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安部称严禁保安穿警服,协管穿警服合法吗
合法。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五章第三十六条,人民警察的制服是专用且不可非法制造、贩卖的。
保安是一个服务业的职业工种,本就与警察无关,是普遍可见的一项工作选择,而协管员主要是在基层部门协助执法人员进行工作的临时工,既不属于编制内,又无实质上的执法资格,也与警察没有直接联系。那么从岗位性质上来说,这两类人员都不具备穿警服的资格。
经过严格打击造假行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部分保安、协管冒充警察的违规事件发生,但如果我们确实遇到难以从服饰辨别对方身份的情况,还可以用查询警号等方式来进一步确认真伪,避免轻易的上当受骗,产生安全隐患。警服是警察的重要标志,绝不能容许被滥用和冒充。
㈡ 巡防队员与协警、辅警的区别
区别的是:
1、着装不同。巡防队员是没有制服的,但是协警和辅警是有制服的。
2、执法权不同。巡防队员和协警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不是一级授权联防队,而辅警是有基本执法权的。
3、工资不同。辅警工资高于巡防队员和协警。
(2)协警可以穿制服回家扩展阅读:
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开展治安巡逻,设卡守候等治安防范工作。
一、协助公安机关防盗、防暴、防火、防治治安灾害事故防范检查和宣传工作。
二、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现行的违法嫌疑人及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协助公安机关堵截,查缉被通缉追捕的各类嫌疑人员。
四、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立即组织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五、维护社会职能秩序,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六、完成公安机关部署的其他治安工作。
㈢ 是谁批准交通协警穿公安制服
来信内容我是惠东的一个普通群众,近年来我县的交通警察部门从社会上大量招聘交通协警,并发给公安制服和佩警号。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协警“的标准名称是”交通协勤员“。”交通协勤员“不是人民警察,是不能穿警服、挂警衔、佩警号的。公安部允许招聘部分”交通协勤员“,参与交通管理工作,但这些人都是社会上招收进来的,素质水平难免参差不齐,某些人穿上这些警察制服之后出现心理错位,以为自己是真的警察,从而做出些霸权主义的事情!在惠东,交通警察部门更加是变本加厉,不但让这些协警穿人民警察制服,还让他们上路执法拦扣车辆,更加让人气愤的是还让他们开警用汽车和驾驶警用摩托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除了公安民警之外,其他人等一律都不得驾驶警用车辆!!我说的都是事实,希望市公安局可以亲自来惠东的县城交通警察中队看看,看看这些人是如何执法犯法!!况且给这些人穿警服难免有时会让人民群众误认为这些就是真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警察,出现执法问题的话难免会影响人民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我想请问惠州市公安局,非正式公安,非正式人民警察能否穿警察制服??警察制服真的就那么没有威信,是随便可以穿的吗?回复你好,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关于交通协警问题,惠东大队根据上级公安、交警的有关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采取公开招录并经考试合格后,向社会招录一批交通协管员,协助交警执勤、执法,维护交通秩序。对招录的交警协管员,惠东大队进行严格政治、业务培训,明确任务职责,并参照市交警支队招录的交警协管员的着装规定,为协管员配发统一制服、肩章、号牌,但不是公安制服、警衔、警号。同时对交警协管员做严格规定,不能代替交警执法,不能驾驶警用车辆。对协管员,惠东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政治、业务培训,以维护交警形象。(惠州市交警支队)
㈣ 协警的制服与正式警察一样吗
法律分析:不一样。警服只能是警务人员,协警不能穿戴与正式在编警察一致的警服。穿戴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六条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