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校服管理办法
校服是体现校园文化特色、便于学校教育管理、款式色调相对固定、用于学生统一穿着的服装。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主导校服选用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确定校服类别及主色调、制定征订方案、按程序组建校服选用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督促供应商做好售后保障服务等相关工作。
校服可分为春秋装(运动装)、夏装、冬装等日常着装和礼服等功能性着装,征订时应优先满足日常着装。学校督促校服供应商按照规定,每一款式密封留存8件检验样品,由学校相关部门统一保管,用于校服质量监测。
校服实施双送检制度,
即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将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留存备查。若发生检验费,可在招标环节约定,由中标校服供应商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
Ⅱ 学校校服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了提升校服管理水平,确保校服的安全与品质,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相关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实施方案,请各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一、提高对校服管理的认识
校服不仅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载体,也是展示学生风貌、培养团队意识与平等精神的重要工具,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探索。规范校服管理,严格选购程序与标准,科学设计与使用校服,保证产品质量与安全,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的向往,是维护群众利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与学校应提高政治站位,对校服存在的问题有清醒认识,加强校服管理,严格选购,充分发挥育人功能。
二、明确职责分工
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校服采购、选用监管,制定管理办法或细则,建立负面清单,监督选购过程,通报抽检结果,提供供货企业名单,处理问题,建立评价反馈机制。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责任,指导专业机构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学校承担选用主体责任,确保公开、公正、合法,规范程序,依法采购,组织评审,确保优质与价格适宜。
行业协会制定校服团体标准,提升行业质量意识与自律能力,优化款式与安全质量。
家长与校服选购组织协助学校,充分尊重意见,发挥监督作用。
三、规范校服选购流程
严格校服选购程序,通过深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是否启动选购工作。成立选购组织,组织评审,按照规定方式采购,确保“质优价宜”。发布选购公告,考察供货企业,确定供货企业,签订合同,实行备案制度。
严格执行生产采购标准,校服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校服企业与学校应遵守。
控制校服套数与款式,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种类、款式与数量,保持款式稳定。
挖掘特色设计,坚持“安全舒适、经济实用、美观简洁”原则,适应不同季节与年龄特点。
四、落实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作机制,统一思想,主动作为,明确校服管理工作机构与人员,解决新问题,提升管理水平。
严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将企业纳入名单管理,按比例抽查,公开结果,督促整改。
严格收费管理,按实代收校服费用,公开情况,确保费用全部划转供货企业,不得谋利。
加大关爱力度,鼓励企业提供校服,减轻困难家庭经济负担,引导捐赠,有条件地区可无偿配发。
建立“红榜”与“黑名单”制度,公布优质企业,警示不合格企业,确保选择优质校服。
严肃责任追究,排查风险,确保服务过程不谋私利,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幼儿园参照执行,高等学校对于特殊院校及专业,参照此意见执行。
本实施方案由教育厅与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自2022年6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通知废止。
Ⅲ 学校校服管理办法
学校校服管理办法:
校服实行学校自主决策、学校公开采购和学生自愿购买的基本原则。并明确校服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标准要求和采购流程。
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校服管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校服征订,协助做好质量检验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监督抽查结果及时通报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中小学校要以“规范、公开、透明”为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校服的招标采购;生产企业要提供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各中小学校在采购过程中一经发现质量问题,要第一时间与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赔事宜,同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