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嘉禾梅花:民国二十八年制式国民大礼服
对于国民政府时期一般国民和普通公务员之服饰,目前大部分研究的对象为民国十八年《服制条例》。实际上,在1930年代中后期,预备开始宪政的国民政府曾计划实行一套全新的《服制条例》,为行宪后的国民制定全新衣着。其中,最不为人所知的,乃是很可能并未推行的男女大礼服。
本文除参考当年文件书籍外,亦参考了《修正服制条例草案的制定与比较研究》(江南大学 张竞琼,刘梦醒)。
民国元年与十八年版服制规定与修正服制计划
由于本文的主题并不是民国时期服制研究,所以对于民国早中期服制规定之沿革仅作简单介绍,作为本文介绍对象“民国二十八年制式国民大礼服”的铺垫。有关民国时期官方服制规定的细节与目前常见的误解,今后将另写文详述。
民国元年,北洋政府制定《服制》,为全体国民规划衣制。
其中,男子衣着分为“昼用大礼服”(大衣式配高筒礼帽及系带靴)、“晚用大礼服”(燕尾服式配带结舞会鞋)、“昼用甲种常礼服”(晨礼服式配圆顶礼帽及系带靴)、“晚用甲种常礼服”(塔士多式配带结舞会鞋)、“乙种常礼服”(长袍马褂式配圆顶礼帽及皂靴)。女子衣着仅规定一种礼服,为对襟长衫配裙。
国民政府于民国十八年版发布《服制条例》规定新服制,其大致基于民国元年北洋政府制定之《服制》,但删去了众多西洋式服装。可能是考虑到国内局势初定,物力维艰,《服制条例》规定的样式多为此时民间已普及的服装。
此时,男子衣着仅设一种“礼服”(长袍马褂式,冬配软圆顶礼帽,夏配草帽)。女子衣着分“甲种礼服”(厂襟旗袍),“乙种礼服”(对襟短衫配裙)。
显然,由于客观条件所限,民国十八年版《服制条例》内容简略。
1930年代中期,国民政府决定完善《服制条例》。民国二十六年八月,在搜集各方意见后,制定了《修正服制条例草案》共三份(第一、第二和第三草案)。
民国二十六年第一、二、三草案中的国民礼服样式
《修正服制条例草案》(第一草案)基本沿袭民国十八年版《服制条例》。
男子礼服仍为长袍马褂式。
女子甲乙种礼服仍沿用旗袍及短衫配裙。
《修正服制条例草案》(第二草案)与第一草案相似。
男子礼服之袍由一直沿用的厂襟式改为对襟式,且规定公务员之礼服马褂加以绣花区分级别。
女子之礼服简为旗袍一种。
《修正服制条例草案》(第三草案)相比第一、二更加西化。
男子重新设立大礼服,为西洋燕尾服式。常礼服分甲乙,甲种为西洋式,分长短二式(可能为晨礼服和一般翻领西服),乙种为长袍马褂(袍沿用厂襟式)。
女子服饰则较为详细,礼服不分大礼服常礼服,共分甲乙丙丁四种,甲为西式曳地长裙,乙为西式圆领长袖长裙,丙为竖领上衣配裙及短外套,丁为旗袍。
民国二十八年最终草案中的国民礼服样式
历经抗战爆发导致的搁置与“复古”“西化”二派的争执,直到民国二十八年一月八日,内政部才最终确定了《修正服制条例草案》(后文称之为“最终案”)。但该草案很可能并未广泛施行。
《修正服制条例草案》(最终案)中,男子大礼服样式为竖领学生装式,其与民国十八年制式公务员制服相同;男子甲种常礼服样式与大礼服同(大礼服有金绣花而常礼服无),乙种常礼服为长袍马褂。女子大礼服及常礼服均为旗袍(亦以金绣花有无区分)。
大礼服的穿用场合
《修正服制条例草案》(最终案)规定,大礼服着用于:1.中华民国成立纪念典礼时。2.国庆日庆祝典礼时。3.参列国民政府主席或最高军事长官阅兵典礼时。4.参与庆贺国民政府主席就职典礼时。5.观见国民政府主席典礼时。6.参与各国使节呈递就任国书典礼时。7.代表本国参与友邦国重大庆贺或祭典时。8.受册封典礼时。9.领受勋章典礼时。10.宣誓就职典礼时。11.参与国民政府主席公宴时。12.国家有其他大典时。
大礼服之基础形制
《修正服制条例草案》(最终案)中的男子大礼服基本沿用与民国十八年制式公务员制服(即竖领学生装)。
上衣为竖方领,领加暗扣及白色领衬,对襟,长过腹,长及手脉。左胸前缀无盖内挖袋一,下摆左右各缀无盖内挖袋一。热季衣用白色料,寒温季用黑色,均素质无花。前襟缀五颗金色铜扣,扣径六分五厘,中錾梅花,四周围以嘉禾无穗。
裤色与衣同,长至足面,前档对开加暗扣。
帽为大檐帽式,为黑色,热季加白色帽罩。
鞋为系带接头皮鞋,鞋袜色与衣同。
着大礼服需佩用白色手套。
冬季另有黑色翻领斗篷。
女子大礼服为圆竖领厂襟旗袍,色与男子大礼服同,素质无花,用六对盘扣,盘扣上缀径四分五厘金色纽扣,其花纹与男子大礼服扣同。袍下摆长及踝,左右开叉高不过膝,袖长及手脉。鞋色同袍,热季用白色过膝袜,其余季节袜色为淡黄。婚礼时女子可用浅色大礼服。女子服大礼服时需戴帽(因“时尚关系”并未明定样式,可弹性规定)。
大礼服之领章、袖章及帽章
男女大礼服均加缀领章及袖章,其底色与衣同,上半部分为金色嘉禾穗叶,下半部分为金色梅花枝,另缀金色边缘。
公务员于领口两侧加缀金色小梅花区分等级,特任以上四朵,简任三朵,荐任两朵,委任及雇员一朵;非公务员之民众不缀小花。
男子大礼服设大檐帽,公务员于帽墙加金道,特任以上四条,简任三条,荐任两条,委任及雇员一条;非公务员之民众不加金道。帽前缀帽章,其为圆形,径一寸四分五厘,金地,中为青天十二角日章,外侧左右各錾金色嘉禾一穗。
㈡ 民国新旗袍与清代奇女之袍,的主要差别有哪些呢
没有什么差别吧,我觉得他们都差不多,就是新时代的旗袍,更有些女性婀娜的身姿
㈢ 旗袍真的不适合少女吗
不要过于听信别人的评价,旗袍是适合成熟一点的,但是素色少女还是很适合的,带把浅色油纸伞搭配一下,效果会更好
㈣ 祺装,旗袍,和服。
旗装和和服都是一样的难看和繁琐。都是不实用也不美观的东西。
旗袍源于女旗装,但在民国时期被定为国民礼服之一,自此之后就接受了现代化改革。不但将琐碎的部分裁掉,更体现了女性的曲线美。这一过程是民国服饰设计者推动的,所以不算旗装。
还珠格格里的当然是旗装,不过做出了明显的改良。冬式旗袍是有的,不过也不带长袖,所以只适合南方地区的女性。
就这三个里我当然更喜欢旗袍,干净利落而有东方女人的婉约美。不但大陆有穿,香港文化署署长都说是最体现中国女性气质的服饰。和服、传统旗装那种琐碎的东西怎么比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