小姐,却最终在汽车间过出了让世人惊叹的日子。亲眼目睹这一切的人,曾感叹道:盛七小姐的最传奇之处并不在于她曾进过地狱,而在于,她在地狱中受煎熬时的优雅姿态。

相比同时代“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名媛,盛七比她们多一样:她还“能进地狱”。这样的盛七,真正颠覆了世人对名媛的定义——

盛七小姐生于1900年,她是晚清重臣盛宣怀56岁这年与正室庄畹玉生的女儿。因为是老来子,加之盛七自小聪明伶俐且清秀可人,她最得盛宣怀和夫人宠爱。

盛七16岁这年,便已出落得亭亭玉立,在父母的悉心培养下,她不仅伶牙俐齿,而且很有想法、主见。父亲过世后,她经常陪母亲出入各种公众场合处理相关,久而久之,不到20岁时,她的名头便响彻了整个上海。

盛七17岁这年,她的生命中闯入了一个影响她一生的男人:后来的国民财政部长宋子文。宋子文之能结识盛七,乃是因为:此时他正担任盛宣怀汉冶萍公司驻上海总办事处秘书等职。当时的宋子文年23岁,刚从国外镀金回来。因为在盛家工作的缘故,他经常出入盛府,自然他也结识了美丽的盛七。第一次见到盛七时,宋子文就为她的美貌倾倒了,他将自己第一次见到的盛七形容为“仙女”,可见年轻时盛七容貌之过人之甚。当时的宋子文是这样在日记里描述他初见的盛七的,他写到:“第一次见到她,如见仙女下凡!”近水楼台先得月,很快宋子文便开始对东家小姐展开各种追求攻势,他还主动担任了盛七的英文老师。课余时,宋子文总想尽各种办法向她展示自己的过人才华和在海外的见闻。日久后,情窦初开的盛七一颗心慢慢向宋子文靠拢。可在这个节骨眼上,盛七的母亲庄氏却开始棒打鸳鸯了。庄母反对两人交往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她派李管家专程去广州调查宋家家室后得知,宋父只是个教堂拉琴的,这种出身绝配不上富可敌国的盛家。

为了拆散这对鸳鸯,庄氏将宋子文调到了远离上海的武汉挂职。可宋子文去了几日后便折回来继续和盛七纠缠,为了能和盛七说上话,他甚至不惜在大马路上开车拦住盛七的车子。盛七见状也于心不忍,她本无意与宋子文断绝往来,只是由于母亲的固执不得已为之。于是她偷偷从车窗递纸条给宋子文,约他在杭州见面。见面那天,宋子文拿着三张去广州的船票对盛七说:“我们一起去革命,年轻人应该闯荡,革命一定会成功的。”从此话便可知,此时的宋子文已经做好了去投靠孙中山的准备。可盛七对此却很是犹豫,陪在一旁的八小姐看了道:“怎么你还想拉两个人一起啊!”宋子文恳切地看向盛七,他以为盛七此次偷偷出来是做好了与自己私奔的准备。可盛七自小在深宅大院养尊处优惯了,她虽有干大事的雄心,可断不可能就此不管不顾地跟着他私奔。盛七不敢看宋子文的眼睛,只拿出一把金叶子(金质的树叶造型的礼金)对没有太多盘缠的他说:“这把金叶子给你!我不能陪你去!”宋子文强忍着难过接过那把金叶子说:“就当是我借你的,我来日一定会回来的。”盛七点点头不再看他,宋子文忍痛转身离去。

这以后,盛七一直守着宋子文的承诺等着他回来。盛七对宋子文有信心,断定他一定可以功成名就、踏着七彩祥云来娶她,可她终究只猜对了一半。当多年后宋子文再归上海时,他的确已经功成名就,可他身边却已有了佳人作伴。盛七得知消息后,大病了一场,这次病,是盛七跌宕一生中唯一一次失态。然而病好后,她便也释怀了。一年多后,她以32岁的大龄嫁给了母亲内侄庄铸九。从宋子文与盛七的错过可知,盛七绝是一个极度清高的女子。她能等待宋子文近十年且送他一把金叶子,足以说明她深爱宋子文。可即便如此,她也没有在这些年里主动找过他。这其中,自然多少是因为她碍于自己骨子里的高贵不肯低头。而宋子文也并未真正忘记盛七,只是日久加上局势太复杂,他已经不太确定盛七的状况了。乱世中,他便也就将昔日的誓言抛却了。

多年后,宋子文重回上海想再续这段前缘。可盛七却在那次刻意安排的见面宴上,只冷冷抛下一句“我丈夫还在家里等我”,便转身离去了。后来,骄傲的盛七在别人问起这段过往时说:“我何苦更他啰嗦,大家都有了自己的生活,何必再去惹麻烦,况且他正高官厚禄,春风得意,我何必去巴结他呢?但话也得说回来,他那把金叶子还没还我呢!””这便是盛七,任何时候,他都不会为了权势等去攀附任何人。这一切是由他骨子里的高贵决定的,这高贵,与生俱来。

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却让盛七不得不低下高贵的头颅:她的侄子,盛老四的儿子盛毓度因种种原因被投入了监狱。这事,本和盛七扯不上关系。但当时的盛家人打听到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宋子文是直接掌管一切的人之后,这一切就开始和盛七有关系了。盛家人纷纷出动轮番劝说盛七给宋子文打个电话“求助”,可盛七哪里会肯。要知道,这个人是曾经背弃过她的人,昔日她还曾给过他脸色看,如今却要她拉下脸求他,这事,断不是她盛七肯做的。见盛七死活不肯“屈尊”电话,毓度的元配夫人叶元婵跑到七小姐家,在她面前长跪不起道:“你不打电话,我就不起!”盛七实在拗不过她,便答应道:“好,我挂个电话,行不行就这一个电话!”随后,盛七给宋子文挂了个电话,电话里盛七虽是求人办事却也一直端着,一副你爱办不办的架势。而接到盛七电话的宋子文在电话那头却雀跃极了,他忙不迭地应着:“OK,一定放人,你放心好啦。”盛七有些不放心,于是她给宋子文出难题道:“我明天中午想跟毓度一起吃午饭!”宋子文在电话那头迟疑了几秒后回到:“好,明天中午一定让你见到毓度”。盛七放下电话后,整个房间里的盛家人都开始欢呼起来:“果然大人物就是不一样,一句话就搞定了。”可此时的盛七心里却难过极了,越是知道对方心里有她,她的心里便也越发难过。他越为她做事,她心里便也越发地揪在了一起。对于盛七而言,这个电话大约是她一生自认为的唯一一次“不得已”,须知,盛七在任何情况下是从不肯妥协的。

不肯妥协的盛七干过很多惊天动地的大事,她曾因为看不惯几个哥哥肆意挥霍家产,而将他们全部以女子也应参与分家产为由将他们告上了法庭。这场曾被《申报》全程报道的官司里,盛七成了最后的赢家,这场官司也让盛七成为了整个中国第一个为女性财产继承权问题做出榜样的女子。这场官司后,盛七又多分了50万的家产。之后,她用这些家产中的一部分开办了上海滩后来赫赫有名的上海百乐门。当时的《申报》这样描述盛七新开张的百乐门:“玻璃灯塔,光明十里。花岗岩面,庄严富丽。大理石阶,名贵珍异……玻璃地板,神眩目迷……”只可惜,后来因为经营不善,她不得不将它转手抛售了。百乐门后来成了上海极负盛名的权贵交际场所,张学良、徐志摩、陆小曼等都是百乐门的常客,当时的卓别林访问上海时还曾慕名来了百乐门。百乐门还培养了无数明星,如以一曲《夜上海》走红的周璇、被暗杀的当红女星陈曼丽、梁实秋晚年的妻子韩菁菁等。如百乐门一样,盛七人生的一半虽也在乱世中,但她前半生却一直过着歌舞升平的日子。盛七凭借着丈夫庄铸九不菲的收入和巨额遗产的银行定息,一直在乱世过着富太太的生活。她住的是花园洋房,穿的是讲究精巧的旗袍,吃的是山珍海味,喝的是最顶级的咖啡,抽的是昂贵的雪茄……

更让人艳羡的是,盛七还儿女双全、夫妻恩爱。

上海市的淮海中路常熟路路口附近的愉园小区8号,便是当时盛七小姐的花园别墅。这栋别墅独门独户,楼高三层,楼下还有独立的花园。花园里种着盛七喜欢的果树和花草,也种着她的梦想。平日里丈夫上班、孩子上学后,她便到处走走逛逛,偶尔和妹妹盛八小姐聚聚,偶尔参加一些她认为有意义的社会活动,这样的日子,大抵有岁月静好的感觉。可这一切,都在丈夫被打成反革命送到乡下劳改病逝后,都变了。紧接着,盛七的儿子庄元端被打成右派,送去安徽农村劳动改造。她的女儿庄元贞浙江美术学院毕业后,由于家庭出身的牵累,被分配到福建省教书……而盛七自己,则被迫搬出了花园洋房,住进了一个本不应是人住的地方:文开头所说的五原路上一个窄小的汽车间。这个汽车间恰是在化粪池口,每隔几天便有一根长长的管子伸进她家“突突突”地往外抽粪水。而汽车间的开门则正对着菜市场,每日人来人往。这个并非人住的汽车间的设计自然也不考虑人:普通房子坐北朝南,可它却朝西。朝西的结果是,到了夏天,这里极其闷热,有时能将人蒸到昏厥。每个来汽车间看盛七的亲友都会在进门后忍不住掉下泪来,盛七看到后却反过来安慰说:“这里夏天热,可是冬天暖和。”看到盛七只能生煤油炉而没有煤气灶,亲友又是一阵心酸,可她却不以为然地道:“煤油炉也有点好处的。”说是这样说,但最初搬进汽车间时,盛七自己也很不习惯,她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在没有丝绸棉被的硬板床上睡觉。最初那段时日里,盛七每天都失眠,她开始害怕黑夜,因为枕上总有无数心事在等着她。恍恍惚惚过了数日后的一个清晨,盛七从混沌中醒来,当她走到门口时一低头间她竟看到地上有一朵极美的小花。她不自主地蹲下身子看向这朵红红的小花,它长在夹缝里,却依旧美艳着,它兀自盛开的样子像极了年轻时的自己。盛七一下子就精神了,她随即拿来铲子小心翼翼地将它挖出移摘到了一个大杯子里。养花是盛七以前经常干的事,那时候养花仅仅是养花,而现在,她的养花是真正为了生活。那天,盛七把汽车间附近能找到的所有花全部移摘了,当这些小花被各种奇形怪状的容器框起来时,它们竟在阳光下散发出了奇异的光辉。盛七望着这些小花,竟不自主落下泪来。那晚,许是累了,许是被那些花唤醒了对生活的希望,总之,盛七睡得香甜极了。第二天醒来后,盛七开始将自己纸笔拿出来,对,她要在汽车间里继续写字、画画。这以后,来看望盛七的亲友再也没有落下泪来过。相反,他们开始惊叹,在化粪池旁的盛七竟一直如此优雅从容,她写字,画画,养花,屋子里被她收拾得一尘不染,而她自己也如往日一般精神:发型一丝不乱,身上粗布衣裳干净整洁……

一切果然没有成最糟糕的模样,知道盛七在汽车间受苦后,她在国外的亲友,尤其已经创业成功的侄子盛毓度总是寄钱、寄雪茄给她。每次有亲友给盛七寄钱,她总是呼朋引伴地将穷亲戚喊到一块聚餐。他们吃着喝着,似乎一切还是昨天的模样。这种做派,颇有点“穷开心”的意思。但盛七的开心,从来是真的。大约,此时如果有人拿那个困扰无数人的哲学问答问盛七,她的答案会是最让出题人满意的,这道题是这样的:如果你被老虎追赶,不小心掉下悬崖时抓住了一根藤条,身子悬在半空。在抬头有老虎,脚下有万丈深渊时,一看到藤条旁有一个熟透的草莓,你会怎样?这个难倒无数人的问题,盛七给出了答案:吃草莓!汽车间里优雅种花、写字、画画的盛七,不正像那个掉在半空品尝草莓的落难者吗!生活已经很艰难了,所以更应该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去品尝可品尝到的美好,这是盛七的答案!在这种心境下,盛七不想过去,也不看未来,只专注过着当下的日子,只专注将当下的日子过得尽可能地从容优雅。也正因此,每次盛毓度给盛七寄了雪茄,她都会搬个小椅子坐在汽车间的门口,看着往来的人流悠闲地抽着雪茄。盛七夹雪茄的姿势,与她做七小姐时的姿势无一丝差别,所不同的是,她吐出的烟圈比以前更圆了。能吐出圆烟圈的人,从来是寂寞的,可寂寞,从来只属于真正高贵的人。每每此时,过往的行人总忍不住侧目,行人从盛七手持雪茄烟的坐姿和那芳郁的雪茄香味判断:这定是哪个豪门望族的落难小姐了。当有声音告诉他们,这是曾经风靡上海的盛七小姐时,行人纷纷恍悟。离去时,行人总忍不住回望层层烟雾中满足的盛七。后来,和多数老去的人一样,盛七得了病,好在,她曾经一个电话救下的侄子一直惦记着她为她寄医药费。

但即便疾病缠身,盛七也依旧乐观、依旧每日将自己打扮得清爽干净。每晚睡前写字画画完后,她都对自己说:“又一天过去了,赚的日子又多了一天。”然后,盛七便在满足中静静地睡去。盛七在现实的打击下始终保有的优雅,是她所接受的良好名媛教育的结果,也有她清高骄傲品行的作用,但更主要的则来自:她非一般的心性和智慧。现实可以折磨肉体,可不能让人的精神屈服!对于强者盛七而言,正是如此。命运可以改变人的境遇,却终究无法改变人在境遇面前的姿态。盛七的优雅,真正诠释了这句名言。临死前,83岁高龄盛七依旧住在汽车间里,但她死时依旧保持着她惯有的优雅从容。临走前,她喃喃叹着:“富不过三代,何况盛家从盛隆开始,已经富了四代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盛七走时身上依旧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一如她来世间时的模样。

难能可贵的是,盛七的子女也都和母亲一样,在逆境中尽可能地活出了精彩。她的女儿庄元贞后来成长为了著名的工艺美术师,有多项作品在全国得奖,有的还被送到国外展出。她的儿子庄元端贝平反后去了美国,并成为了领域精英。他们经常相约去母亲位于苏州郊区的墓地,在这儿,可以看到苏州城著名的古典园林留园, 那是他们祖先盛康购置的一处园林式的豪华别墅,盛氏家族的祠堂当年也在这儿。留园,也是盛七生前曾无数次居住过的地方,这里,曾经承载了盛七的梦,也曾雕刻了她优雅的一生……

㈢ 描述旗袍的散文

旗袍,作为世界上影响最大、流传最广的中国传统服装,是中国灿烂辉煌的传统服饰的代表作之一。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描述旗袍的散文,供大家欣赏。

描述旗袍的散文:我的旗袍情结
行走在芳菲的流年里,身着旗袍的女子,永远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最早对于旗袍的印象,是来自电影电视里,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上海滩,夜夜笙歌艳舞灯红酒绿的百乐门,那些身着旗袍的女子,个个浓妆艳抹,妖冶、魅惑。像朵朵盛开到极致的罂粟花,带着隐隐的毒,盈握迷魂的酒,饮醉行行色色的男人,饮醉整个夜上海。

于是,那时候对旗袍的印象,是妖媚的、神秘的,带着风月的色彩,仿佛哪个女子一旦与旗袍有染,便沾了些许风尘的味道。

后来,随着年龄的逐渐增长,和对历史知识的不断了解,才慢慢对旗袍有了新的认知。

在戴望舒的《雨巷》里,那撑着油纸伞的姑娘,身着素雅的旗袍,细细碎碎的脚步踩着淡淡的忧伤。那款款摇曳的旗袍,应是淡紫色的,或浅蓝色的,亦或是天青色的;素净,清雅,散发着丁香花般幽幽的芬芳。她静默地走来,烟雨般的眼神,朦胧,凄迷,宛如初夏的清晨笼着薄雾的乍醒的青莲。她悠悠地走过,慢慢消失在微雨濛濛的视野……由此领悟了,旗袍,她应是纯净的,圣洁的、不染一丝纤尘的,像一个盛在晶莹剔透的玻璃瓶中的梦,是不能轻易触碰的,只能远观,而不可亵玩。

在电影《花样年华》里,我又领略了旗袍的另一番风韵,成熟、典雅、矜持、绰约、忧郁。她浸润着女子万千心事,千种风情。她涟漪着深闺女子寂寂长夜不眠的梦。这时候的旗袍染上了古典诗的韵味,寂寞惆怅谁人诉?她湿润、柔软成一枚清词,长满了细细密密的青苔般的相思。

在《倾城之恋》里,白流苏的旗袍是知性的、优雅的。她可以是大家闺秀,也可以是小家碧玉,她可以千娇百媚,“侍儿扶起娇无力”,惹人怜惜;也可以高贵冷漠,高处能胜寒,拒人于千里之外。

旗袍是婉约的、雅致的、细腻的、旖旎的、华丽的、也可以是洒脱的;但不可以是张扬的、豪放的,更不能是狂野的,粗俗的。她不属于市井,她挑剔,需有一张温婉的、娟秀的、精致的面孔,更要有一副窈窕的、曼妙的,丰满的、凸凹有致的身材,还需要有一种含蓄的、内敛的经得起岁月磨砺的兰心惠质,才能诠释出旗袍的无限丰韵。

旗袍是属于东方的,她是中国女人的专利,她是摇曳在每个中国女人内心深处一个奢华、瑰丽的梦。

年少时,旗袍对于我来说,是奢侈的。她像水中月,她像镜中花,她是华宇丽舍中的千金小姐。于是便渴望:什么时候才能够真正地一睹芳容,拥有自己的一条旗袍啊!

很幸运的,还是赶上了好时机,赶上了改革开放后的经济繁荣时代,旗袍,这个“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千金小姐,终于从“庭院深深深几许”的深宅大院中姗姗走来,轻移莲步,迈入了寻常百姓家。

三十岁那年,买回来两条裙子,一条浅紫,一条浅蓝,它的样式很像旗袍,只是领口处略微开低了些,压了一圈窄窄荷叶边,下面的裙摆也稍比传统的旗袍略肥了点,加了点西洋的味道。虽然自己没有出众的容貌,但身姿也还曼妙、妖娆,加之当时年轻,皮肤细致、颜色润红,那个夏天,因了这两条旗袍裙子,确实招惹了不少艳羡的目光。心里暗暗窃喜,感谢父母,赐我一副窈窕的身材,即使芳华不再,也还自信满满。

那天逛商场,一件靛蓝底碎白花的旗袍吸引了我,仿佛被使了魔力一般,毫不犹豫地试穿上了,没有想到,十年过去了,效果却非常得好。在店主和同伴的惊羡声中,我快乐地收入囊中。

那天,穿上旗袍,将头发松松地在脑后挽了一个髻,用镶着蓝钻的发结系住,在镜子前照了照,不禁嫣然。上苍竟这样垂怜于我,四十出头的女人了,脸上虽染了些岁月的沧桑,身材却依然曼妙,肥瘦均匀,凸凹有致。

但旗袍毕竟太束缚人,她好像只适宜直立或行走,适合于观赏,适于站成街边或宴会或商城里的风景,根本不适合家居,更别说我们这些需要开门七章的烟火女人了。因此,上街办完事,走了一圈,回来赶紧脱掉。让我美丽的旗袍复归宁静、高雅吧。

女儿暑假回家,出去打工,在一个大酒店试做了一天礼仪小姐,晚上回来喜滋滋地对我说:妈,我今天穿旗袍了。你知道我穿旗袍什么样子吗?我笑,我能想象出来。女儿继承、发扬了我和那个人所有的优点,已经出落得很美貌很出众了,穿了旗袍,无疑更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唉,旗袍,究竟是你成全了女子,还是女子成全了你?

旗袍,你让一代一代的女子为你痴迷,又让一代一代的女子来传承你优雅细致的文化,来承载你对美的不变的追求和东方女子不老的梦!
描述旗袍的散文:雅韵旗袍,风情摇曳
在众多的美丽衣裳中,旗袍有着别样的风情与魅力。动起来,如一首宛转悠扬的歌摇曳于风中;静下来,则像是一幅婀娜杨柳的画安然于眸底。

说起旗袍,我的眼前总有这样的画面:江南,细雨如织,一幢幢白墙黛瓦的民居在杏雨春花中迷蒙成一幅秀丽迷人的写意画,弯弯的拱桥边,乌篷船的桨橹拨动着古老久远的歌谣,泛游在湖面,一个把黑发分成两把垂落麻花辫的女子,身着青花旗袍,撑着油纸伞,携着一低头的温柔,穿过雨雾,穿过狭长的古巷,缓缓而来……

回望旧上海的电影,美人的装束无不与旗袍密切关联。电影里,周旋、蝴蝶、阮玲玉等女子与旗袍相得益彰,冷艳凝香。她们在那个闻香识女人的年代,在那深深浅浅的光影里,演绎着飘逸典雅的万般风情,以及曾经沧海的幽怀感伤,无数影迷想起她们时,总忍不住发出“女人如花花似梦”的感叹。

如今,每每看到上海外滩的镜头,我便会闻到一股岁月的味道和流年的暗香,我的思绪如同一朵白玉兰花,穿越时间隧道,穿越万重烟水,渐渐飘向了昔日的上海滩……

旗袍,应是东方最具女人味的服装,立领半掩着优雅的脖颈,开衩处隐映着****柔媚。旗袍它不仅仅是衣服,它还有语言,含蓄中流露出性感,尊贵中蕴含着绰约,那些成熟丰韵,具有古典温婉气质的女子最适合穿旗袍。当她们云鬓高挽,眉纤入鬓,呵气如兰,款款莲行时,一举手、一投足流露出的风情,最能演绎出旗袍的高贵与雅致。她们淡淡的目光随意从你身上飘过,却能让你觉得媚眼如丝,诗意梦幻,魅惑无限。她们身上散发出来的丝丝缕缕的幽香,总是无声地诉说着她们竹丝切切的心绪,和烟雨红尘中缠绵的故事……

旗袍本是一首诗,优雅的旗袍女子则应是一朵温良的玉兰。我想,国内很少有女子不钟爱旗袍的吧,哪一个时尚女子,心中不曾有过一个关于旗袍的梦呢?

大多数的女子欣赏旗袍的优雅,却没有勇气去穿它,只是将它藏于内心的最深处,因为她们不愿亵渎旗袍,不忍破坏了旗袍的美丽。

叶倾城曾这样诠释旗袍:“沉静而又魅惑,古典隐含性感,穿旗袍的女子永远清艳如一阕花间词。”

是的,简约而不简单应该是旗袍最真实的写照。魅力女子与旗袍,天生就是一段风~流婉转的韵事,一道引人入胜的风景。雅韵旗袍,摇曳生姿,那些隽永的东西不禁也如水而来……

想那《花样年华》里的张曼玉,《色戒》里的汤唯,《倾城之恋》里的陈数,她们无一不是风姿绰约的女子。旗袍,用细腻的笔调勾画出她们的玲珑曲线,让她们身形体态凹凸有致,而她们则用烟水凄迷的眼神,冷傲高贵的气质,将旗袍的风韵演绎得淋漓尽致,她们将岁月沧桑蜕变为经典与美丽,她们无论是一仰首,一抬步,还是一回眸,都散发出欲语还休的妩媚,浑身上下蕴含着不能一眼看透的绵绵味道。她们的浅笑蹙眉都别有一番风韵,风情万种,令人捉摸不透,又令人欣赏至极。

喜欢穿旗袍的女人,应该大多有着深深浅浅的心事,有着影影绰绰的秘密,有着长长短短的故事,当她们携一袖暗香流韵,穿过了岁月风尘,身后,便也留下了一路风情和一路幽歌。

想起旗袍,我就会想起才华横溢的张爱玲,想起温婉娴静的林徽因,想起娇艳美丽的陆小曼,我喜欢读这些和旗袍有关的女子,我好想读懂这些满腹柔情与才情的女子,我好想了解她们旗袍内密密匝匝、层层叠叠的心事,走进她们的一个又一个的梦……

我家的衣橱里一直都挂着两件旗袍,一件是丝绸的,一件是丝绒的,曾经我穿着出去,我的老公和同事们都赞叹不已,如今,我不再穿着它们外出,我只在心血来潮时,悄悄在家里,穿着它们,自我欣赏,对镜莞尔。

或许,我的骨子里本就喜欢古典素雅的东西,所以,当岁月一页页翻过,我已经习惯在都市的车水马龙中寻找昨日的黄花梦。

旗袍,是我梦中的衣裳,它犹如一朵青莲,在我的梦里盛开。

今后,我不再需要那些环佩叮当,庸脂俗粉,我只会在一个个烟雨迷濛的日子里,依着阑珊,将自己想像成戴望舒笔下的丁香姑娘,着一身青花旗袍,笼着江南三月的旖旎,走过潮湿的青石板,一路穿雨,幽然远去……
描述旗袍的散文:风姿摇曳,旗袍情结
俗话说:“三分长相,七分打扮。”一个女子的美丽不仅仅是天生的丽质,衣着的搭配,发型的考究也起着不可磨灭的功劳。看过电视剧《旗袍》以后,没有被里面英勇机智又惊险的故事所感动,更多的是喜欢女主人那变化万千的旗袍,特别是那身让萍露千娇百媚的九凤旗袍。那质地,那做工,精致到极点。浑身被九条凤凰缠绕着,焕发着贵族的荣光。据说,那是乾隆的爱妃香妃,光绪的珍妃穿过的。

于是,莫名的爱上了关萍露,只为那每次出现的不同款式的旗袍。

一直以来都很喜欢旗袍,结婚的时候,放弃了婚纱,执意穿上红色的带凤旗袍。与同事们的婚礼相比,我显得有点古老而又沉静,缺乏现代的美感。不过,父母确是很喜欢我的婚礼服,他们觉得红色旗袍喜庆,也更能代表东方女子的美。

我真正的旗袍情结缘于三十年代的故事,每次看到旧上海的有关影片,不自觉的被剧中人物的形形色色的旗袍所牵引,从腰划分,把女子的身材按黄金分割点展开,妩媚动人,女人味十足。旗袍是一种很怪的服饰,无论穿在好女人身上还是坏女人身上,都是一种极致。大家闺秀穿上,清澈秀丽,气质高贵;交际花穿上,风姿妩媚,勾人魂魄。所以,它也是大雅大俗之物。

喜欢旗袍,喜欢穿着旗袍的女子,觉得那一撩发,一投足,韵味十足,把一个女人的美淋漓至尽的展现出来了。有人说,旗袍是诱惑的,是性感的,是一种含蓄而忧郁的美。穿上它,必须坐得正,走得直,身材要恰到好处,曲线分明,不胖不瘦。所以,穿上旗袍的女子一定是忧郁而诱惑的。

陈数被誉为穿上旗袍最美的女人,她的《倾城之恋》把一个成熟女人的风韵刻画的栩栩如生,三十年代的旧上海,落寞的贵族家庭小姐,高傲的气质总是通过那一身身考究的旗袍展现出来。张爱玲的小说,盛行着旗袍时代,无论是《半生缘》还是《色戒》,我们无不为女主人那丝缎的旗袍而惊讶,这个性感的服饰底下潜藏着一颗颗难言的寂寞,一种忧郁的美。

高高的领子,恰到好处将脖子收紧,浑圆细颈,柔媚性感;有弧度的衣身,尽展女人的风情;膝盖以下侧面裸露,细长的小腿轻轻摇摆,缓缓而行。张弛有度,含蓄与开放交接。这就是旗袍带给女人的美丽。

读雪小禅的《青花瓷》,“青花瓷中最难烧制的釉色是天青色。传说,只有在雨过天晴时才能烧出真正的天青色的瓷器。天青色,是无法自己出现的,它必须耐心地等待一场不知何时会降临的雨,等待多久呢?天知道!也许要等待很久很久,才能够在积云散去的朗朗晴空以天青的颜色出现,它轻婉地出现在天边,淡淡的青,蘸一角天色,染了这白……那么,日复一日烧制着瓷器的人,要等多久才能在釉色成形的时候遇上雨过天晴呢?”喜欢青花,爱上了青花旗袍,总会遐想:这里面也许还会穿出一段动人的爱情故事,青花旗袍,爱情的味道。

今年夏天,和女儿闲逛,进了一家旗袍店,形形色色的旗袍花型和色泽让我眼花缭乱,终于,目光被锁定在一款青花旗袍上,穿上试试,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做的,大小刚合适。于是,就买下了它。

喜欢旗袍,自然收藏了好几件旗袍,不同的款式,不同的颜色花型,觉得即便不穿放在柜子里,也是一种视觉享受。于是,家里的柜子里放了我好几件旗袍。有时候在冬天,拿出来看看也觉得很美。

习惯在初夏或者浅秋的黄昏,穿上青花旗袍,静坐湖边的茶亭,抿一口香茗,看天边夕阳余晖,仿佛觉得自己在演绎一场只有自己才懂得故事,这个故事里有一种记忆在永恒,那便是消失的年代那段旗袍的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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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 《旗袍》 地区:内地 类型:剧情 爱情 导演:李舒 演员:马苏 饰演 关萍露 王志文 饰演 丁默群 李幼斌 饰演 钱鹏飞 《旗袍》全集下载地址 http://www.yslang.com/view/25721.html 《旗袍》全集高清观看地址 http://www.meng77.com/gc/qipao/ 剧情介绍 淞沪会战后,上海沦陷。民众生活在日本帝国主义铁蹄下,黄浦江畔满目苍痍,一些年轻学生狂热投身于反侵略革命浪潮中,一部分人牺牲了,一部分人在斗争中迅速成长起来。本片讲述的就是那个年代的年轻人为革命理想而奋斗不息的故事。 旗袍 海报(5张) 吴春艳和李芬芳、胖子,小王,赵世杰等是上海某校同班同学,吴春艳是学校才女,性格倔强。李芬芳性格外向,说话像开机关枪一样。赵世杰是富家子弟,革命热情最高涨。五位同学有着共同的革命理想,想用自己的青春报效国家。吴春艳编的进步话剧在学校礼堂上演,李芬芳还是主演。吴把心爱的惟一的棉布旗袍借给了李芬芳当道具。演出结束后,他们从学校出来,恰逢新四军锄奸队,在一条弄堂除掉一名汉奸,同时杀死了一名日军宪兵。而这五个人无意中帮了他们的忙,其中一名锄奸队员王炳南受了刀伤,吴春艳撕开随身带着的那件旗袍替他包扎。五个人因为这小小的成就而显得兴奋无比。大批军警赶来,小王被流弹击中死去。锄奸队长老宋记住了吴春艳。四人出席了小王葬礼后,面对小王的突然夭亡,从此明白革命不仅仅是演话剧发传单,更不是儿戏。赵世杰声明无论受到何种磨难,哪怕抛却生命,都将革命到底,他们都想去心中的圣地延安。 吴春艳在报纸上开的专栏较受欢迎,她写下了许多进步文章,引起了日本要员的不满,命令设在上海的特务机构梅机关的木村准尉调查此事。热爱诗歌的木村却在调查过程中翻阅吴春艳专栏文字时被迷住。吴春艳和胖子等人参加游行集会,吴春艳上台演讲,有十数名学生被刚刚设立的汪伪特务分支机构,十六铺万定路一号的特务头子行动队队长范文轩下令逮捕。他竟然曾经是吴春艳学校的校长,但他并不认识吴春艳。后因赵世杰的富商父亲周旋,以年轻人涉世不深,被误导为由,他们被一同保释。赵父恨铁不成钢,一定要将赵世杰送往南洋。赵世杰心仪吴春艳,偷偷在暗夜约出吴春艳,要和吴春艳互许终身。定情物是为她定做的真丝旗袍,吴春艳情急之中慌乱异常,不知所措地收下旗袍。赵世杰当着父亲的面在十六铺上了轮船,却偷偷在开船前溜了回来。此时,赵又和送客人离码头的王炳南巧遇。 赵世杰带吴春艳、胖子、李芬芳走近了王炳南。王炳南是某报编辑,也是地下党员。不久,王炳南正式介绍赵世杰加入共产党,令另外三人羡慕不己。四个年轻人的蓬勃热情被点燃,在王炳南的指引下,他们积极投身到抗日活动中去。同时,王炳南的成熟风采,以及对文学的热爱,也吸引了吴春艳,更巧的是王炳南家竟然是裁缝世家,专事旗袍。吴春艳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但因答应赵世杰在前,只好硬生生把情深藏心底。 万定路一号的特务机构分为行动队和特务队两组,分别受刘不群和范文轩领导,各有分工,职位相当,都受当时的汪伪特务总部“七十六号”特务头子李士群指挥。组织上决定由酒坊老板老宋物色,并以单线联系方式一名绝对可靠的进步青年,以 “旗袍”为名打入万定路一号。在酒坊,老宋悄悄为她举行了入党仪式,为防止人杂的酒坊有人偷听偷看,老宋和吴春艳用对口型的方式举行了宣誓仪式,连王炳南和赵世杰也不知情。组织上让她学会了跳舞,搓麻将等交际手段,没有经费她就向赵世杰借钱,在赵世杰和李芬芳等人眼里,吴春艳突然之间变得开始追慕虚荣了。她想方设法利用组织为她设置的所谓亲戚关系搭上了范文轩的妻子赵丽敏,想要在万定路一号找事做,却被范文轩拒绝。吴春艳在范文轩家邂逅了木村少佐,木村送他回来时,赵世杰和他大吵一场。木村爱上了吴春艳,经常向吴描述他心爱的日本。而李芬芳也把深藏在心底的爱向赵世杰表达。 吴春艳设计,在一次枪战中救了赵丽敏的命,从此赵丽敏称她为妹妹,自此吴春艳可以随意进入范家。吴春艳的变化令赵世杰、李芬芳、胖子等都和她反目,赵世杰痛苦异常,甚至还找王炳南喝酒诉苦。王炳南猜想吴春艳一定是受到了上级的指令才这样做的,但又不能完全确定。不久王炳南被组织派往延安学习,王走前向吴春艳表示爱意,吴痛苦异常。王劝导吴不要再这样下去,应好自为之,并送上亲手做的旗袍盘扣作纪念。 旗袍 剧照(7张) 王炳南在十六铺码头上船时,吴春艳正陪范文轩跳舞,在范妻赵丽敏不在场时,范有些蠢蠢欲动。为能送王炳南,吴春艳借机从舞场抽身,前去送行时,吴春艳遇到了同样来送王炳南的赵世杰等人,赵等逼问吴春艳如此堕落这是为什么,吴不能回答。气愤的赵世杰当场表示分手。而特务正在逼近船上的王炳南,情急之下吴春艳冲上未离港的轮船,设计救下了王炳南,但是却引起了行动队刘不群的怀疑。王炳南知道赵吴分手后,坚决要求确立恋爱关系。吴春艳考虑后答应,从此,两人苦藏相思,都盼着能在革命圣地延安见。 “隐形地下党员”吴春艳开始了她不为人知的“孤单英雄”斗争生涯,她按组织部署执行任务,接近范文轩。赵世杰发现了范文轩和吴春艳常在一起,举止暧昧,尽管他已和吴分手,但仍妒火中烧,想要刺杀范文轩,自民反倒受了重伤。吴春艳前往赵家探视,结果被赵家骂成狐狸精并赶出。此时范文轩的同党,行动队刘不群开始紧盯吴春艳,吴春艳四面楚歌。范文轩按汪伪政府指示办了一张反动报纸,对抗当时的进步报纸。吴春艳按宋方春指令,为更好地打入敌人的最核心机构,让她开始撰写倾向性明显的文章,小有名气的吴春艳终于被文学界骂为汉奸。不久,吴春艳被汪伪点名作为作家代表团人员去日本访问,并作为作家代表发言,回国后即引起了民众愤怒,她的门口倒满垃圾,走在街上有人向她扔菜叶。心力交瘁的吴春艳处于崩溃的边缘,不但放弃了自己的文学理想,而得不到民众理解。一气之下,她倾所有疯狂地定制旗袍。老宋出现,想方设法让她重新上路。因为她的亲日,却受到了汪伪政权的干将周佛海的接见。在她最艰难无依而又和党暂失联系之时,自己都差点忘了自己究竟是共产党还是汉奸,只有赵丽敏一直在帮助安慰她。为方便工作,吴春艳勾起了刘不群和范文轩之间的权利斗争,制造了轰动一时的“百乐门”事件。吴春艳坐收渔利,革命工作慢慢变得轻车熟路,不久,吴春艳接到为江苏新四军筹集药品的任务。他认识了一名大药材商胡四海,胡四海对吴春艳有意,令范文轩不满。范文轩对富商不敢轻举妄动,而刘不群却想到了另一层,吴春艳为什么要接近一个药商?刘不群派出特务跟踪吴春艳,吴春艳借和范文轩幽会之机巧妙避开。范文轩得知吴春艳被刘不群手下跟踪窥探,这是对自己的极大不尊。范文轩大怒,和刘不群矛盾更深,闹到了七十六号总部李士群那儿。范文轩不怕丢官,据理力争。赵丽敏终于听到了风声,又气又恨认为自己招贼进门的赵要全力对付吴春艳时,范文轩却全力护住吴春艳。范文轩甚至愿意和吴一起逃往香港。吴左右为难,举棋难下。 刘不群仍然紧盯吴春艳,吴春艳巧妙利用范文轩和刘不群的矛盾,在重重危机中筹到了药品,并且顺利交给了老宋。老宋找到已经病愈的赵世杰,让他负责运送药品,赵世杰却不知道药品的来源。 终于,吴春艳接到了上级命令,刺杀罪恶累累的范文轩。按照上级通知,协助她的人竟然是胖子,赵世杰和李芬芳,而此时的李芬芳已是赵世杰的未婚妻。赵世杰终于明白了吴原来一直在忍辱负重,深入敌后进行着最艰苦的斗争。他想要回到她的身边,却被吴春艳坚决拒绝。而李芬芳却因此而和吴春艳发生误会。其时范文轩有离沪赴重庆任职的机会范文轩却因种种原因没有离开。吴春艳决定实施刺范行动。 刺杀历经数次风险,都被老奸巨猾的范文轩识破。在最后一次行动中,吴春艳引出范文轩,李芬芳和胖子却在伏击中牺牲了,赵世杰被活捉后叛变。知道真相后的范文轩忍无可忍,要让手下除掉吴春艳的时候,因范得罪了日本人,却被宪兵分队长涩谷准尉在寓所内毒杀。不久,日本兵败,梅机关的木村少佐来和吴春艳话别,送给她一袭从日本国带来的日式旗袍。当吴春艳在收音机里收听日军小分队和梅机关部分人员集体剖腹自杀的新闻时,知道木村必已死。 抗战胜利,吴春艳为自己倒酒庆祝,认为所有的委屈都可以化解了,认为终于能去延安和王炳南团聚了。王炳南却从延安回到了上海,因为内战即将爆发,他领受了新的任务。此时的吴春艳已经是众人眼中的汉奸,宋方春转达了组织上给吴春艳的又一务之后,在执行锄奸任务,杀赵世杰的时候,自己也壮烈牺牲。组织上只知有一个代号叫“旗袍”的女人,可老宋牺牲,吴春艳的身份又该由谁来确定?她以自己的坚强与执着,忍辱负重地努力去完成这个不可能的任务。此时王炳南却给了她一封绝交信。任务仍在继续,最后,吴春艳凭着一己之力斗智半勇,在除掉已从汪伪投靠中统的刘不群,同时为了掩护刚刚新婚的王炳南时牺牲。在她的贴身处,珍藏着王炳南送的旗袍盘扣。她留下的最后财物,仅为一袭袭华丽而孤独的旗袍。用她如花生命的华丽谢幕,向党交出了最后一份答卷,奏成一曲献身新中国解放大业的凄凉旷美的绝唱。

㈤ 介绍一点老上海舞厅里女子的片子

金大班

该剧叙述的是20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从上海“百乐门”到台北“夜巴黎”的一段风花雪月的故事,讲述了一位风华绝代的舞女大班金兆丽及“百乐门”几大美女的风月传奇和悲情姻缘。 上世纪60年代,台北“夜巴黎”舞厅,年过四十的舞女大班金兆丽即将嫁作商人妇,在此度过最后一夜。世态炎凉,往事历历涌上心头,令她感慨无限。 1948年的上海,她是百乐门舞厅的头牌舞女,红极一时。她曾在上海百乐门中风华绝代,吸引到无数人的热烈追捧。但是她出淤泥而不染,为人豪爽大方,乐善好施。但命运弄人,血液里流着贵族般傲气的她,原本应是出生豪门的金枝玉叶,却与另一个女孩交换了不属于她的命运,豁达坚强的不愿破坏别人的人生,敢爱不畏强权,敢舍勇于牺牲,不认命自己主宰命运,她的哥哥金兆亮时刻爱护着这个与她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因家贫又患有家族遗传性贫血症,其母为了替他治病,偷偷将也患同样病症的亲生女儿,与郁家千金交换,因都是初生婴儿,郁家并未发现,兆亮却因此对无辜被换到金家受苦的妹妹兆丽,心疼又自责,与没血缘的兆丽,兄妹俩之间亲情感人至深,兆亮一生自责拖累妹妹步入风尘,所以自暴自弃,外表冷酷,个性更冲动蛮横,逞凶斗狠,沉沦于黑社会不能自拔而被捕。 她与初恋情人盛月如开启了金兆丽生命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两人不顾世俗的非议,单纯的恋爱,但曾经的爱情却被残酷的现实逼迫,盛月如与她都为了这段感情放弃了很多东西。二人被迫分离,空留两人天涯一方的思念和遗憾。 世事变迁,金兆丽在台湾夜巴黎舞厅继续着大班生涯,而她一生感情沉浮,唯有成功商人郭世宏一生爱慕金兆丽这女中豪杰,并追随她先后从大陆到台湾,郭世宏为人更是谦冲的君子,妻子身染肺疾、却重情重义不离不弃,却始终将兆丽定位于红粉知己,彼此相知相惜,两人间已升华的情操,令人称羡。商人陈荣发对金兆丽欣赏有佳,想娶她为妻,好好照顾她后半生。然而就在陈荣发和金兆丽的婚礼上,盛月如奇迹般的出现…… 她自己的姐妹——“百乐门”几大美女的风月传奇,她们中有的嫁作商人妇;有的则看破红尘,终身与青灯古佛为伴。 伴随着金兆丽的回忆……歌舞匆匆,光阴似箭,曾有的如梦初恋,刻骨挚爱;昔日的似锦繁华,欢场热闹,转眼烟消云散,曲终灯灭,唯有那一首老歌常在她心中萦绕。这是一段由轻歌与曼舞、灯红与酒绿、朱颜与白发、香鬓与丽影、西装与旗袍、金钱与爱情、苍凉与华丽交织而成的醉梦人生。

㈥ 有一首歌,上海话,歌词开头在打电话:喂,我现在要去百乐门玩,你来伐啦,什么歌曲阿

这首歌是 Bailemen Swing Feat. Zhang Le

歌手:The Shanghai Restoration Project

所属专辑:Mungbean Mash

歌词:

喂,侬勒该啊里的啊?(你在哪啊?)

吾现在要去百乐门白相(我现在要去百乐门玩)

侬来伐啦(你来不来啊)想好了伐啦?(你想好了没啊~)

覅(不要)搞了好伐?

覅(不要)搞了好伐?

覅(不要)搞了好伐?

覅扣(看)好伐.

覅扣(看)好伐.

覅扣(看)好伐.

我昨天夜里做了一个梦,

梦到我一个人去百乐门玩

(民国时期上海著名的歌舞厅),

梦里面是晚上,人超级多,马路上车子也没地方停。

百乐门门口的小姑娘都穿件长旗袍,

长得都很漂亮哦~

进去里面还有爵士乐队,

跳舞场里全是人,热闹得不得了~

我一直在里面找你,就是找不到,急死我了!

最后只好跑出来给你打个电话,

通是通了,你就是爱理不理,

一句话也不说,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东西!

我吃不准你到底什么意思,只好挂掉咯,气死我了!

(6)香港百乐门旗袍年会扩展阅读

The Shanghai Restoration Project (上海复兴方案) 常被描述为一个擅长将高能量的当代节奏感与根植于现代中国城市文化的含蓄曲调相融合的电子乐团。与其第二代美国华裔移民的个人音乐成长经历暗合。

乐团创始人Dave Liang (梁文伟) 纯然自叙般地将中国乐器与曲调的感性注入西方爵士、流行和嘻哈的音色之中。继2014年5月首次中国巡演大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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